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印发邹家华副总理
在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上讲话
的 通 知
[1993]国土[办]字第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市、综合试验区城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邹家华副总理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以贯彻中央6号文件为核心,从保障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加强宏观调控,依法管理土地,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邹家华副总理的讲话,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传达,领会精神,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宏观管理,依法规范地产市场,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土地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九九三年八月五日
加强宏观调控 依法管好土地
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邹家华副总理在全国土地管理
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1993年7月21日)
同志们:
国家土地管理局召开的这次全国土地管理厅局长会议,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工作做出重大决策之后很快召开的。会议的中心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6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地产市场宏观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大家知道,中央6号文件中专门有一条讲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这说明,房地产业在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是重要的行业,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已经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因此,这次会议非常重要。通过这次会议,对解决当前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几年来,全国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积极开拓,在加强土地管理,培育地产市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的方向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今天在这里受到国家土地管理局和人事部的联合表彰。对此,我代表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并通过你们向工作在土地管理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慰问!
下面,我就贯彻中央6号文件,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地产市场宏观管理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6号文件非常重要。这个文件透彻地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原则和措施。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思想要统一到中央6号文件精神上来。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的经济建设沿着持续、快速、健康的轨道发展。大家在学习6号文件时要特别注意“持续、快速、健康”这六个字。这是党中央在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工作中坚持的重要原则。这三者有密切的联系。保持经济快速发展,这是全国人民的愿望,但快速应该是持续的快速,同时,又必须是健康的。否则,经济发展不是进展缓慢就是大起大落。我认为,只有做到三者的密切协调,才能符合经济规律的发展。
去年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鼓舞下,我国经济发展很快,广大干部和群众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和建设的步伐,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总的形势是好的,发展也是健康的。生产、建设、流通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全面发展,就农业来说,本来以为由于耕地的减少,担心达不到去年的水平,现在很清楚了,今年夏粮丰收,总产量超过去年。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去年发展很快,今年以来,已超过20%。整个国民生产总值,去年是增长12.8%,今年第一季度是15.1%,上半年超过13%,市场零食增加20%以上,总体上讲,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会影响以后经济的发展。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今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增长70%,5月份增长近70%;同时,产业结构不合理,大多数投在加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虽然一方面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需求大量增加,造成价格大幅度增长,水泥、钢材价格上涨很快;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经济中的“瓶颈”产业更加紧张;由于国内价格上涨过快,出口减少,进口增加,对外币需求增加,外币价格上涨;房地产市场在发展中出现混乱状况,“炒地者”获取暴利,吸引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资金流向不合理;金融秩序出现混乱,金融纪律松弛,乱拆借、乱集资,金融拆借本来是金融部门正常的经营活动,是短期的,但我们的金融机构在这方面出现问题,短期的拆借变成长期投资,变成“钢筋混凝土”,拆借资金到期收不回,大量积压;国家货币发行过多,带来通货膨胀,城市、农村物价上涨很快,过去我们将物价上涨幅度控制在6%以内,但现在达到两位数。