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认真开展全国“土地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1991]国土[宣]字第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关于确定每年六月二十五日为全国“土地日”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组织和通知各地区认真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指示,现将今年全国第一个“土地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确定全国“土地日”重大意义的认识。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指出:“我国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强全社会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会议经过讨论,同意把每年的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定为全国‘土地日’,并请田纪云副总理在今年全国第一个‘土地日’时发表电视讲话”。全国“土地日”的确定,是继一九八六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后,对土地管理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这一决定,符合我国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是加强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土地日”的确定,对于增强全民的土地意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土地管理制度,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请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好全国第一个“土地日”的宣传活动。
二、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全国第一个“土地日”时,请田纪云副总理发表电视讲话。全国人大财经委与国家土地管理局拟于六月二十五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五周年暨庆祝全国“土地日”的诞生。届时请组织干部、群众收听、收看。
三、全国“土地日”宣传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今年是第一个全国“土地日”,要在全国城乡范围内,联系省情、市情、县情、乡情,掀起土地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高潮,在社会上广泛树立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光荣,浪费土地可耻的社会新风尚。要使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重点宣传内容是:“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统一管理和使用城乡土地的法制观念。宣传的重点地区应该放在城镇,特别要注意发挥中心城市和农村集镇对周围地区的辐射作用。
四、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讲求实效。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宣传、土地、司法、文教、新闻等部门的作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组织专业文艺队伍和学生参加“土地日”宣传活动等形式,增强全民土地意识。土地管理部门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在宣传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既要造成声势,更要扎扎实实地进行,务必讲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五、鉴于国务院已确定全国“土地日”,为集中力量搞好一年一度的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目前各地建立的“警钟日”、“黄牌日”等可不再单搞。全国第一个“土地日”的宣传活动情况,请各地随时报导,综合情况请于七月三十一日以前报国家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一
全国“土地日”宣传提纲
一、为什么要确定全国“土地日”?
今年6月2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5周年。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确定每年的6月25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定为全国“土地日”,并请田纪云副总理在今年全国第一个“土地日”时发表电视讲话。
二、确定全国土地日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确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是一个重大决定。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审议通过了“植树节”和“教师节”;今年又确认每年5月19日为全国“助残日”。全国“土地日”是国务院决定的第一个“日”,意义十分重大。
1、确定全国“土地日”,符合我国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从总量上了解我国“地大”,实际上我国耕地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且后备耕地资源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量少,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才是我国基本国情的真实写照。
我国土地总面积虽然有960万平方公里,折合144亿亩。但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按国家统计数只有14.3亿亩。由于人口增长,林、牧、副、渔业发展要扩大用地,非农业建设不断占用土地,其中包括占用不少耕地,加上沙化和水土流失、侵蚀等自然损毁,必将导致我国人均耕地占有量还要继续下降。1949年我国人均耕地为2.7亩,到1985年减少为1.3亩。特别是 1981年到1985年,即“六五”期间,年均净减少耕地730万亩。与此同时,每年净增人口约1600万。我国现有人均耕地面积,作纵向比,不到汉代人均数的1/7仅为唐代、明代人均数的1/9;同世界其他国家作横向比相当于澳大利亚的1/34,加拿大的1/20,美国或苏联的1/9。耕地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国家发达、民族兴旺最重要、最稳定的自然资源和发展要素。我国人民生活中80%的热量和75%的蛋白质来自耕地。目前,我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2%的人口,土地的人口承载量已趋于饱和。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犹如一艘超载的航船,我国土地问题的形势十分严峻。
全国“土地日”的确立,犹如一个警钟。警钟长鸣,有利于全国人民和各级领导对土地国情经常保持清醒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土地管理,提高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基本国策的自觉性。
2、确定全国“土地日”对解决当前世界性难题将发挥重要作用。生存与发展是当代的重大命题。面对世界性难题,即:人口、粮食、资源、能源、环境等全球性问题的挑战,为了寻求生存与发展,联合国从1972年以来,先后就人口、粮食、水资源、防止土地沙漠化、气候、可再生资源等方面问题,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包括建立“人口日”、“环境日”等等。在联合国的倡导影响下,我国也形成了相应的宣传“日”活动制度,对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综合效益。
