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温瓯征地告(2022)155号)
发布日期:2023-01-17 08:58:07 浏览次数:

因泽雅镇医院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泽雅镇天长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34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泽雅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大道152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3年1月8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泽雅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大道152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违法的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等不正当行为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室内外装潢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联系电话:0577-85250780       监督电话:0577-88522015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pdf

温瓯征地告(2022)155号.pdf

瓯海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2月9日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