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15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58118907)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申请用海期限 | 备注 |
甬台温高速复线连接线工程(海西至鳌江公路-新园路至胜利东路段) | 平阳县临港控股有限公司 | 平阳新兴产业园南侧、海西镇二沙村北侧海域 | 路桥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 | 1.6766 | 40年 | |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 | 1.0648 | 40年 | |||||
非透水构筑物 | 0.3793 | 2年 | 施工场地 |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