土地是人类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当今世界面临的诸多难题和挑战,无一不与土地有关,也无一不对土地产生侵害。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一样,已成为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全球性难题。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为了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民族负责,借鉴世界和我国已有作法,国务院确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这是全世界确立的第一个“土地日”。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全国“土地日”活动,使11亿多人民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基本国情,提高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的自觉性,将促进占全世界1/5人口的中国的土地问题妥善解决,无疑将产生率先垂范的国际影响。
3、确定全国“土地日”,是国务院加强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又一重大决策。1986年,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为加强土地管理,采取了三项重大措施,即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成立了直属国务院的、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国家土地管理局。五年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和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完成了开创阶段的各项任务,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宣传不断深化;耕地急剧减少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新体制进一步确立;大力整顿土地管理秩序取得显著成效;非农业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土地管理业务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土地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与此同时,我国土地管理工作也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第一,土地国情、国策宣传还很不够。去年初,国务院领导指出: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已开展多年了,但对土地的国情、国策宣传还很不够。因此,要大力加强土地的国情、国策的宣传,使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作为重要问题来抓。一方面要节约使用土地,防止耕地大幅度减少,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发农用土地,逐步做到每年减少的耕地与新开发的耕地大体平衡。第二,我国人均耕地越来越少的趋势在短期内难以逆转,耕地危机和土地经济收益大量流失的问题,还没有引起各级领导普遍高度的重视。第三,土地管理执法难、查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在制止乱占滥用土地,保护耕地和查处越权批地、违法占地案件过程中困难很大。特别是去年,连续发生了4起乡土地管理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中被残害致死的恶性案件。第四,非农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面临许多困难。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刚刚起步。还有一些编制、经费和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全国“土地日”的确定,表明了国务院对我国土地问题的深度关切,是加强我国土地管理工作新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日”宣传,形成社会共识,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社会各界更好地支持土地管理工作,以改善土地管理的大气候。
三、第一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重点?
今年6月25日是第一个全国“土地日”。全国“土地日”的确定,使土地同人口、环境两项基本国策宣传一样,都有了时间和制度上的保证。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根本目的,旨在增强社会各界的土地意识,并为加强土地管理形成社会共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一项宣传土地国情、国策,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社会思想政治工作。各地在组织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中,应该注意全面宣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确保宣传效果。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要求和重点是:要使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确定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的决定,做到家喻户晓。重点宣传“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统一管理和使用城乡土地的法制观念。
全国“土地日”是一个新事物。要通过宣传,使社会上广泛熟知确定全国“土地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土地基本国情、国策的提出和“土地管理法”的颁布,虽然已多年,但由于突出宣传不够,致使社会上有许多人至今还不甚知道。为此要把土地国情、国策、国法三者宣传很好地相结合。基本国情是制订国策、国法的依据和出发点,国策是国情的对策,国法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法律手段和措施。因此,要在突出基本国情、国策、国法宣传的同时,还应结合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宣传。
综上所述,全国“土地日”的确定,表明了国务院将人口、土地、环境三项基本国策摆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土地管理制度,必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各地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把第一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下大力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认真组织好。
附件二
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热烈拥护国务院确定全国“土地日”的决定!
2、确定全国“土地日”是强化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大决策!
3、认清土地国情,增强土地意识!
4、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5、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6、宣传贯彻土地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7、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法统一管理城乡土地!
8、加强土地统一管理,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9、维护土地公有制,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10、土地管理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事业!
11、土地公有,依法实行有偿使用!
12、严禁乱占滥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13、世界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只有这片土地!
14、土地是人类一切生产和生存的源泉!
15、土地是人类最宝贵的自然资源!
16、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17、一切幸福、美好和希望都离不开土地!
18、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请你珍惜每寸土地!
19、请你注意:人多地少矛盾日益严重,保护耕地刻不容缓!
20、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