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管理局
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全省土地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土(办)字[1993]1号
各市、地、县(区)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一九九三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三年一月八日
一九九三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
要 点
一九九三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四大和省委扩大会议、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坚持土地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和有关政策法规,加快、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基础工作,认真搞好机构队伍建设,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促进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今年工作的基本要点是:
一、加快和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规范土地市场
土地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第55号令、56号令和国发[1992]61号文件,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市场,利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
大力抓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出让工作,加快土地供应转轨速度,增大出让土地在整个土地供应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今年,凡经营房地产、金融、商业、旅游、服务业和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全部应以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沿海有条件的市、县,应当进一步扩大出让范围,对所有生产和非生产的经营性项目用地都纳入出让供应的轨道,出让土地要以熟地为主,限制出让生地,各级土地部门的地产开发公司要根据出让地块的规划,搞好“三通一平”等开发工作,为政府出让熟地创造条件,在土地供应方式上,要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除工业生产项目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外,其他项目用地应主要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要加强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控作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节地价,规范整个土地市场,重视土地招商和涉外宣传工作,年内组织一、二次全省性的土地开发经营招商活动。
继续抓好土地市场清理工作,本着“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促进流通、培育市场”的指导思想,将土地使用权的自发交易行为(土地隐形市场)加以疏导规范,纳入依法运行的土地市场轨道,清理工作的着眼点要放在建立健全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轨为批租土地使用权的机制与管理程序上,重点抓住土地登记、监督检查以及地价调控等环节,尚未开展清理工作的地方,要尽快开展调查研究,组织试点;已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的地方,要抓紧向面上推开,全省要把清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并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要加强对批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的依法登记和监督检查,严禁炒卖土地。
大力推进农村非农业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今年内全省基本实行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扩大乡镇企业用地的有偿使用试点,要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有偿使用方式,制订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及股份制企业试点中土地资产的清理评估工作。继续认真做好“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收缴工作。
加强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今年上半年召开一次全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工作部署,推动全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快土地市场管理立法工作,规范市场运作。加强土地市场的信息交流,为促进土地市场发育,应尽快建立健全土地估价、咨询、仲裁等中介机构,完善土地市场结构,加强土地开发的行业管理,开展对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
二、加强宏观调控,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兼顾农业和各项建设用地,在发展经济建设过程中自觉保护耕地,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撂荒的通知》,依法严格管理土地,坚决制止各种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全省在今年第一季度和下半年开展两次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各类开发区和城镇建设乱占滥用耕地及抛荒、越权批地、违法出让土地等情况。
要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措施,严格执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切实控制建设用地规模。1993年全省各项建设用地要求控制在19.8万亩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指标为13.2万亩。从今年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供应量实行单列计划管理,以利有效地调控土地市场。
要严格依法审批土地,特别对批准预征范围内的土地,各级土地部门必须把好项目用地审批关,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开发区用地必须十分注意节约用地,坚持以项目带开发的原则,严格按项目审批土地,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圈地。
土地监察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加强力量,健全网络,严格执法,努力控制发案率,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土地市场监督机制,维护良好土地使用秩序,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保驾护航,全面开展争创“三无”乡镇活动。今年全省要求有500个乡镇达标,认真抓好土地管理信访工作,结案率要达到 90%以上。
抓紧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省要求在上半年全面结束。要制订、落实保护措施,使基本农田得以切实保护和有效利用。
认真贯彻用地与造地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增加新的耕地,今年全省开发农用地计划为12.0万亩,其中新增耕地5.0万亩,要积极筹措造地资金,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划出一块用于造地的规定,确保造地计划的完成。
三、大力加强土地管理业务基础建设
按照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土地管理制度的目标,必须十分重视业务基础建设,花大力气抓各项基础工作。
加强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今年土地政策的调查研究重点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轨管理,集体土地有偿使用和转让,出租、入股,以及企业兼并和股份制企业的土地资产管理等。省局拟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确定土地权属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规草案,并提交审议出台。
切实抓好地籍管理工作。加快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步伐,今年全省城镇调查面积累计完成70%以上,村庄累计完成90%以上,尽快建立健全土地登记机构,强化权属管理,充分利用登记手段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积极搞好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土地详查工作,年内基本完成县级详查任务,5个市完成地(市)级汇总。
抓紧进行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加强地价管理。年,各市、县要全面完成市区、县城以及重要建制镇的土地估价任务。积极开展其他建制镇的估价工作,建立各级土地估价委员会等地价管理机构,制定出台地价管理办法开展对各类土地估价机构的资质审查、登记和估价人员的上岗考核、发证工作。
全面开展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并通过验收,国家土地局确定的杭州市级规划和桐庐县级规划两个试点,在年内编制完成,已经编制确定的规划,应当认真付诸实施,充分发挥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作用。
加强综合统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重视统计分析,及时掌握、报告土地市场信息,积极开拓资金和物资渠道,完善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发挥财务物资工作的保障工作。
重视土地管理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办好宁波市土地管理新技术示范区,探索土地管理现代化途径。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学习推广先进管理经验。继续抓好土地管理综合档案室(馆)建设。
四、深入开展土地管理宣传教育
要以搞好6月份全省土地管理宣传月和“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活动为重点,以“土地与经济”为宣传主题,认真抓好土地管理宣传工作。一是要宣传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义以及培育土地市场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增强改革和为经济服务的意识;二是宣传土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耕地紧缺的危机感和保护耕地责任感;三是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自觉性。当前要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精神,广泛深入地进行一次土地的基本国情、国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宣传的重点对象是乡镇以上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提高领导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要注意做好对决策参谋者,理论和新闻工作者的宣传工作,组织他们围绕一些热点问题、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前的中心工作,撰写专题报告,理论文章和进行采访报道,大造舆论,以引起社会各界对土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为搞好土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要积极宣传土地系统的好人好事,树立土地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随着土地资源管理的强化和土地市场的迅速发育,土地管理地位更加重要,工作任务日益加重。土地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土地统管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坚持城乡土地统一管理原则,积极推广土地管理“五统一”体制模式,即统一规划利用土地,统一征用收回土地,统一划拨、出让土地,统一登记土地产权,统一管理地价。同时,要转变机关作风,健全管理体制的运作程序,提高效率,搞好服务,积极创办,发展土地咨询,地产开发等第三产业,为培育土地市场提供服务。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继续有计划地抓好业务理论正规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成人教育重点抓好土地市场运作管理和土地定级估价等急需专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培养建立一支较强的专家队伍,要重视基层队伍建设,稳定和加强乡镇土地管理员队伍,搞好培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