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09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2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申请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项目名称 | 申请用海人 | 海域位置 | 用海方式 | 用海类型 | 海域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 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 | 项目用海位于七都岛南北两侧海域 |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 |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 11.2450 | 50年 |
透水构筑物 | 1.8712 | 5年 | ||||
港池、蓄水等 | 2.4000 | 5年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2023第01号).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