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15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苍南县赤溪镇安峰标准海塘工程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2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电话:0577-68885671 邮编:325800)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宗海名称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苍南县赤溪镇安峰标准海塘工程 | 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苍南县大渔湾海域 | 海塘迎水坡镇压层、海塘背水坡镇压层 |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 | 3.5260 | 40年 |
海塘背水坡施工围堰 | 0.4817 | 1年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