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22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洞头10千伏大门网格大门岛至青山岛联络线线路新建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6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温州洞头10千伏大门网格大门岛至青山岛联络线线路新建工程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 | 项目海域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岛与青山岛之间海域 | 工矿通信用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 | 6.9391公顷 | 30年 |
特此公示
温州洞头10千伏大门网格大门岛至青山岛联络线线路新建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