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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关于转发国家改委等十一个部委关于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经体改[195]69号 1995年8月30日)
发布日期:1995-08-30 00:00:00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国家改委等十一个部委

关于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体改委(),农经委(农办),建委(建设局)、公安局、计委(计经委)、科委、编委办、财政局(财税局)、农业局、民政局、土管局、统计局:

发展和建设农村小城镇,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199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原则意见。为了指导和加快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在若干地区率先形成一批建立在新体制基础上的新兴小城镇,带动相关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快速发展,国家体改委等十一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五十七个小城镇,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并制订下发了《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省列入这项全国试点的有湖州市城区织里镇、富阳市新登镇、玉环县陈屿镇、东阳市横店镇、绍兴县杨汛桥镇、苍南县龙港镇等六个镇。

现将国家体改委等十一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及国家体委改委印发的试点镇名单转发你们。希望六个试点镇所在的市、县体改委和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对所属试点镇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认真处理好改革和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处理好试点中规范、衔接与突破、超前的关系,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大胆探索,允许试验,积极创造条件,让试点镇在符合改革方向的前提下先行一步。其他市、县的上述部门,也要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加强对小城镇工作的指导,把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列入重要议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我省的小城镇建设和发展。

附件:

(1)    国家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2)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浙江省科委

 

浙江省编委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                   浙江省统计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小城镇综合改革

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体改委(办)、建委(建设厅)、公安厅(局)、计委、科委、编委、财政厅(局)、农业厅(局)、民政厅(局)、土地局、统计局:

为深化农村经济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199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国农村小城镇发展的特点和现实条件,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土地局和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了《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意见》精神,互相配合,协同努力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抓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制委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199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建村[1994]167号)的要求,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土地局、国家统计局决定,依靠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选择一批小城镇进行综合改革试点。

 

一、             试点的目标和原则

 

在广大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三产业发展有利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同时民工潮造成社会压力有利于乡镇工业集中连片发展促进乡镇工业规模水平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两个文明建设这对农村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提高人口素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小康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目标是城镇建立政府精干高效企业制度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城镇规划科学保障机制完善、城乡一体化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特点新体制促进试点经济不断新台阶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快速发展

试点工作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动力坚持城镇全面协调发展推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促进产业的互动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以及生态全面协调发展检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是否成功重要标志农村基础地位是否加强农村经济是否增长农民收入是否增加。

  2正确处理改革政策衔接突破的关系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既要现行有关文件法规相衔接又要根据经济发展客观要求有所突破并在实践进行超前探索

3坚持改革办法初级城镇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抓好城镇新体制建设同时科学方法规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防止出现城镇旧体制现象

4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因地制宜制定试点方案不搞一刀切不同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点可能有所侧重都要注意改革政策的综合配套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相结合

5积极引导稳步发展注重实效防止不顾条件一哄而起建设小镇形成新的开发区

 

二、             试点内容

 

根据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199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村城镇发展特点现实条件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实际情况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小城镇政府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根据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中央有关机构改革方针原则健全城镇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功能试点城镇要在政企分开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试点城镇所在地政府符合改革方向前提下赋予试点城镇政府必要权限国家规定限额城镇政府合理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2生化城镇建设方式改革改革城镇建设自发、分散的建设方式积极推行统一规则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集中统一建设方式试点城镇出发制订科学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分片开发配套建设争取建成见效城镇建设用地依法加强管理根据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统一征地项目地分依法划拨出让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城镇房地产事业城镇住宅乡镇企业厂房市场设施公用设施进行综合开发

3促进城镇建设发展多元化投资机制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多元化投资机制政府要在发展经济增加财力基础上加大城镇公用建设事业投资比例通过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制定有吸引力招商政策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城镇开发建设探索依靠进镇农民建设新兴城镇的路子

4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公安部门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进行试点实行居住地和就业原则确定身份户籍登记制度农民只要城镇具备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就业条件就可申请城镇办理落户手续

5建立完善试点城镇新型社会保障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个人积极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探索城镇建立区别于城市旧体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新型社会保障机制统一社会保障机构首先要加强早已普遍建立乡镇社会保障委员会继续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积极推广城镇社区服务以减少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6探索建立有效集体土地内部流转制度客场允许准备迁入城镇农民原承包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作为进城定居或就业启动资金以利于建立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制度土地适度集中解决农村耕地紧张问题

7生化城镇企业制度改革试点城镇大力推行股份合作股份制明晰乡镇企业产权关系加快技术改造改进企业管理促进乡镇企业堆放发展现代企业制度过渡鼓励乡镇企业城镇集中连片发展提高乡镇企业规模效益

8、已抓好城镇市场培育发展城镇第三产业建立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特点专业批发市场市场促进小城镇周围农村积极发展带动乡镇企业发展同时围绕城镇市场建设鼓励各种类型农产品流通组织参与市场流通政府在政策上给予积极扶持

9建立机构完成职能健全财政分税制改革要求建立完善这一财政管理体制设立镇级金库建立完整统一预决算制度规范各项收费来源财政统管收支试行改革试点制度上约束乱摊派乱收费行为

