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
更新调查市级汇总技术
规定》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6]13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8号)和省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土地更新调查市级汇总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6]1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更新调查市级汇总工作,确保成果质量,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市级汇总技术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调查市级汇总技术规定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任务和工序
第2条 汇总条件
第3条 准备工作
第4条 原则和要求
第5条 汇总成果
第6条 检查验收
第二章 接 边
第7条 接边工作
第8条 接边要求
第9条 图幅接合图表
第三章 面积汇总
第10条 资料准备
第11条 基本要求
第四章 图件编制
第12条 基本要求
第13条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图设计书的拟定和数据要求
第14条 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的编制
第15条 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的编制
第16条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纸质图件的输出
第17条 航、卫片接合图的编制
第五章 文字撰写
第18条 编写要求
第19条《××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
第20条《××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质量评价报告》
第六章 质量控制
第21条 质量检查控制的原则
第22条 质量检查控制内容
附录一 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纸质图件图历表
附录二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市级汇总元数据文件的主要要求
附录三 全市土地新调查航卫片、正射影像图及地形图使用情况表
附录四 全市土地更新调查人力、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录五 全市土地更新调查境界与权属界调查情况统计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任务和工序
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市级汇总(简称市级汇总)是在全面完成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简称县级调查)基础上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是省级汇总的重要基础。
1、汇总任务
(1)在全面审核市辖县级调查数据、做好市辖县际接边的基础上,建成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市级汇总数据库。有条件的市应尽早建立“土地利用现状市级成果管理信息系统”。
(2)在全面审查、完善县级1∶5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基础上,编制全市1∶ 100000或1∶25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3)汇总和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的面积、分布和土地权属状况。
(4)总结全市土地利用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的途径及应采取的措施,为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政策,以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汇总工序
(1)图形接边。
(2)面积汇总。
(3)图件编制。
(4)文字撰写。
(5)检查验收。
第2条 汇总条件
市级汇总的必要条件为:全市各县级调查成果经国土资源部或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验收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已得到处理并已完成成果汇交。
第3条 准备工作
(1)建立市级汇总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以有关职能处室和事业单位人员为主体的市级汇总工作班子。全面收集各县级调查成果以及与市级汇总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2)市级汇总工作班子应组织编制市级汇总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① 全市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实施和完成情况;
② 市级汇总所需的资料和技术条件;
③ 市级汇总工作的组织;
④ 须提交的成果;
⑤ 技术设计;
⑥ 实施步骤;
⑦ 时间安排和经费筹措等。
第4条 原则和要求
(1)对提供市级汇总的各县级调查成果,必须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范》及其补充规定(简称“省调查规范”)、国家或省级验收意见和本规定进行全面核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必须补充、完善。
(2)市级汇总应数出有据,图出有源,文字报告应内容翔实,文、表、图并茂,坚持成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3)市级汇总数据通过验收后,必须在本年度完成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并轨。
