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编号:温瓯征预公告(2022)130号)
发布日期:2023-01-17 09:09:3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瓯海区人民政府实施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东单元c-27地块及周边附属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梧田街道梧田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43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梧田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不列入包干的特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种类、数量,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用途、面积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温瓯征预公告〔2022〕130号.pdf

瓯海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0月27日

抄送: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海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梧田街道办事处、梧田街村集体经济组织。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