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温生征地告〔2023〕3-03号
发布日期:2023-05-30 16:25:02 浏览次数:

因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 ( 生态园段) 建设需要,拟征收仙 岩街道自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446公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 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仙岩街道自力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 期满前到仙岩街道办事处〈地址: 瓯海区仙岩街道仙竹路588号202办 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成员半数以上 (不含半数) 的,市、县 ( 市、 区 ) 人民政府将组织 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3年6月22 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 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 权属证明资料,到仙岩街道办事处〈地址: 瓯海区仙岩街道仙竹路 588号202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 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 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 30 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温生征地告〔2023〕3-03号).pdf

联系电话:55886237 86698005        监督电话:88367317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 日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