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2004年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4]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浙江省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04号令)、《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浙计规划[2002]1020号文),并结合浙江省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4年全省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省今年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将高于去年。
预测2004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3月至4月、6月至9月。3月至4月的春雨期及6月上旬至7月下旬的梅汛期,由于长期干旱,岩土层疏松,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至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极大,由暴雨而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概率较大;一些矿山尾矿坝和废渣堆放点极易产生泥石流灾害。另外部分闭坑萤石矿区也易发生地面塌陷。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时空分布特征,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浙南、浙东南、浙中及浙西山区。这些地区地层时代老,构造发育,岩性较破碎,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且修路、削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几率较高。根据全省45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结合地质灾害发生历史频度和强度分析,下列县(市、区)为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市、区):庆元、景宁、云和、遂昌、青田、龙泉、瓯海、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东阳、武义、磐安、新昌、嵊州、宁海、仙居、衢州市衢江区、开化、常山、富阳、淳安、临安等。上述25县(市、区)的重点防灾地段是:坡度较陡、风化坡积层较厚、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山区;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尤其是县、乡级公路沿线;金丽温高速公路沿线;金温铁路沿线;大中型水库沿岸的不稳定边坡;国家及省级风景名胜区内险要地貌;国、省道周围废弃矿山;大中型矿山的尾矿库及废渣堆场;闭坑矿山的采空区;露采矿山(包括已废弃矿山)的开采面等。
上述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市、区)应针对域内重点防灾地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方案与应急预案,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年终要将实施情况作认真总结,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近年陆续开展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2004年列为省级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名单列附表。
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差,危害程度重大,各市、县(市、区)在200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应具体制定年度勘查与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在治理项目实施之前,加强汛期动态监测,逐点编制应急预案,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威胁对象、范围等)进行预测,圈定重点防范范围,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制定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措施,下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明确责任人,建立防灾责任制。应急预案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当地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监督实施。
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认真地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各地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旅游、建设、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公布于众,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做好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在查清地质灾害现状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快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争取在年内完成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发布工作。
(三)认真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在进一步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力量,协助地质灾害多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力度。要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教育,加强对群测群防的指导,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
(五)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
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同级气象部门按照国土资发[2003]229号文的要求,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对所辖区域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在时间和空间上部署防灾工作,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增加广播电视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六)切实加强汛前险情巡查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际,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工作。山区要重点巡查潜在重大危害的滑坡和泥石流隐患点;矿区要重点巡查尾矿库和废渣堆场可能因暴风骤雨诱发矿渣泥石流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要重点巡查潜在影响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点;旅游区要重点巡查可能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查出的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七)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在整个汛期,各地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
(八)组织应急调查,加强抢险救灾
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须立即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实施各项抢险救灾措施。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九)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
各地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组织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治理,消除隐患。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十)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危险性评估”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审批阶段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
(十一)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实施《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环境地质问题,国土资源、经贸、环保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检查,督促并监督采矿权人认真执行《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认真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十二)进一步加强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地面沉降危害的长期性、严重性,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加强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依法加强对地下水开采的监督管理。地质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制定地下水控采计划。温黄、温瑞平原地下水开采量应作大幅度调减,宁奉平原在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同时,应逐步实施地下水人工回灌,使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沉降中心沉降速率明显下降。
附件:
2004年浙江省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
杭州市(3处)
1. 淳安县环千岛湖公路滑坡、崩塌
2. 淳安县里商乡桐山岭村滑坡
3. 建德市大同镇石门庄村滑坡
宁波市(1处)
1. 宁海县岔路镇西山村滑坡
温州市(4处)
1. 平阳县鳌江镇荆溪山滑坡群
2. 文成县珊溪镇李夏村滑坡
3. 苍南县蒲城乡西门外牛乾岭泥石流
4. 永嘉县瓯北镇行禅村滑坡
绍兴市(2处)
1. 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
2. 诸暨市次坞镇徐坞杨大路山滑坡
金华市(4处)
1. 婺城区沙畈乡大坞头泥石流
2. 浦江县杭口坪镇中央畈、乌浆山滑坡
3. 武义县竹客乡丁鸟村滑坡
4. 武义县东风萤石矿区地面塌陷
衢州市(3处)
1. 常山县招贤镇游林村后山滑坡
2. 开化县林山乡梅岭村滑坡
3. 衢江区上方镇姐妹山滑坡
台州市(1处)
1. 仙居县步路乡和尚扇村岩水下自然村滑坡
丽水市(7处)
1. 莲都区峰源乡木寮村滑坡
2. 庆元县张村乡张村滑坡
3. 龙泉市上洋镇黄渡村塔连滑坡
4. 景宁县大地乡大地半洋滑坡
5. 景宁县英川镇黄洋口滑坡
6. 青田县黄洋乡钼矿区泥石流、滑坡
7. 松阳县斋坛乡东关源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