通货膨胀结果将影响中、低收入人民生活,引起社会动荡,若不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经济“大上”的结果是“大下”大上之后大下,对经济十分不利,政治上也不利。小平同志在今年初指出,要抓住机遇,又要稳妥,不要造成大的损失。假如我们不注意在经济中的问题,就有可能造成损失,甚至大的损失。这就是中央在总结一年来经济发展形势,制定6号文件,要求加强宏观调控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只有把思想统一到6号文件上来,才能够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这里应该指出,当前在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我希望同志们在这次会议上,结合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领会6号文件,研究怎样在管理地产市场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
二、保持清醒头脑,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要有正确的估价。
我国房地产市场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近几年培育和发展起来的。建国以来,长期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所以,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改革土地使用制度。通过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为培育房地产市场起了积极的作用。几年来,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2年底,除西藏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累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000多幅,总面积约25000公顷,收取出让金近556亿元人民币。特别是1992年,出让土地使用权达到2800幅,是前四年的两倍;面积达到22000公顷,是前四年的七倍。据典型测算,今年一至六月,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000多幅,面积12000多公顷,收取出让金270多亿元人民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为城市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改善了投资环境,推动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有资料表明,改革搞得好的城市,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占财政的25%左右,少数城市甚至占到50-80%。如1992年广东省来自土地的收入94亿,占财政收入的45%;上海达18亿美元;黑龙江省出让金收入5亿元。这些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城市环境改善了,促进了吸引外资。但是,由于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时间不长,发展很快,在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地产市场的发育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土地供应总量失控。原因在各地政府,表现是一些地区大量越权批地、多头批地。我们贯彻土地的基本国策,每年都有供地计划。国家土地管理局编制的年度用地计划,经国家计季平衡,从1987年就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分解下达。其中,占用耕地列为指令性计划,明确规定只能节约,不得突破,确需改变计划的,须逐级报批。其他国家包括西方国家也都制定土地供应计划。香港对土地供应计划更加重视。前几年,各地计划执行情况还是不错的。但近一年多来上些地区执行得不好,有的根本不执行。出现了横向多部门批地,如综合开发办、开发区、拆迁办等都在批地;纵向越权批地,县级政府的土地审批权限耕地只有3亩,非耕地10亩,现在是几百亩几千亩有的也敢批,有的甚至达到几平方公里、一二十平方公里。最近,北方有一个地级市,出让土地3000亩,签了出让合同,但直到现在也没有报批。还有一个县级市不经审批就将土地划给一个旅游开发公司,这个公司向愿意在此地建别墅的国内外明星每人赠地一亩,现已与80多名明星签了赠地协议,引起社会各界和有关人士的强烈反映。如果全国的县都这样干,土地不都送光了?南方有一个县级市,1992年12月,一次就出让土地几千亩,合同规定5年开发完,但现在就把地价定了。其中山坡地每亩1000元人民币,水田每亩2000元人民币,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现在,有的乡级自设开发区自己就批了。有的地方办开发区是边报边干,有的干了也不报。从上面几个事例可以看出,这个别地方政府领导那里,根本不是执行不执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问题,而是目无法纪,我行我素。去年全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下达400多万亩,实际占用600多万亩,大大突破了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国只有960万平方公里,耕地只占十分之一,有关人士给我们写信,说中国只要把土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出租,即有一万亿的收入。那是不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除10%的可以利用的土地外,其它都是山地、沙漠等,大量土地无法利用。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法不依,非法自发交易的太多。国家法律对审批土地有明确规定,有些地方政府却层层下放土地审批权。有的省提出“深化改革,权放一级”。这是对改革的误解。