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精神开展评审工作。申报参加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林人〔2019〕64号)规定执行,申报参加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林人〔2018〕56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参加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须同时具备以下1、6两项及2、3、4、5项之一: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必需的身体条件。
2.取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非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转评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非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等职务任职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满5年以上。
4.取得1项标志性业绩成果的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取得2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成果特别优秀的林业工程人才。
5.在我省林业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且为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6.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且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时登记。
(二)申报参加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须同时具备以下1、8两项及2、3、4、5、6、7项之一: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必需的身体条件。
2.获得相应理、工、农学科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的。
3.获得相应理、工、农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
4.按浙林人〔2018〕56号所附量化赋分标准,自评达到60分的(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5.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森林人家、林业示范大户等林业生产经营主体中的高技能人员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等,从事林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应用10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1)土专家(以聘书为据),且技术创新和推广示范成效显著,在全省林业某一领域(方面)公认的;
(2)因业务技术工作突出,获得“省绿化奖章”等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业务工作奖励的。
6.取得1项标志性业绩成果的林业工程人才。
7.在我省林业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且为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员,或者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且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学时登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各中评委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评审工作于12月底前结束。
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代表项目、论文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在截止日上交材料中未体现的,后期补交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申报专业。
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分为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调查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等4类专业;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分为森林培育、生态保护、调查规划、开发利用等4类专业,申报人员须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业绩成果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实行以网上申报为主,纸质材料自留备查的方式。申报人员须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详见附件1),所有业绩档案信息及附件材料均需上传至服务系统;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设立林业工程中评委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材料接受、审核和报送工作(详见附件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账号相同,由申报人员与所在单位自行注册。设立林业工程中评委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填写《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3)、《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4)。
(四)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要求。
按标志性业绩成果申报或高技能人才申报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采取专家举荐制,申报人员需填写《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高技能人才)》(附件5)和《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附件6),并获得3位专家的举荐方为有效。举荐专家必须为行业内正高级专家,每位举荐专家每年可举荐1位评审对象,并对举荐行为负责。
(五)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要求。
1.按赋分标准申报的,须提交《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7),并经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赋分达到60分以上。
2.按高技能人员申报的,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高技能人员)》(附件8),经所在县(市、区)林业部门确认,并经相关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3.按标志性业绩申报的,须提交《直接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9),经相关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并经高评委专业审议组审核确认后,提交评委会审定晋升。
4.论文要求。为突出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应用型人才特点,体现“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导向,除《评价条件》规定的要求外,对在林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推广活动中撰写且被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印发、采纳、组织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题调研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可视同论文,按照理论水平中的综合指标进行赋分。材料的真实性、实用性、创新性由所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把关,并提交《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附件10)。
(六)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
(七)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详见附件12)。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公示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系统相应栏内。在评审前,浙江省林业局职改办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和浙江林业网(http://www.zjl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也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要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13)上签字、盖章。
各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进行核实,并提交《高级职称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附件14)。申报人员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每页需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员的材料按隶属关系经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或者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10月21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做好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内进行,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
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3年(2020-2022)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林业专业继续教育可以通过中国林业网络学院浙江林业专技人员网络学堂(http://lgy.zhixueyun.com/)或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岗位培训在线学习平台(http://workstation.lypx.cn/)进行林业专业课程的学习。
(三)参加面试答辩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转评后再申报的;
2.通过标志性业绩申报的;
3.通过赋分方式申报的;
4.通过高技能人才方式申报的;
5.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面试答辩的其他申报人员。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但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
(五)申报期间内,论文、专利、项目奖励等业绩未取得正式佐证材料的,可先上传相关非正式佐证材料(论文接收函,通知文件等),在10月21日前上交正式佐证材料。
(六)参加我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人员,如持有省外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证书,需由各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送相应高评委和省人社厅确认后才能申报。
(七)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电子证书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联系人:王依纯、汪锦辉,联系电话:0571-81900396,0571-81900407)
附件:1.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2.各级管理部门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3.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5.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
业绩、高技能人才)
6.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专家举荐表
7.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自评表
8.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高技能人员)
9.直接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
业绩)
10. 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
11.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12.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4.高级职称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15.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对象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信息完善。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个人申报注册。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输入个人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首次登录需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2.业绩档案维护。按业绩档案库相关要求填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相关内容,同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点击保存待用人单位审核通过。
3.评审计划选择。申报人员选择“2022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2022年度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计划”,点击马上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4.证件照维护。系统将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照片,若采集的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或未自动采集到的,请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5.真实性保证书签署。扫描屏幕左侧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承诺将如实填报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奖惩情况等材料。
6.申报信息填写。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选择相应受理评审委员会。
7.相关业绩选择。按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应业绩档案,提取的业绩档案需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内的相关要求。
8.相关附件上传。根据文件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9.评审表报送。在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71号517室)。
附件2
各级管理部门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相同,由所在单位自行注册。设立林业工程中评委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右上角“用人单位登录”——“法人登录”,输入法人的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
2.用人单位初次登录需下载打印用人单位委托证明,加盖公章后上传PDF扫描件,点击提交审核,待收到12333审核通过短信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3.用人单位登录后,系统自动显示待审核的业绩档案数及职称申报申请。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对专技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进行审核。
4.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对专技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对专技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后,填写审核通过意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发现资料提供不全、信息有误等情况,应及时退回修改。注意: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需在职称申报前全部审核通过,否则无法进行申报。
二、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设立林业工程专业中评委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login.jsp)进行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
3.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推荐流程与上述操作步骤一致,审核通过后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县级单位、市级单位提交至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4.中评委办公室根据省里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点击“待审查”选项,审核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待中评委会结束后,点击“委员会表决统计”——“委员会表决管理”,将委员会表决情况上报高评委。
5.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随同其他材料,报送至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71号513室)。
三、审核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需本着对单位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业绩档案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真实、可信,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主管部门在审核电子材料过程中应注意与纸质材料的比照核对,注意申报对象基本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网上照片的清晰程度和空缺岗位信息,尤其是综合表、评审表和花名册中的“现从事专业”应完全一致。对不符合报送程序和要求的电子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并及时反馈下一级报送单位和申报对象。审查过程中有疑问的,可咨询省林业局职改办联系人。
