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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3/2023-0009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2023第01号)
发布日期:2023-04-26 09:12:2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2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申请听证的,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项目名称

申请用海人

海域位置

用海方式

用海类型

海域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

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

项目用海位于七都岛南北两侧海域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

交通运输用海—路桥用海

11.2450

50

透水构筑物

1.8712

5

港池、蓄水等

2.4000

5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2023第01号).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