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3/2008-12984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08-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动力,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全面落实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要求,针对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成果。
强化土地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992件,涉及土地面积3648亩,已结案1916件,收取罚没款3151万元,建议行政处分2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制止非法占地4131起,总面积2910亩。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27宗,面积319亩,除5宗尚未找到业主外,其余22宗全部进行了立案处理,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清理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案件123起,涉及土地面积1090亩,收取罚没款115万元,拆除和没收违法建筑1.4万平方米,建议党纪政纪处分7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开展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专项检查,发现重点工程非法占地17宗,总面积853亩,都及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全面开展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执法检查,并提出了“六个一批”的处理原则,即拆除一批、查处一批、申请一批、移送一批、上报一批、补办一批。
严格执行规划计划,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全系统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复建设项目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予报批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对交通、能源等符合法定占用基本农田条件的建设项目,在预审阶段就建议尽量避开、少占,个别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都严格按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并及时进行补划。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用地预审,进一步强化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农转用、征用严格按规定上报省、市政府或国务院审批,没有出现拆分报批用地和规避法定审批权限的行为。
完善用地控制指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修正系数一律上调0.2,具体建设项目的绿地控制指标适度下调。严格控制企业内部行政办公楼和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一般项目控制在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开发区(园区)内的项目控制在7%以内。对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的项目,不准建造单层厂房。全面实行建设用地集体预审制度,市本级全年预审项目350个,用地总面积1.2万亩,通过预审核减不合理用地2500亩,占预审总面积的21%。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将进场时间、投资密度、容积率、违约责任及其处置办法写入出让合同,并进行跟踪落实。配合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工业企业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等制度,将税收、投资强度等指标进行量化,增强了这些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
采取防止反弹措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为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效,我们认真按照国发[2004]28号《决定》和温家宝总理讲话要求,及时解决清理出来的问题,落实严防反弹的各项措施。目前,全市已撤销的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管理机构已全部取消,工作人员也已妥善分流,已征未用的土地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置。13个拟保留开发区(园区)已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重新上报核准,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没有擅自增设或扩大用地范围。全面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没有发生违规违纪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历史遗留的经营性用地问题,也已经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在2004年8月31日前全部处理完毕,没有再出现协议出让。
二、努力破解用地瓶颈制约,为我市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真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市区三个区和平阳县、乐清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已通过省厅验收,瑞安市、洞头县已通过省厅预检,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已上报省厅规划院审查,永嘉县已进入数据核对阶段。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了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价和下一轮规划建设用地需求的预测等前期工作,市本级和乐清、苍南、永嘉等地还落实了合作单位。平阳县规划修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大纲编写。在这次修编的前期工作当中,各地充分吸取了前轮规划的教训,高度重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现时性,认真做好与城市规划等其他规划的衔接,为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奠定了基础。
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造田造地工作。各地加大资源挖潜力度,进一步理顺土地整理投资机制,提高补助标准,狠抓项目立项、施工、验收等环节,圆满地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市完成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0个,土地整理总面积20.8万亩,建成标准农田面积15.18万亩,新增耕地2.02万亩,获取土地整理折抵指标1.55万亩。各地加大造地造田力度,及时落实开垦资源和建设资金,全市落实耕地开垦项目108个,规划开垦耕地2.2万亩,已完成32个项目,新开垦耕地7200亩,保证了耕地“占补平衡”。
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及时做好用地报批。为保证更多项目“落地”,全系统积极争取省计划指标,在原省定21个项目的基础上,额外争取了12个项目,用地面积6000多亩。积极向外地调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仅市本级就调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近6000亩,基本满足了土地整理折抵指标额度的使用。全市上报农转用、征地180个批次,总面积43852亩,其中农用地37734亩(耕地27165亩)。认真做好征地政策处理,市区完成征地项目75个,总面积3353亩。全市完成供地38236亩,比市政府下达的2万亩供地任务高出了近一倍,总供地率达到82%,比上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供地率达91%,略高于市政府下达的90%的任务。
