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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1]57号)二○○一年一月十七
发布日期:2001-01-18 00: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0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1]57号

 

 

 

各市、县(市、区)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年一月十七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1年工作要点

 

    2001年是新世纪的起始年和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年,做好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起好步、开好局,对于促进我省国土资源事业上水平、上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和“十五”期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需的资源保证,提高资源利用率为重点;以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尤其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以深化管理体制和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为动力;以加强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产权管理为基础;以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为手段;以完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依据;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为保证,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我省完成“十五”计划服务,为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按照这个指导思想,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即在解放思想上求创新;在调整结构上做文章;在深化改革上找出路;在依靠科技上上水平。2001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强化耕地保护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服务

    必须始终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全年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内。继续做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全省划定基本农田面积必须达到2711万亩,保护率达到85.05%。切实做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耕地保护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一条原则,即不能毁坏耕地,以确保粮食生产能力。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同时,要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服务。要实事求是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要用足用好国土资源部最近制定的“三个加快”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即在加快经济发展,按规划提供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加快耕地补充,加快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国家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首先要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发展城市和中心镇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的用地需要。要积极稳妥地实行土地置换政策,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要继续实行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异地有偿调剂使用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用地,从今年起,省厅将核拨一定数量的周转指标,用于省政府确定的136个中心镇和城市郊区宅基地整治,实行封闭运行,到期归还。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限期办结制度,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对重点工程,要在项目预审、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上提前介入。对影响工期的桥梁、隧道、大坝等单体性工程,经省厅报请国土资源部同意,可先期开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善用地报批手续。

    二、以实现全省矿业秩序根本好转为主线,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建立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主导和协调整个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龙头作用。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浙江省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浙江省萤石矿产资源保护规划》等省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抓好规划的实施,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的市、县开展规划实施的试点,以取得经验。要加强矿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认真实施新的矿山企业年审制度,加强矿山“三率”指标的考核,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矿山年度检查,促进矿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禁采区、控采区和开采区,进一步加大矿山布局结构调整力度,解决矿业结构存在的“小散低粗”问题。要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逐步建立全省科学完备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监督管理,使重点地区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抓好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力求将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程度降到最低点。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早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建立重要经济区、重要交通干线和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及群测群防网络,并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三、大力推进土地整理,确保完成200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干部对搞好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着重解决我省取消粮食定购任务以后,标准农田建设还要不要搞的问题。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浙政发[1999]190号文件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抓紧及早编制好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并依据规划将省政府下达的2001年的年度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和田畈。要多渠道筹集土地开发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按照浙政发[2000]292号和浙政办发[2000]22l号文件规定,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和筹集造地改田资金,并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农田建设的激励机制,从2001年起,各地要将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列为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好的地方,由省给予奖励。实行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省级造地改田资金扶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留省部分返还、土地整理启动指标的使用等挂钩的政策。在抓好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要继续抓好造地改田工作。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开发耕地后备资源。2001年全省要求垦造耕地6.45万亩,土地整理新增耕地6万亩,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

    四、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配置国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在土地收购储备政策、防范资金运行风险、扩大土地收购储备内涵等方面深入进行探索,总结经验,积极推广,进一步推动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健康发展,2001年争取全省具备条件的县(市)都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人员。要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的力度。认真学习借鉴广东东芜市土地有形市场建设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选择1—2个上档次、上规模的土地市场进行试点,重点研究土地有形市场建设的配套政策、机构职能、交易许可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扩大公开交易范围等问题。对已经建立的土地交易机构,要在完善功能、健全制度、扩大交易范围上加以培育,认真解决土地交易费的收取政策问题。对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市(县),要加强指导、创造条件,促进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要加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权益分配管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研究制定切实加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权益分配管理的政策意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城乡结合部用地情况和城中村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切实加强管理。要大力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全面开展并完成全省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的评估、认定和处置工作。继续并扩大石料矿产采矿权拍卖试点,2001年省厅将继续抓好海盐县、绍兴县2个县级试点,各市;也要选

择1个县作为试点。从今年起,石料矿山的采矿权原则上停止行政授予,采用招投标拍卖方式授予。石料矿山到期的采矿权许可证,一律收回不再延续。今后,新的采矿权入市原则上都要采用竞争的方式出让。要根据企业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

五、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

    加快立法步伐,今年争取出台《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浙江省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浙江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浙江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国有土地租赁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公民、法人土地权利、矿业权信息的可查询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窗口办文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实行行政赔偿制度。要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范和查处相结合”的要求,加强执法巡回检查,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积极推行执法监察快速反应系统,掌握执法监察的主动权。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占地批地、低价出让和倒卖土地、无证开采、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公布一批有影响的典型违法案件,提高法制宣传的战斗力。扩大执法模范县活动试点。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访工作,继续把降低“三访”量作为信访工作的主要目标,力争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总量比去年再下降5个百分点。对实行征地补偿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切实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减少因征地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研究征地办法的改革问题。

    六、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提高国土资源科学管理水平

    以抓好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产权产籍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步伐,提高国土资源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发证和探矿权、采矿权发证等权属管理,全面完成城镇地籍调查,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做到城镇国有土地及时变更登记。加强农村村庄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发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继续做好城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更新和平衡工作。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的今年90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任务。要加强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工作,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调查评价,做好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开展2000年至2001年的矿产资源基础信息调查,在此基础上,开展新一轮

矿产资源可供性论证和可供性系统建设。

    七、大力发展地勘事业和测绘事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力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对已改制的一级单位要完善股权结构,尽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国有股权比重过高和员工持股过于平均的问题,同时加快二级单位改制的步伐。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拓展省内外市场,增强市场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积极参加国土资源大调查,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国土资源支撑。要依靠科技创新,加大技改力度,提高队伍素质。要继续关心支持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要继续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建立基础测绘更新机制,大力推进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数字浙江”基础框架,不断提高测绘管理和应用服务水平,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

    八、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加强县局以上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按照省委的部署,积极参与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国土资源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以确保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本色不变。

在树立先进典型,做好准备的基础上,开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开展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规划和决定,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关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在厅机关开展“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年”活动,树立机关新形象。要重视做好老干部和工会工作,加强厅直属事业单位建设。要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对市县国土资源机构改革的指导,推进市对区和县对乡国土资源垂直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起“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来源:法规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