(4)必须严格保证市级汇总数据的准确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违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5条 汇总成果
1、数据库或数据文件(光盘)
(1)合市l∶250000(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矢量数据文件(E00数据格式)及栅格数据文件(Geotif格式);
(2)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同一时点统计表格数据库;
(3)全市1∶10000(或由1∶2000缩编的1∶10000)、1∶50000、1∶250000(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接合图表数据文件;
(4)市级土地利用现状报告和专题报告文本数据文件;
(5)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市级汇总元数据文件。
2、打印表格(纸质)
(1)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
(2)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权属性质面积汇总表;
(3)全市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
(4)全市飞入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航卫片、正射影像图及地形图使用情况统计表;
(6)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境界与权属界调查情况统计表;
(7)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人力、经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8)全市l∶10000、1∶50000、1∶250000或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接合图表;
(9)全市1∶250000或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纸质图件图历表。
3、绘出图件(纸质)
(1)全市1∶250000或1∶l00000土地利用现状(挂)图;
(2)全市1∶250000或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
4、打印报告(纸质)
(1)《××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
(2)《××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质量评价报告》;
(3)《××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专题报告》。
5、信息系统(对建立信息系统的市)
土地利用现状市级成果管理信息系统。
第6条 检查验收
为了确保市级汇总成果质量,要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
第二章 接 边
第7条 接边工作
1、完成县际接边
县际接边指实现市辖各相邻县级调查成果间图形剖分、线状要素个体相接和属性一致的作业,是市级汇总的一项关键任务。市级汇总必须在严格检查市辖各县级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细致完成县际接边工作。
2、准备市际接边
市际接边指实现相邻市级行政区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间图形剖分、线状要素个体相接和属性一致的作业,是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省级汇总(简称省级汇总)的一项关键任务。市级汇总应为省级汇总的市际接边做好准备工作。
第8条 接边要求
1、县际接边的一般要求
(1)县级境界调查必须符合启用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勘界成果的确认要求。相邻县级调查区使用的无争议境界必须采用浙江省民政厅提供的勘界成果。
(2)市辖两相邻县级行政区县级调绘境界,必须勾画在双方各自调绘底图上的等同影像部位;与之对应的1∶10000县级境界图形数据,必须按本款第(3)项规定的数学基础,用等同的坐标串描述。
(3)提供市级汇总的市辖各县级调查1∶10000矢量数据库图形成果,其数学基础必须为:1980西安坐标系,高斯一克吕格投影,3°分带,东经120°中央经线:1985国家高程基准。凡位于东经118°30′以西或东经121°30′以东的县级调查成果,必须换算到以东经120°为中央经线的3°分带。
(4)如两相邻县级行政区以线状地物为界,必须保证线状地物与县级境界共线。
(5)凡贯穿县级境界的线状要素个体,必须严格按零误差要求在境界上相接;境界两侧的属性数据要保持语义一致。接边前误差不得大于图上2毫米,否则核实合格后再双方配赋拼接。
2、不同调查比例尺的县际接边要求
(1)相邻县级调绘境界均应符合双方各自调查比例尺的调绘精度要求。
(2)将民政部门勘定的1∶10000境界坐标串直接拷贝到大比例尺(如1∶2000)调查成果上,用来取代大比例尺成果中的原有境界。可在拷贝来的境界上加点,但不得变动境界的空间位置。
(3)境界两侧的要素个体按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①两单线线状地物接边:两单线线状地物的相接点必须用等同的坐标在境界上定位;
②单线线状地物与条带状地物(双线线状地物)接边:境界一侧的条带状地物在境界处的边线必须与境界共线;境界另一侧的单线线状地物端点必须落在境界上,且位于双线线状地物在境界上的两个端点中间;
③两条带状地物接边:境界两侧的条带状地物在境界处的边线都必须与同一境界段共线;
④不进入或不考虑进入对方辖区的线状要素个体接边:乡(镇)界、权属单位界线、宗地界址线等一般为不进入对方辖区的线状要素个体,地类界一般为不考虑进入对方辖区的线状要素个体。这些线状要素个体在境界处的端点必须落在境界上,即这些端点的坐标必须是境界坐标串中的一些点位的坐标。
(4)境界两侧的属性数据按下述情况作相应处理:
①跨境界主要要素个体在境界两侧的不同部分,其属性数据必须保持语义一致;
