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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温资规登公告 ( 2024 ) 1157 号
发布日期:2024-05-08 15:13:53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

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98281号

温州桃花岛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06001GB00146F00040103

鹿城区瓯江路269号江峰阁20幢902室


2

(2020)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09071号

戴一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06001GB00146F00040103

瓯江路399号江峰阁20幢902室


3

(2021)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90395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06001GB00146F00040103

瓯江路399号江峰阁20幢902室


4

(2021)温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90554号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02006001GB00146F00040103

瓯江路399号江峰阁20幢902室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