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23-0016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温州市洞头峡旅游码头工程用海变更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2023年7月6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利益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 0577-63360218 邮编: 325700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变更前用海面积 | 变更后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温州市洞头峡旅游码头工程用海变更 | 浙江重山实业有限公司 | 位于洞头区状元岙岛西南侧海域 | 旅游娱乐用海(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 | 0.3115公顷 | 0.3684公顷 | 25年 |
港池、蓄水等 | 0.1217公顷 | 0.1217公顷 |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