②境界两侧各自的要素个体,其属性数据不作更动。
3、非同期调查的县际接边要求
市辖各县级调查完成的日期有先后,县级调查结束与市级汇总开始也会相隔一段时间,这期间有可能出现与接边有关的情况,如新建跨县级行政区的铁路、公路等;各县级调查必须补测这些新增地物,并按市级汇总时的实际情况接边。
第9条 图幅接合图表
(1)市级汇总必须分别提供覆盖全市范围的1∶10000、1∶50000、1∶250000(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的接合图表(简称接合图表)。在复核县级调查1∶10000接合图表中如发现问题,应查出原因并责成改正。1∶50000接合图表根据县级调查1∶50000(或由1∶25000缩小的1∶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借助计算机拼接、分割和缩小制成。1∶250000(1∶100000)接合图表根据市级1∶250000(1∶10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借助计算机拼接、分割和缩小制成。
(2)接合图表上必须标绘县以上(含县级)境界,注记分幅图图号、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名称、经纬度和分幅图的比例尺。县内分幅图应注记整幅图的椭球面面积,县际分幅图应注记相邻各县(市、区)占图幅的椭球面面积,所注面积均以公顷为单位。
第二章 面积汇总
第10条 资料准备
市级面积汇总工作开始前应收集市辖各县级调查成果的下列数据:
(1)1∶10000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接合图表。
(2)完成县际接边后重新在1975国际参考椭球面上汇总的表格,包括: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
②土地利用现状分权属性质面积汇总表;
③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
④飞入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⑤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的其他表格;
第11条 基本要求
(1)市级面积汇总以市级汇总开始当年的日期为统一时点,不同期完成的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数据按并轨后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
(2)市级面积汇总表格必须采用“省调查规范”附录五中的汇总表格。
(3)县级行政区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用六位数字指称。
(4)市级面积汇总的地类名称、代码和含义必须遵照“省调查规范”第二章的规定,不得更改。
(5)市级面积汇总必须在完成县际接边后进行
(6)用于市级面积汇总的县级调查面积数据必须从完成县际接边并在参考椭球面上汇总的各县级调查面积统计表格库中提取。
(7)沿海地区的面积包括滩涂面积。
第四章 图件编制
第12条 基本要求
(1)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包括挂图和标准分幅图,下同)要正确反映本市土地利用的类型、面积、分布、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并尽可能体现本市土地利用现状的分布规律和利用特点。
(2)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必须在本规定第二章第8条1款(3)项的数学基础上编制。
(3)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参照“省调查规范”第十三章第65条的规定编制。
(4)编制图件时应尽可能广泛收集现势资料,如最新的航片、卫片、相关专题图件和文字资料等,对新增重要地物要根据有关材料修编、补充,以提高市级汇总图件的现势性;图件编绘完成之日,为现势资料使用截止期。
(5)以县级调查的1∶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为基础数据,参考1∶50000标准分幅数字线划地形图(DLG)或标准分幅数字栅格地形图(DRG),采用计算机辅助地图综合缩编方法,编制1∶250000(1∶100000)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挂图。
(6)1∶250000(1∶10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根据1∶250000(1∶100000)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借助计算机分割和整饰编成。
(7)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和标准分幅图均为内部用图,对不宜在内部用图上表示的保密内容应作技术处理,以防失密。
第13条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图设计书的拟定及数据要求
1、编图设计书的拟定
编图设计书是指导编绘作业的技术文件,是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编绘的基本依据,编图单位要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写。设计书的主要内容为:
①制图区范围,图种(挂图和标准分幅图),数学基础,比例尺(1∶250000或1∶100000),完成期限;
②图件内容;
③制图资料(包括:基本资料、辅助资料、参考资料)的分析和评价;
④制图区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为反映这一特点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⑤作业方案和工艺流程(包括挂图与标准分幅图两者编图工艺的关系);
⑥对地类综合取舍和相互关系处理的扼要说明。
2、数据要求
(1)数据格式。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矢量数据文件以EOO数据格式提交,栅格数据文件以Geolif格式提交。
