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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2-002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2-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中心大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6 10:40:11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编制单位

温州龙达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中心大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附件: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中心大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龙湾二期滨海湿地修复工程(一阶段)中心大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