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加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为企业改制和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市土地储备中心全年收储改制企业土地11宗,总面积224亩,协议支付金额4.41亿元,腾空、拆除企业厂房21宗,调拨给各类指挥部储备土地228亩,为改制企业提供改制启动资金1.59亿元,协助市政府筹集建设资金11.07亿元。积极参与旧城拆迁和旧村改建工作,市本级全年收回国有土地504亩,并相继完成了划龙桥上堡自然村、梧田塘西村、新桥西湖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供地工作。配合做好安置房建设,开辟安置房建设用地报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全年办理拆迁安置房用地33宗。市局直接负责拆迁安置的版纸、玻璃厂地块已完成住宅部分的认购定位。配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市区全年组织拆违454次,出动人员1.9万人次,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89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81万平方米。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温州”建设。
以保障农民权益为重点,切实完善和落实征地制度。各地认真执行征地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在征地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送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并把征地草签协议书和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列入征地报批的必备资料;被征地农民有申请的,还依法组织听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按规定进行“两公告一登记”,按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加强对征收土地方案实施情况和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区全年为305名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基本生活保障。为提高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市区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在去年底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参保标准。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强信访和行政救济工作。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是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以后,层层举办信访知识培训班,为《信访条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市局还专门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对《信访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信访总量得到了控制,并逐步形成了重要信访件调处报结和答复、复查并重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据统计,全系统全年受理群众信访3642件,其中来信2752件,比上年下降7.06%,来访890批1593人次,比上年分别下降5.82%和1.36%。受理信访复查申请57件,已作出复查决定41件,其中维持24件,撤销17件。市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复案件22件,其中被维持11件,还有11件正在审理中,维持率达100%;行政应诉案件48件,法院已判决35件,胜诉31件,胜诉率88.5%。“四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顺利通过了省厅和市政府的验收。
以保护生命安全为核心,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县两级均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去年5次台风期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决策部署,按照“不死人、少伤人”的要求,周密部署,提前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出动防灾检查组1462组次,参加人员达7656人次,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692次,协助地方政府转移群众8万多人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点38起,避免人员伤亡52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77万元。加大严重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全年勘查治理地质灾害点34个,投入治理经费2575万元,列入市级重点的灾害点已基本上完成勘查或工程治理。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全年开展地下水监测1300余次。深入实施“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完成了搬迁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工作,安置用地指标已上报省厅核准。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已通过专家评审,预计2006年11月揭碑开园。
四、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检查,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准备。根据省厅的要求,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及时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检查和调查摸底,确定了下一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矿区,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做好了准备。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开采和乱采滥挖矿产资源行为,坚决及时地予以查处,全市查处违法采矿选矿案件24宗,收取罚款12万元。通过检查,全市采矿权出让及审批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没有发现采矿权审批中的违规违法情况。
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进一步调整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去年是实施本轮矿产资源规划的最后一年,市局和各县(市、区)局按照规划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计划指标。大部分县(市、区)已制定下一轮规划修编计划,落实了工作经费。各地按照“禁采区内关闭、限采区内压缩、开采区内集聚”的要求,对那些规模小、效益差、环境破坏大的矿点,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调整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截至去年底,全市持证矿山总数238个,只有全省矿山总数的1/20左右。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平均生产规模已超19万吨/年,比规划基准年提高了近8倍。经过宏观调控,各地矿山生产能力与经济建设需求基本一致,供求关系更趋合理。
进一步深化采矿权市场建设。各地全面实现了采矿权有偿出让,除个别重点工程专供石料矿山外,新设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和期限届满后的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采矿权市场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全市有偿出让采矿权92宗,总金额3737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38宗,总金额3412万元,“招拍挂”出让宗数占出让总数的58%,比上年上升了29个百分点。开展叶蜡石、高岭土、辉绿岩、花岗岩等甲类矿种及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评估工作,并建立了温州市采矿权基准价格体系及修正系数体系。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46万元,已入库320万元,比省厅下达的140万元入库任务多了180万元。
