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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规发[2007]270号)
发布日期:2007-10-29 00: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规发〔2007270

各市、县(市)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为加快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进程,解决好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中“两规”衔接的有关具体问题,省建设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于824日召开了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7824,省建设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在杭州市金溪山庄组织召开了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省建设厅周日良总规划师及两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人和承担我省县市域总体规划任务的规划编制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地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编制工作中“两规”衔接工作进行了深入具体的讨论。会议认为,总体上看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工作进展顺利、进度良好,大部分县市已完成方案编制及审查,有些县市已进入审批阶段。但是,一些县市存在规划规模偏大、图件表达不深以及“两规”衔接进度滞后等方面的问题。会议指出,县市域总体规划及“两规”衔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抓住贯彻实施建规发〔2007178号文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统一认识,端正指导思想,切实作好“两规”衔接,进一步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问题纪要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域总体规划及“两规”衔接工作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事业蒸蒸日上。要继续保持这一良好势头,就必须走城乡统筹,综合协调、集约创新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土地供给的可能之间的关系。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是我省城乡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措施,是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落实省委去年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推进城乡现代化、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县市域总体规划只有合理确定发展规模,整合好资源、优化好布局,处理好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才能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建设需要落到实处,又确保完成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只有充分利用好“两规”衔接的工作平台,才能发挥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的联动管理优势,提高城乡规划执行管理中的刚性、促进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提高规划可操作性。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到今年底全省要基本完成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三分之一要通过省政府审批后正式实施。各地城乡规划部门要根据进度要求,倒排工作计划,在保证科学性和编制质量基础上,加快编制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各设区市城乡规划部门加强对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查,并切实做好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初审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质量

目前,有些地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过大、图纸表达重建设用地而轻非建设用地以及规划深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各地要切实转变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范围上要从注重城市本身的规划转向注重城乡统筹规划,研究视角上要从注重单个城市转向注重县市域总体发展,发展方式上要从注重规模扩张转向控制合理的资源环境容量。要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一要从资源供给、承载力角度出发,合理确定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避免盲目跃进;二要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布局,既要实现县市域空间总量平衡,也要深入分析各类建设用地的结构平衡,文本数据与图纸表达应当一致;三要深化非建设用地的图件表达,明确界定各类生态保护空间的范围;四要采用多图幅表达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中心城区,中心镇的图件表达深度,以更好地指导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五要强化空间管制分区划分的指导,在纲要阶段提出分区方案,在方案阶段确定分区界限,明确各类强制性内容及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的界限;六要强化与周边县市规划的衔接,落实好区域基础设施的对接,绘制相邻城市协调规划图。

三、进一步深化“两规”衔接工作

目前,“两规”衔接工作正面临着全面开展阶段,从前一阶段进展情况来看,有些地方存在进度滞后的问题,在工作的深度、广度、速度上滞后于现实要求。主要的原因有工作机制未建立、工作方法不对路、衔接内容不明确等。对此,各地要进一步深化“两规”衔接工作。一要建立健全“两规”衔接的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制定“两规”衔接的专题报告。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分段衔接,侧重近期、总量平衡、留有余地”的衔接原则,在技术层面上,要做到五个方面的“衔接”:①建设用地总量规模要衔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未下达时,要按“耕地保有量不变,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变”的原则,由城乡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合理确定规模、布局等内容,待指标下达后,进一步核实;②用地分类要衔接,两个部门要深入研究,统一各阶段规划的分类方法;③增长边界要衔接,明确各级城镇、农居点规划建设用地的规模及空间布局的具体方案;④集约、节约利用措施要衔接,两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和方法;⑤时序的安排要衔接,对规划实施的步骤、措施,项目保障要衔接。三要统一规范“两规”衔接专题报告和图件的内容。专题报告主要包括:①土地空间资源总量现状及拓展的可能性分析;②现状土地利用情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③县市域生态林地和禁建区范围;④城乡建设用地分析;⑤空间布局衔接情况;⑥近期建设用地及分年度供给;⑦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措施。图件主要包括;①现状图;②资源评价图;③近期县市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规划图;④远期县市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规划图。

四、建立健全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联合审查工作机制

完善县市域总体规划与“两规”衔接专题报告的联合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程序,严格审查制度。建立先审查“两规”衔接专题报告后审查规划纲要的工作制度,即要在“两规”衔接专题报告经省有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对县市域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工作。县市域总体规划方案经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查,设区市城乡规划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规划进行联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上报省政府。经省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两规”衔接专题报告需与县市域总体规划方案同时上报审批。

会议强调,各设区市城乡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第一批五个“两规”联合编制试点的指导。通过试点,积累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来源:法规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