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09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服务平台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4月27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拟用海期限 |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服务平台 | 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 | 洞头区东屏街道渔岙村南侧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8676公顷 | 40年 |
洞头沿海渔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渔岙渔港服务平台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pdf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