过去权利过于集中不利于经济发展,开放后不致影响全局的,应该下放。但是,有的放的不对的,根据改革的需要还可能收上来,这也是改革。就土地管理来说,如果任何部门都可以批地,肯定会给经济造成破坏,改革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如果实行的措施给经济造成破坏,那就是与改革背道而驰。目前,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占新供地总量不到10%,行政划拨供地仍占90%以上。整个存量土地中,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仅占2‰左右。与此同时,利用行政划拨土地自发交易的行为十分活跃,房地产公司将划拨土地拿到市场交易。目前还出现所谓“关系地”,少数人凭关系取得土地,这不但造成房地产市场和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而且使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三是土地利用同城市规划不协调,土地出让了,却没有规划。出现很多当地政府同意投资者先选地后规划,边开发边规划的现象,造成房地产开发规模过大,开发区的设立和宗地开发都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四是土地出让价格随意性很大,特别是大面积出让土地价格的随意性影响更大。随着经济发展,土地价格上涨很快,有的地方大片土地以很低价格出让。使大量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同时,土地出让也有透明度低的问题。过去进要用招标、拍卖方法,协议也可以,但有的地方不从全局和长远考虑,尽量压低价格。特别是将土地给房地产炒家,有些房地产公司就是炒家。有些炒家一夜之间暴发。炒过来炒过去,最后一个炒家倒霉。正如小孩玩的“击鼓传花”一样。例如,有一家银行严重违反规定,挪用一亿元人民币炒地,70万元一亩,有一港商说出100万元一亩再买下来。这家银行一听有利可图,要发大财了,每亩地可以赚30多万元,等银行把地买到手后,这位港商说情况变化了,地不能买了。现在压在这家银行手里没人要。还有人介绍说有一个农民,在自己的一块地上炒来炒去,炒了五遍。现在有的说起来房地产开发成交额多少多少,其实社会财富并没有增加。所以日本人称之为“泡沫经济。过去上海有抢帽子,捞一把,扬长而去的说法,现在房地产炒家就是“抢帽子”的。他们钻我们政策的空子,捞一把,倒霉的是最后那一个,而最后的往往是公家。刚才说的那家银行就是例子。这次6号文件特别要求制止“炒卖地皮”的现象。群众对分配不公有意见,就是有这样一些暴发户,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话,最后我们要脱离群众的。五是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缺乏有效管理,有的地方对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全失控,不对房地产企业在资金、资格上审查,致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过多过滥。房地产公司素质很低,名义是房地产公司,实际上在“炒地”,不搞产业。1991年房地产开发公司6290家,1992年达到16806家,增加1万多家,目前已达2万多家。一些企业在经营中炒卖土地、偷税漏税等现象十分严重。六是非正常的融资、拆借、集资等的资金大量投入房地产,造成投资总量过大,投资结构不合理。我们整个社会的资金是有限的,如果有很多投到房地产中去了,其他方面的资金就少了,企业没有流动资金,到银行贷款又没有,国家不得不再发行货币,结果只能是通货膨胀。那样,全国所有行业都会受影响。前一段时间的“利率大战”,竞相提高利率以吸引资金,利率最高到40%,从我们土地出让开始,土地供应失控,在去年珠海会议强调土地出让政府要垄断,现在看是垄断没有做好,在我们已经强调垄断后出了不少问题。
对房地产市场培育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专门研究了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和调控措施。去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在珠海召开了全国房地产开发经验交流会,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培育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会后,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61号)、《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2]13号)、《关于严格审批和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的通知》(国发[1993]33号)。同时,国务院还两次派出土地执法联合检查组督促检查。现在看,很大的问题是对已有规定没有落实好,下一步要真正按已有文件认真落实,刚才先进同志也讲了,没有落实的原因主要是知法犯法,有法不依;同时,也有对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得不够的问题。由此我想提一个意见,土地管理部门也应办一些培训班。现在已有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有20多个,文件下发了有的人看到,有的人没看到,执行得不好。我的意见,今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必须懂有关土地法律、法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今后总经理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培训,然后才能发上岗证书,没有证书工商局对成立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就不予批准。对现有公司经理,要分期进行轮训。我认为这项工作土地管理部门要好好做一做。
刚才讲到的问题有的关系到土地管理部门的,有的是土地管理部门以外的。我想土地管理部门的同志都是赞成加强宏观调控的。土地管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对土地管理有独立执法监督的职能,假如有一些地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你们应该有义务及时反映,反映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工作。有人问:我们的党票、钱票都在人家手里,怎么敢反映?这就需要发扬共产党人无畏精神,假如有打击报复的事件发生,党中央、国务院会给你们撑腰。每个党员都有权利向上级党委直至党中央提出建议的权利,反映问题的有什么错呢?
