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2-0004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一期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2年3月10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一期 | 温州市洞头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 本工程申请用海位于霓屿岛至洞头岛海域、大门岛至鹿西岛海域 | 海底工程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20.0839 公顷
| 40年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