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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4 15:22:36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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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36、D-37地块建设需要,现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报告,收回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36、D-37地块内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375.26平方米,涉及土地使用权人有:黎一合作医疗站面积135.84平方米(涉及的用地批准文件为温政征(86)151号,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温州市玻璃厂面积138.16平方米(涉及的用地批准文件为温市征地(81)字第11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温州市玻璃厂面积7.55平方米(涉及的用地批准文件为温市征地(82)字第63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温州市玻璃厂面积93.71平方米(涉及的用地批准文件为温政征(85)203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0-055-1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55577113

4.G-2020-055-1 温州市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36、D-37地块国有土地收回(一)(国家2000).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