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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4 ) 1043 号
发布日期:2024-04-26 09:00:26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4)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3703号

吴彩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12001GB05077F00020068

鹿城区市府路132号鼎旺家园2幢1802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