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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 (浙土资发[2000]273号)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发布日期:2000-11-13 00:00:00 浏览次数:

 

关于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

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批复

 

浙土资发[2000273

 

 

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浙江省温州海运公司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请示》(温海[20001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省属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浙江省交通厅直属企业浙江省海运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的批复》(浙企改[199921号)精神及我厅确认的土地估价结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将所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补办出让方式处置。

  二、本次补办出让方式处置的9宗国有土地,用途分别为工业、交通,面积为79098.09平方米,应补缴的出让金总额按评估确认价的20%核定为811.4058万元,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自领取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9宗土地的出让金具体为:

 

单位:平方米、元/平方米、万元

土地座落

用途

面积

地价

出让金

单价

总额

使用

年期

1

温州龙湾状元镇横街村船厂路28

工业

6145.20

401

80.20

49.2845

50

2

温州龙湾状元镇横街村船厂路37

工业

966.80

406

81.20

7.8504

50

3

温州龙湾状元镇横街村船厂路100

工业

22724.00

382

76.40

173.6114

50

4

温州水门底32

工业

1070.30

908

181.60

19.4366

50

5

温州株柏路18

码头

10327.50

713

142.60

147.2702

50

6

温州黎二村航村路到底

交通

29170.90

457

91.40

266.6220

50

7

温州吴桥汇昌河东北侧

码头

7527.50

883

176.60

132.9357

50

8

温州望江东路17

码头

424.60

1119

223.80

9.5025

50

9

玉环县坎门镇赵三王居

工业

741.29

330

66.00

4.8925

50

合计

 

 

79098.09

 

 

811.4058

 

  三、根据浙政办发[1998153号文件的精神,考虑到你公司的实际困难,同意上述应上缴温州市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额占出让金总额的比例为20%,具体支付日期按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四、待公司改制完成后,企业应凭本批复分别与温州市、玉环县土地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时支付有关费用和办理有关土地变更登记等手续。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源:法规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