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03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洞头区小门岛南侧中部拟出让区块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2023年2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利益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出让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出让期限 |
洞头区小门岛南侧中部拟出让区块海域使用 | 温州市洞头区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 位于小门岛南侧中部海域 | 构筑物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3802公顷 | 5年 |
围海用海 | 港池、蓄水等 | 0.5571公顷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