附件3
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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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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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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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参加工作 时间 |
现从事专业 |
专业工作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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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肄)业 获何学位及修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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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及取得时间 |
现聘任职务 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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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考核 情况 |
曾申报年度 |
是否转评、标志性业绩或高技能人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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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教育 完成 情况 |
所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 2020年至2022年公需课程合计 学时,专业课程合计 学时,总计 学时。 其中,2020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合计 学时; 2021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合计 学时; 2022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合计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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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及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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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水平 |
论文(著)名称 |
发表时间 |
刊物或出版社名(注明是否为核心期刊) |
刊号及刊期 |
作者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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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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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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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年月 |
金额(万元) |
本人排名 |
是否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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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年月 |
金额(万元) |
本人排名 |
是否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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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奖励 |
获奖项目 |
奖项、荣誉名称和等级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本人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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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项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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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项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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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创新 情况 |
标准、发明 专利、实用 新型、新品种 (良种)名称 |
类别 |
专利号 |
授权年月 |
授权单位 |
本人排名 |
是否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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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荣誉称号情况 |
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获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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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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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申报以来取得的新成果(非首次申报人员填写) |
专业奖励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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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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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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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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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志性业绩或高技能人才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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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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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的“申报类型”指:正常申报、按赋分标准申报、高技能人员申报和标准性业绩成果申报。2.本表中的“申报类别”指:森林培育、生态保护、调查规划、开发利用类。3.本表中的业绩、论文(著)、科研、获奖、专利等是指任现职务所取得现已结题的,其中论文只填写排名前3的论文,专业项目、科技项目只填写排名前3的项目。4.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相互调整。5.论文需要提供所发表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附件4
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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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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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工作部门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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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参加 工作时间 |
现从事 专业 |
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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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肄)业 获何学位及修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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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及取得时间 |
现聘任职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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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考核情况 |
何时在何地担任科技特派员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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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申报类别 |
曾申报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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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教育 完成 情况 |
所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 2020年至2022年公需课程合计 学时,专业课程合计 学时,总计 学时。 其中,2020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合计 学时; 2021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合计 学时; 2022年公需课程 学时,专业课程 学时,合计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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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及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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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理论 水平 |
论文(著)名称 |
发表时间 |
刊物或出版社名(注明是否为核心期刊) |
刊号 及刊期 |
作者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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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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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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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年月 |
金额 (万元) |
本人排名 |
是否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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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年月 |
金额 (万元) |
本人排名 |
是否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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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奖励 |
获奖项目 |
奖项、荣誉名称和等级 |
获奖 时间 |
授予单位 |
本人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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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项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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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项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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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创新 情况 |
标准、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新品种(良种)名称 |
类别 |
专利号 |
授权 年月 |
授权单位 |
本人排名 |
是否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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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荣誉 称号 情况 |
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获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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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工作 业绩 情况(限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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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申报以来取得的新成果(非首次申报人员填写) |
专业奖励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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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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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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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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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志性业绩或 高技能人才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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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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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的“申报类型”指:正常申报、转评、按赋分标准申报、高技能人员申报和标准性业绩成果申报。2.本表中的“申报类别”指:森林培育、生态保护、调查规划、开发利用类。3.本表中的业绩、论文(著)、科研、获奖、专利等是指任现职务以来所取得现已结题的,其中论文只填写排名前3的论文,专业项目、科技项目只填写排名前3的项目。4.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相互调整。5.论文需要上传所发表的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附件5
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标志性业绩、高技能人才)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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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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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技能等级) |
聘 任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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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技能) |
专业(技能)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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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业绩 |
取得时间 |
颁发单位或主要起草人 (主要编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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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奖项(待遇) |
取得时间 |
