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27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区东沙渔港防波堤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1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洞头区东沙渔港防波堤工程项目 | 温州市洞头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温州市北岙街道东沙渔港南侧海域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 | 3.3933公顷 | 19年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