(2)数据分层。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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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性表结构。‘地类图斑’和‘线状地物’的属性表须提供‘地类代码’和‘地类名称’字段;‘注记’和‘界外注记’的属性表须提供‘注记内容’、‘字体’、‘颜色’、‘字号’、‘倾角’和‘注记方向’等字段:‘行政界线’的属性表须提供‘境界类型’字段;其他数据层的属性表须提供相关的类型字段。
第14条 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的编制
1、编制步骤
编制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一般可参照下述五个步骤,用计算机辅助地图综合的方法完成。
第一步,将质量合格的市辖各县级1∶50000(或由1∶25000缩小的1∶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统一转换到本规定第二章第8条1款(3)项要求的数学基础上;
第二步,采用自动图形拼接与人机交互屏幕编辑相结合的办法,将已统一数学基础的市辖各县级1∶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拼接为覆盖全市的1∶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
第三步 , 将全市1∶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自动缩小成全市1∶250000(1∶10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并在缩小图上完成锯齿形线条光滑、小面积地类图斑群集聚合、鸡爪形或梳形地类图斑轮廓概括等人机交互屏幕编辑作业,必要时应输出图纸进行手工编辑;
第四步, 将测绘部门制作的1∶250000(1∶100000)数字地形图转换到与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相同的数学基础上;
第五步, 从已统一数学基础的1∶250000(1∶100000)标准分幅数字地形图中选取“水系”、“道路”、“居民点”和“地貌”四个图层,逐幅分层与全市1∶250000(1∶10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叠加,屏幕检视土地要素与地形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发现明显不一致的地方,应核实后再作处理。最后按本规定有关要求,在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上加注高程点。
2、内容
以市级行政辖区为编图范围,内容包括:水系、居民点、交通网、各级境界和地类分布状况,还包括:图名、图例、比例尺、编图说明等整饰要素。
3、图面设计
(1)一般采用矩形图框,图框大小与制图区的形状和大小有关,图框内既要包含整个制图区域,又要尽量减少空白,务使图面紧凑;如制图区形状特殊范围过大,宜采用拼幅图。拼接线应选在整幅图的中央部位,但不能切割重要地物。
(2)图名一般置于北图边外或图框内左上空白处。挂设的经纬网格与等同比例尺标准分幅地形图的经纬网格一致。
(3)大于对开两拼的图幅,其图廓外配以花边装饰,单幅图则用粗线表示外图框。
(4)各地类图斑的用色须符合“省调查规范”附录六附表6.2(或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要求的最新图式)规定,使图面清晰,选色适当、协调,着色均匀。
4、综合缩编要求
(1)地类图斑
地类图斑的最小上图面积,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2~4平方毫米;耕地、园地4~6平方毫米;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地10~15平方毫米。小于上述最小上图面积的地类图斑一般应舍去,或在同级地类范围内合并,对有重要意义 的耕地、园地用相应独立符号标绘,对耕地中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地类也采用相应独立符号表示。大于最小上图面积的地类图斑均用相应符号注记。配置的独立符号应定性准确、位置合理,不宜过密,以反映其分布规律和特点为宜。地类图斑在综合取舍时应尽可能保持各地类面积的对比关系,且形状相似。可调整地类按耕地图斑上图标准上图,在用相应符号标注的基础上加注“K”或“可”。如可调整果园,以耕地上图标准上图,果园符号标注,并加注“K”或“可”。
(2)水系和海岛
正确反映水系的类型、形状特征、主支流关系和密度对比,处理好水系与其他地类的关系,正确反映海岸类型。
河流、渠道选取标准按河网密度分区确定,见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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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种比例尺栏目下的数据为河流、沟渠的实地宽度;
②河流、沟渠的表示应以常水位为准;
③不依比例尺单线表示的渠道应按图式区分干渠、支渠。
湖泊、坑塘图上面积大于1平方毫米的,一般全取:在湖塘密集区,可作适量选取,但只可取舍,不得合并。
水库,一般全取,图上面积大于2平方毫米的依比例尺表示:小于2平方毫米的用符号表示。
河、湖、水库及海洋中的岛屿,图上面积大于1平方毫米的依比例尺表示;小于1平方毫米的按其形状特征用点状符号表示,并进行适当取舍。
对调查的小岛应收集有关资料确定其地类。
滩涂编绘应参考海岸带调查成果充实完善。滩涂的下限用蓝色短虚线表示。
(3)居民点要素
① 居民点要素包括:地级市的图示和注记;县、县级市、县级区的图示和注记;乡、镇、街道的图示和注记;村、农林牧渔场的图示和注记,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工矿、机关、学校等的图示和注记。
② 居民点选取与图示原则:图上面积大于上图指标的,一般应全取,依比例尺表示:小于上图指标的,用圈形符号表示。用圈形符号表示的乡、镇以上(含乡、镇)居民点全部选取,其他居民点视图而负载量适当选取。居民点的综合取舍应正确反映与其他地类面积对比及人地关系。
③ 居民点注记:图上标出的(含圈形符号表示的)居民点均应注记。乡、镇以上(含乡、镇)驻地的居民点注记行政名称,当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名称与驻地名称不一致时,括注驻地名;当一个居民点图斑内含多个村庄时,只选注其中一个主要村庄的名称。各级居民点名称均参照“省调查规范”附表6.2的字体和字号注记。