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及时开展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为确保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局制订了《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若干要求》(温土资发〔2005〕167号),并成立了工作指导小组,多次赴各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全市完成乙类矿产矿山占用储量登记96个,甲类矿产矿山查明储量登记55个,甲类矿产矿山占用储量登记55个。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全市各地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全部获得省厅批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全年治理矿山85处,治理率达34%,超过省厅30%的要求。新设立的矿山,已全部签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并严格按照《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方案》中的概算金额收取治理备用金,努力做到“不欠新账,逐步还清老账”。全年签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90份,收取治理备用金983万元。
五、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完善办公自动化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图形应用,并建立了日常图形变更机制。开展建设用地审批信息系统的试运行,为下一步与省厅实现并联审批做好了准备。建立市区地产交易电话短信查询系统,发送语音通知15057条,短信通知9133条,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文件查询系统及其数据库。完成市局一期电子政务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市局门户网自2005年12月22日开通以来,累计点击量达13万多次,日平均4000多次。
认真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加快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发放土地使用权证13万宗。部署全市集体农用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为下一步的全面开展做好了准备。市区土地登记换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累计换证80555宗。按照数字化地籍调查的要求,初步完成市区约15平方公里的数字化地籍测量工作。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统一登记主体,严格登记程序,规范表卡使用,提高了土地登记的规范程度。推进全市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土地登记自我举证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登记证书管理和使用、土地登记资料移交、协助法院查封等制度。
切实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部11号令和《划拨供地目录》,依法确定供地方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认真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市有偿出让土地21268亩,出让金总额64.8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1906亩,总成交金额26.79亿元。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市区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登记全部集中到市地产交易所办理,全年受理地产交易5.4万件,是往年的5倍左右,已办结2万件,收取土地出让金(收益金)3613万元,交易手续费258万。
严格财经纪律,做好财务管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对应收款项坚决足额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都能按时停止收费,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涉农收费,都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及时停收,市局还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察收费工作。去年,市本级收取各种规费15.8亿元,全部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进行管理;重新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规范在新闻媒体刊播广告等行为的通知》, 以进一步节约经费开支。
此外,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还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全年被市(厅)级以上刊物录用信息52篇;认真抓好档案管理达标工作,新增加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单位2个;积极做好综合统计和年度变更调查。市局全年办理人大议案40件、政协提案9件;开展扶贫、慰问活动12次,扶贫款、慰问金16万元;工会、共青团、技协和后勤保障工作也做得相当出色。
六、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塑造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开展教育活动,全体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接受教育。通过教育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意识普遍增强,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市局在教育活动中,共下发各种学习材料1490余份,安排集中学习57个学时,举办专题报告会6场,并开展了“‘三个代表’在温州的实践”、“先锋形象”等大讨论和“真正重视、真情关爱、真心爱护”、“重温光荣历史,重走胜利之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了市局机关、事业单位与基层管理所结对指导制度。
认真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动员,周密部署,对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市局分三期对全系统6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封闭培训,并建立了机关与基层管理所、基层管理所与村(居)联系制度,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或谈心活动。认真落实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市局新下派干部5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对8个县(市、区)局和4个机关处室的16名干部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推出6个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对市局新录用公务员下派基层管理所锻炼一年;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2名。健全管理机构,相继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生态园区分局也正在加快筹建之中。深入开展文明所创建活动,评出市级文明所10个,还有3个被评为省级文明所。
以建设“廉洁国土”为目标,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制定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开展“廉洁国土”和“严纪律、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警示和先进典型教育99场,参加人数9197人次;组织《纲要》知识测试,参考人员达1286人;选送廉政征文138篇,书画作品61幅;推出“读书思廉”文章24篇;征集廉政格言警句946条、廉政短信1070条。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市本级组织各种检查100多次,查获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5人,全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公车管理,张贴统一标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停放,并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9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政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人,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元。全系统上交礼金、礼卡、礼券折合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