我今天讲的问题比较多,我想成绩是摆在那里的,大家都看得见,不用多说。为了保证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把问题讲透,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
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中的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当前,要坚决按照6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加强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任务。
首先,要按照中央6号文件的要求,立即组织调查组下去,从监督检查工作入手,尽快解决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混乱的问题。这项工作由建设部牵头,土地、工商、税务以及银行等部门参加,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对注册资金虚假,没有开发能力以及偷税漏税的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最近有反映,说土地管理部门也办了房地产公司。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这个问题要进行自查。若有这个问题,总的要求是按照管地与用地分开的原则,在人员、财务、资金上彻底脱钩。党中央、国务院之所以这样要求,在于你们是代表政府管地批地的部门,是土地执法部门。管地批地的部门,不能自己搞房地产经营;反过来,其他任何用地部门也没有权力来管地批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秉公执法,否则管地与用地混在一起,既当球员又当裁判,那他当然准“赢”。这样不会有公正性。
第二,要尽快研究制定加快深化改革、全面规范地产市场,坚决制止炒卖房地产获取暴利行为的具体措施。最近,贯彻中央6号文件,国家计委、建设部、土地局、税务局、工商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初步制定出一个具体贯彻意见。在前些天建设部召开的会议上已征求一次意见,这次会议上还要征求大家的意见,然后修改定稿,由几个部门联合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个意见定下来后,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统一步调,保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真正落到实处。当前,加强土地管理,制止炒卖房地产,惩治投机行为,必须采取以下十项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土地登记工作。土地登记工作是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至关重要的环节。依照法律规定,无论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必须一律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过户登记,通过土地登记确认权属,不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真正做到每宗地都有户头,交易一次,登记一次,收一次税。这不但可以对土地交易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也可以防止偷税漏税。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出让和转让就很难实施有效管理。对不依法登记的要有处罚的办法,如收回土地使用权,给予经济处罚,追究责任等。这个问题你们要尽快研究解决的办法。同时,是否可以考虑设立土地转让市场,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关于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大家可以深入研究。这里还要强调,批地的过程一定要透明,搞“关系地”不行。要通过土地部门报政府批,政府也要集中到分管土地的首长那里,不能谁都来批。当然,大的项目要经过集体讨论,然后再由分管首长批。
二是,要加强土地税(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在市场中的调控作用。目前,国家在土地交易方面主要征收税目是营业税(并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外商进行房地产转让的,统收工商统一税、所得税。按照中央6号文件要求,要对这些现有的税(费)收规定执行好,保证应收税(费)额及时收缴入库。同时,针对一些地区土地价格暴涨、土地投机行为较多的问题,要尽快制定出台土地增值税征收办法。土地转让时按土地增值额收取不同比率的增值税,有效制止转让者谎报地价牟取暴利,保证土地增值部分收归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要协助税务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这项工作不能一般地研究,而是制定办法,尽快实施。在土地增值税未出台前,地方政府可以先在出让合同中规定条款,予以体现。
三是,要强化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科学合理的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管好地产,保证土地供需基本平衡的重要措施。不管是划拨的土地,还是出让的土地,包括开发区用地,都必须纳入建设用地计划这个笼子。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要依照市场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来制定,一定要跟市场走。房地产市场变化了,计划要进行及时必要的调整,但必须按照程序和权限报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和计划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四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55号令,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由政府垄断。政府对土地出让的垄断,要体现在对土地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上。既然是垄断就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能借垄断以权谋私,代表政府具体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就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因此,凡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包括开发办、拆迁办等都不得行使土地出让审批权。任何地方都不得层层下放土地审批权,不符合规定下放的要立即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时一定要有建设项目。要加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管理,出让合同必须依法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来签订;必须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完成期限、开发程度、转让限制条件、土地出让金额和支付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要明确规定,合同签订后必须马上交5%到10%的定金,60天内付清地价款。凡是未完成总投资(不包括地价)或总建筑面积20%的,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等。这样才能把炒地、炒楼、炒“图纸”的行为控制住。
五是,要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改革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规划一定要超前编制,一定要适应市场。现有规划不适应的要调整,没有规划的要尽快制定。经批准的开发区建设规划要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规划的指导作用。
六是,要尽快改革供地方式。今后,除国务院规定的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军事设施用地、公共公益事业及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等用地外,都要实行出让方式,并且以招标、拍卖为主,尽量减少协议出让。协议出让部分,出让前必须进行土地评估,或参照同类土地招标、拍卖的价格来确定地价。除福利房、微利房建设用地协议出让价格可以实行优惠外,其它都不能低于评估价格。协议出让后的土地价格必须公开。无论出让还是划拨土地,都要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七是,成片开发出让土地要十分慎重,开发区建设要严格控制。今后除占地较多的大工业等项目可搞成片出让外,一般应由政府组织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七通一平”或“五通、三通一平”),再按建设项目出让土地。建立开发区要严格审批,首先搞好总体规划和可行性报告,否则一律不予批准。开发区要尽可能依托原有城镇,尽量不铺新摊子。现有的开发区要进行清理,凡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撤销,有的可以转为工业小区。对于生地变熟地的开发,主要由政府来搞,有的可以由发展商承包,但不给予土地使用权,只能在发展商有建设项目的情况下优先供地。