(4)道路要素
①道路要素包括:复线铁路、单线铁路、高速公路、主要公路(指省及省级以上公路)、一般公路、农村道路,共六种。
②道路选取原则:铁路、高速公路、主要公路应全部先取;一般公路、农村道路可根据比例尺和图面负载量适当选取。
③道路的表示:应准确反映本地区道路的分布密度、对比关系和通行状况,反映交通与土地利用现状的内在联系。
(5)境界要素
① 境界分四级:省、直辖市界;地级市界;县(县级市、县级区)界;乡(镇)界。乡(镇)界在1∶25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可以不表示。
② 境界标绘:各级境界均应按本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调绘的境界标绘;对有争议地段用未定界符号绘出争议区,并加说明;本市内部的飞地界线不表示,外市飞入地界线应予表示,并加注隶属说明。权属界线(权属单位界线、宗地界址线)一般不表示。通过沿海滩涂的境界应与滩涂下限虚线相交。境界穿越含岛水域时,应分清岛屿的区划关系。各级境界用“省调查规范”附表6.2的规定线型符号表示。
(6)地貌要素
不标绘等高线,仅用高程注记点表示制图区域的地貌特征,以反映土地利用现状与地貌的联系。高程注记点密度可参考“省调查规范”有关规定、地区地貌特点和比例尺大小等因素自行确定,一般为图面5~10个/300平方厘米,应均匀分布。高程注记到整米数。
(7)其他要素
对分洪(蓄洪)区、自然保护区、防护林、居民点以外的名胜古迹、风景旅游点等应予表示。
(8)本市辖区外的图面表示
只表示海岸线及主要水系、铁路、高速公路、主要公路和建制镇以上(含建制镇)的居民点,总的负载量约为境内部分的1/4~1/5,以能反映基本地理骨架与轮廓为限。
第15条 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的编制
(1)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采用计算机辅助的切割和整饰方法,从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编成。
(2)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与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必须有相同的数学基础。
(3)每幅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的图廓内要素必须与全市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市辖区域内对应部位的要素完全相同。
(4)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的图廓外要素包括:图名、图号、图例、比例尺、接图表、坐标系、制图单位名称和日期等。
(5)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的图廓外要索配置方式、图幅号编写规则和经纬网挂设要求等,均与等同比例尺标准分幅地形图的相同。
(6)1∶10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的经差为30′,纬差为20;1∶250000数字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辐图的经差为1°30′,纬差为1°00′。具体分幅和编号参照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实施。
第16条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纸质图件的输出
(1)1∶250000(1∶100000)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挂图和标准分幅图的纸质图件必须从全市1∶250000(1∶10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矢量数据文件输出,以优质图纸为介质绘制。
(2)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纸质图件图历簿的填写要求如下:
① 图历簿应遵照附录一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如实反映图件编绘过程(包括数字编绘过程)、问题处理依据、成图精度和现势性说明等内容;
② 图历簿由作业员,审校员,编辑、验收人员分别填写并签字。
第17条 航、卫片接合图的编制
本接合图用来反映航、卫片的接合情况,接合图的比例尺自定,内容包括:标绘或注记航(卫)片的航摄仪(传感器)主要参数,覆盖范围线、航摄(传感)时间、航摄比例尺及数量等。
第五章 文字撰写
第18条 编写要求
(1)文字撰写应收集的主要资料包括:
①市辖各县级调查报告和成果质量评介报告;
②市级汇总的技术设计书;
③市级汇总的工期、进度和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量;
④县际接边中界线纠纷处理及签订的协议书数量;
⑤全市国民经济统计数据;
⑥全市自然条件统计数据。
(2)市级汇总的文字成果包括:
①《××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
②《××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质量评价报告》;
③《××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专题报告》。
(3)文字成果应阐明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路线的科学性、作业过程的严谨性、所获成果的可信性和权威性。
(4)文字成果应内容充实,层次清晰,文句通顺,文、表、图并茂。
(5)文字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内容和页面设置均按“省调查规范”附录十一的对应规定。
(6)文字成果中引用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注明出处和原资料数据的获取日期。
第19条 《××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
内容包括:
