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城市规划调整,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收回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商务一路市政工程二期(加州路-会展路)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此次收回土地总面积为2883平方米,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温州市学院东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雄力打火机厂,涉及土地权属文件分别为温土字[2000]138号、温土资字[2017]1158号、温龙用地(1993)12号,原土地用途分别为安置房、公园与绿地兼容城镇村道路用地及河流水面、工业用地,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具体位置以温州东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G-2022-004号收回地块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该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安置由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地上附属物、建筑物由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清零。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三十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联系电话:8866037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