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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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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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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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
被推荐人 工作单位 |
||
推荐人姓名 |
推荐人职称 |
||
推荐人联系方式 |
推荐人 工作单位 |
||
推荐理由: 推荐人: 年 月 日 |
附件7
浙江省林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
任职资格自评表
姓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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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
得分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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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道德 (12分) |
敬业爱岗 (4分) |
国家级 项 |
省部级 项 |
市厅县级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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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3分) |
3年优秀c |
2年优秀c |
1年优秀c |
0年优秀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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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 (5分) |
乡镇c |
县级c |
设区市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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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能力 (10分) |
学历学位 (3分) |
博士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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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c |
非本专业c |
本专业c |
非本专业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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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工作经历 (5分) |
中级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高技能人才林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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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以上c |
11-15年c |
5-10年c |
21年以上c |
17-20年 |
12-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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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2分) |
年均150学时以上的c |
年均120学时以上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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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水平 (15分) |
代表作 (10分) |
论文1 |
论文2 |
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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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c |
中c |
差c |
好c |
中c |
差c |
好c |
中c |
差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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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5分) |
好c |
中c |
差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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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63分) |
专业奖励 (21分) |
项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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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市、厅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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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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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排名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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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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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
市、厅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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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排名 |
排名 |
排名 |
||||||||||||||||||||||||||||||
项目 (24分) |
科技项目 |
专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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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
技术负责 |
主持 |
技术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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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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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 (18分) |
标准 |
国家、国家 |
参与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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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主持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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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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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团体 |
主持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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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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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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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明人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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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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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明人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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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种(良种) |
国家 |
主持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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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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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主持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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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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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自评得分 |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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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高技能人员)
姓 名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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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 |
从事林业生产和林业 推广应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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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
取得时间 |
颁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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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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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9
直接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标志性业绩)
姓 名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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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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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
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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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业绩 |
取得时间 |
奖励颁发单位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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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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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0
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
日期 |
材料名称及 内容提要 |
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
排名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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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11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林业工程专业中评委需报送材料
1.委托评审书。下一级评委会委托评审书1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请报送纸质材料1份,需加盖中评委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3.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提供电子文档1份。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电子文档以姓名+综合表为文件名,使用word版本。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后打印.
二、评审对象填报注意事项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必须按规定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填写。从事何专业工作按申报专业填写,省林业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分为森林培育、生态保护修复、调查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等4类专业;省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分为森林培育、生态保护、调查规划、开发利用等4类专业。
2.《推荐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是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评价,也是单位向评委会所作的介绍,务必填写清楚。文字要简洁精炼、突出重点,不得另外附页;内容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3.学历:是指工程技术专业学历,如果最高学历填了非工程技术类专业学历,则必需再填写工程技术专业类学历情况。下一级学历为本人全日制教育学历。
4.花名册上“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栏填写格式统一按6位阿拉伯数字格式填写,如“200808”。
5.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6.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近3年考核资料;在“综合表”、“花名册”需填明逐年考核结果,如“2020合格”、“2021优秀”。
附件12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序号 |
期刊名称 |
1 |
生态学报 |
2 |
生物多样性 |
3 |
生态学杂志 |
4 |
生物学杂志 |
5 |
微生物学报 |
6 |
植物学报 |
7 |
植物生态学报 |
8 |
昆虫学报 |
9 |
植物生理学报 |
10 |
植物科学学报 |
11 |
菌物学报 |
12 |
植物研究 |
13 |
植物资源与环境学报 |
14 |
林业工程学报 |
15 |
热带亚热带植物学报 |
16 |
竹子学报 |
17 |
中国森林病虫 |
18 |
森林工程 |
19 |
浙江农林大学学报 |
20 |
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
21 |
浙江农业学报 |
22 |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23 |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
24 |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
25 |
浙江林业科技 |
26 |
林业经济 |
27 |
林业科学 |
28 |
林业科学研究 |
29 |
经济林研究 |
30 |
林业资源管理 |
31 |
园艺学报 |
32 |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
33 |
植物保护 |
34 |
经济林研究 |
35 |
世界林业研究 |
36 |
土壤学报 |
37 |
中国果树 |
38 |
木材工业 |
39 |
林产工业 |
40 |
林产化学与工业 |
注:其他未列入此目录内中文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该期刊是否列入北大图书馆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附件1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
保 证 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已如实填报任职以来所有奖惩情况。如有任何不实或隐瞒,愿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4
高级职称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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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林字函〔2022〕21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林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