(1)前言:概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任务的来源和依据、工程起止日期、工作进展和总体完成情况;说明本次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的主要特点,所获成果及其应用价值等。
(2)基本情况:说明全市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自然、社会、经济等简要情况。
(3)全市各县级调查情况,主要包括:
① 分述各县级调查的分类系统、技术路线、作业方法、实施效果、质量评定和精度分析;
② 分述各县级调查的准备工作、外业调绘、内业数据采编、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阶段的承担单位、起止日期和进展顺利程度,列出成果清单,说明检查验收情况;
③列出各县级行政区境界调查和土地权属调查中尚待处理的问题。
(4)市级汇总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①市级汇总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机构、工作过程、工作经验体会等);
②市级汇总的分类系统、技术路线、作业方法、实施效果、质量评定和精度分析;说明技术路线和科学性,作业方法的严谨性,成果和可靠性和权威性;
③市级汇总数的接边、面积汇总、图件编制、文字撰写等主要工序的承担单位、起止日期和进展顺利程度,列出成果清单。
(5)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的数据分析,包括:
①全市地类面积和分布特点;
②全市与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对比分布,其中以建设用地总量、耕地保有量的对比分析为重点;
③ 全市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实地状况三者的一致性分析;
④ 全市可调整地类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分析;
⑤ 其他。
(6)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和经验体会。
(7)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的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
(8)市级汇总人员名册。
(9)附件(有关文件、补充技术要求、重要会议纪要、有关图表等)。
第20条 《××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质量评价报告》
内容包括:
① 各县级调查和市级汇总的主要技术依据和质量控制体系;
② 各县级调查和市级汇总成果的自检方法、程序和检查结果;
③ 各县级调查和市级汇总成果质量总体评价;
④ 其他。
第六章 质量控制
第21条 质量检查控制的原则
为确保市级汇总成果质量,在技术管理上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每道工序、每个阶段成果都要通过自查、互查和专职检查员检查,严格遵守三检制度。质量检查控制必须贯穿市级汇总全过程。
(1)质量控制贯穿市级汇总全过程
土地更新调查市级汇总工作复杂,为了确保市级汇总成果质量,市级汇总中每一项工作均应进行质量检查。
(2)确定明确的质量检查指标
市级汇总中每一环节、每一项工作的质量检查均按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质量要求的指标执行。
(3)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
建立自检、互检、专职检查员检查三级检查制度。
第22条 质量检查控制内容
按本规定要求全面检查市级汇总成果,检查内容如下:
1、接边、接合图表和面积检查
(1)全部县级境界的接边检查,本市三县交会处和不同比例尺拼接部位的接边检查。
(2)标准分幅图接合图表检查。
(3)面积检查,包括:
①全市面积是否与各县级行政区面积之和相等;
②全市分类面积是否与县级行政区分类面积之和相等;
③全市权属性质(国有、集体和未定权属)面积是否与县级行政区权属性质面积之和相等;
④全市耕地总面积是否等于全市不同坡度级的耕地面积之和;
⑤市内飞地汇总面积是否平衡。
上述各项面积检查都必须同时检查纸质面积汇总表和统计表格库两者数据的一致性。
2、图件成果检查
(1)纸质成果图件的图种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编图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资料使用、作业方法、工艺流程是否合理。
(4)数学基础是否正确。
(5)土地分类系统和标绘图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综合取舍和选取密度等是否适当,重点放在土地利用要素上。
(7)要素个体的定位、定性和定量是否正确,类型、界线是否交待清楚,各要素间的关系处理是否合理,线划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8)图面整饰和图历簿填写检查。
3、文字成果
检查《××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质量评价报告》和《××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专题报告》检查内容包括:
①有否体现本市地方特点、专业特点和地域差异特点;
②表格是否符合真实性、科学性和系统性要求;
③技术路线和方法有无创新,调查成果有无明显的效益和推广价值;
④成果质量分析是否科学合理、充分可靠;
⑤文字的文本结构是否合理,文笔是否通顺,是否文、表、图并茂,是否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可读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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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市级
汇总元数据文件的主要要求
1、 内容
市级汇总的数据质量、数据志、空间参照系、图层和属性
表结构等信息。
2、 数据格式
word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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