八是,要清理检查土地自发交易行为,加强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凡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依法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办理登记,然后才能转让。目前,各级政府要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自发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检查,补办手续、补交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把应收的土地收益收归政府。今后再发生划拨土地使用权自发交易行为,要在办理土地过户登记的同时,提高补交出让金的数额。
九是,要加强土地估价工作,尽快确定基准地价。地价是政府对土地出让和转让实施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在出让土地过程中,要掌握一个基本出让价格作底价;在土地交易运用税收和优先购买权等手段时,也必须掌握地价标准。这都必须建立在土地估价基础之上,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地价管理,土地管理部门一定要抓好土地估价工作,建立健全地价评估制度,决不能搞领导口头定价,更不允许低于土地开发成本硬性压低地价。因各地情况不同,这项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特别是根据市场发育情况,确定评估方式和方法,今后,凡未进行地价评估的,一律不予办理出让手续。对低于基准地价转让的,政府有权采取收回用地或优先收购的措施。现在有的地方开始这样做了,应予推广。
十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土地监察对调控地产市场的职能作用。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严重。希望在讨论中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中央6号文件精神中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各级政府领导同志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顾大局,守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有不同情况的要及时反映,今后,绝不允许对中央政令不执行。这次会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搞好监督检查,对越权审批的进行清理后,宣布一律无效,要重新报批,办理有关手续。合理的批准,不合理的统统取消,土地部门要依法承担起这个责任。即使是主管领导批的,土地部门也应有反映,原则就是失职。你们现在手中非常重要、非常大的“令箭”,就是中央6号文件。要认真对土地出让履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审查合同是否合法,如合同不合法,应依法予以纠正;如合同合法,对没有按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要按违法和违约处理。土地出让后必须按期交付定金和出让金,对没有按期限交付定金和出让金的也要按合同违约处理。同时,对遵法履约的房地产发展商要予以保护。
在地产管理中,切实抓好上述十项措施,才能基本做到从宏观上调控房地产市场,有效防止炒卖和投机行为,促进规范市场的形成。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土地统一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
应该说,土地管理系统这支队伍是一支年轻的队伍,也是有改革精神、能吃苦、能战斗的队伍,整体素质是不错的。但在个别地方、个别土地管理干部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必须注意抓好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在政治上要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在作风上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你们是管地批地的部门,又是土地执法部门,权力不小,在新形势下,特别要注意加强干部的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权钱交易。三是在业务上要精益求精,尤其要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形势下带出一支过硬的土地管理队伍。
在研究抓好地产管理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建立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内容的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为强化土地资源管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提供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把土地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好。当前,土地管理部门既要管好土地资产,又要管好土地资源,加上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加以解决,任务将越来越繁重。所以,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国家土地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充分说明,土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而且日益显示出这项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新形势下,土地管理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强化土地统一管理职能。各地在机构改革中对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一定要按照上述原则,与他们所担负的繁重任务相适应。党中央、国务院把管理土地的责任赋予各级政府,实际上是由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具体管理,任务光荣而艰巨。希望土地管理部门的同志要尽职尽责,切实管好每寸土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反之,管不好,出了大问题,你们也有责任。
加快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关键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应当高瞻远瞩,站在稳定经济大局和为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的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对土地问题要有紧迫感、危机感和历史责任感,把贯彻落实国家法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纳入宏观经济决策之中。在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房地产市场等重大问题决策时,一定要统筹兼顾,克服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思想,按经济规律办事,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资源效益。要坚持依法办事,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错误做法。各级政府的领导同志要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土地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土地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业务工作范围涉及到各个方面、各行各业。所以,各有关部门、各单位甚至整个社会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家要从全局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在坚持城乡土地、地政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共同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