10进行规范化农村合作基金组织试验规范各种类型民间融资渠道发挥农村合作基金组织促进农村城镇农村乡镇企业农业发展方面有的作用

11建立完善城镇科技管理与服务体系推动县以下科技机构城镇发展技农贸、技工贸一体化技术经济实体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城镇提供人才技术多种服务“星火计划优先引向试点城镇形成镇一(即: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的拳头产品”或“一镇数品”,促进乡镇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高层次发展成为带动周围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政治经济科技信息商贸中心充分发挥城镇辐射功能

12建立健全城镇服务体系小城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载体大力培育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小城镇政府的为农服务和培训中心,鼓励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三、试点的组织实施

 

1、  确定试点。选择试点小城镇的条件:

――小城镇所在地区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小城镇发展,并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乡镇企业的发展规以及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意义;

――过去在某些方面的改革取得成功经验的,或已列入部委专项改革试点范围的小城镇,可优先选择;

――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所在的县(市)、地(市)各级协调改革的机构健全。

综合改革试点的小城镇经所在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可后,由国家体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确定。

  2、制定方案。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国家有关部委主管司(局)具体协调指导下,由省体改委会同地方各级体改委和有关部门配合协助,结合试点小城镇选择的试点内容和自身的具体特点制订。

制定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

――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前期调研,针对本地区特点,根据综合改革试点内容的要求,对改革项目进行全面规划。规划内容应包括改革规划、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综合改革试点要求项目到点,责任到人,实行目标责任制。

项目完成后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进行评估验收。

试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验项目名称;

试验背景和指导思想;

试验要点及具体内容;

试验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要求及试验的起迄期限;

试验的实施过程和操作手段;

试点工作班子的设置和工作职能;

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体系;

试验项目要求上级部门提供的配套措施和改革政策。

试点方案制定后,由国家体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后批复。

3、跟踪指导。在试点方案批准后,随时监测试点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监测数据分析与对比;及时听取试点单位关于试点工作进展状况的汇报,并将国家最新的改革进展情况尽快通报试点小城镇,使即将出台的改革政策率先在试点小城镇推行,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反馈信息,完善改革政策;国家体改委和有关部门应经常到试点小城镇进行调查,了解试点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适时修订试点方案。试点小城镇可实行定期简报制度并建立必要的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反映试点的改革进度和问题。

4、总结交流。对试点小城镇的负责干部和所在县的主管干部进行培训;组织试点小城镇之间的参观和考察;召开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并邀请各方面专家对试点成果进行论证,对试点经验加以总结。成果显著的,通过新闻媒介广为宣传,并加以推广。试点结束后,要对整个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最后写出项目总结论证报告,并提出咨询意见供中央决策。

 

 

关于印发《全国小城镇综合

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改委(办)、建委(建设厅)、公安厅(局)、计委、科委、编委(办)、财政厅(局)、农委(办)、农业厅(局)、民政厅(局)、土地局、统计局:

  根据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中编办、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土地局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体改农[199549号)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国家体改委国务院十一个部委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并反复征求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意见,现确定北京市昌平县小汤山镇57个小城镇为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体改农[199549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抓好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用改革的办法推动小城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请各有关部门和试点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应的配套改革政策,于6月底前报送国家体改委农村司。国家体改委等十一部委将在适当时候联合召开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

  附件: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名单

 

北京市

  昌平县小汤山镇

河北首

  蠡县留史镇、鹿泉市上庄镇、霸州市胜芳镇

山西省

  晋城市郊区南村镇

辽宁省

  海城市西柳镇、灯塔县佟二堡镇、辽中县茨榆坨镇

吉林省

  松原市扶余区三叉河镇、九台市卡伦镇、榆树市五棵树镇

黑龙江

双城市周家镇、绥芬河市阜宁镇

江苏省

  张家港市妙桥镇、昆山市陆家镇、江阴市南闸镇、武进县横山桥镇

浙江省

  湖州市城区织里镇、富阳市新登镇、玉环县陈屿镇、东阳市横店镇、绍兴县杨汛桥镇、苍南县龙港镇

安徽省

  霍邱县叶集镇、歙县深渡镇、繁昌县荻港镇、凤台县毛集镇、界首市光武镇

福建省

龙海市角美镇、莆田市江口镇、霞蒲县三沙镇

江西省

  德兴市泗州镇

山东省

  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河南省

新乡县小冀镇、洛阳市郊区关林镇、辉县孟庄镇、镇平县贾宋镇

湖北省

襄阳县太平店镇、黄梅县小池镇、黄陂县滠口镇、浏阳市大瑶镇

湖南省

    冷水江市禾青镇、黔阳县小池镇、双峰县三塘埔镇、浏阳市大瑶镇

广东省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镇、罗定县素龙镇、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南海市里水镇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石南镇

四川省

  绵竹县汉旺镇、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壁山县青杆镇

贵州省

  贵阳市郊区小河镇、六盘水市盘山区红果镇、仁怀县茅台镇

陕西省

  临潼市骊山镇




来源:法规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