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2004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08-04-17 00: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2004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四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供给闸门,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了一些工作。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

  2004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耕地保护制度,把耕地保护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类开发区(园区)由原来的54个核减至8个,核减用地面积152.18平方公里,拟保留园区5个。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清理检查工作,并配合市专项清欠地价款工作组,清欠超面积地价款、配套费3000余万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市本级项目全部纳入市招投标中心统一操作。全市全年“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2991.6亩,总成交价59.52亿元,其中市区“招拍挂”出让经营性用地417亩,总成交价29.25亿元。11月份,我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五部委的检查验收。

  (二)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今年以来,我市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管理,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下发后,立即停止了农转用报批工作,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全市推行建设用地集体预审和“双控”制度,市本级全年预审建设用地5批次,核减用地1800余亩,并实行了预审结果登报公示制度。国发〔200428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对没有农转用计划指标的坚决不予预审,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出让合同,增加了进场时间、投资密度、容积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全面开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禁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挖塘养鱼、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等行为。认真开展标准农田核查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清理检查工作,查清了我市实有的标准农田面积,并对全市用于200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的77个计16541.1亩的耕地开垦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全市已划定基本农田12581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6909处,并全部建立了齐备的基本农田保护资料档案。

  (四)加大耕地开垦和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全市落实耕地开垦项目71个,新开垦耕地16928亩;当年落实土地整理项目41个,面积9.31万亩,规划可建成标准农田面积6.9万亩;全年完成土地整理项目75个,整理总面积14.46万亩,建成标准农田面积12.03万亩。

  二、努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合理需求。

  2004年,国家对土地实行宏观调控政策,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始终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开拓创新,知难而进,较好地满足了各类建设对国土资源的合理需求。

  (一)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准备工作。全面开展土地更新调查,市本级、平阳、乐清基本完成调查,永嘉、瑞安、苍南、文成、泰顺已初步完成或开展了外业调查核对,洞头已确定合作单位。各地还开展了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评价和下轮规划用地需求预测工作。这些都为规划修编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二)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由于今年国家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全市全年仅上报农转用、征用土地5036.45亩,其中市本级2328.79亩。全市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征用土地1808.86亩,其中市本级1497.45亩。上报市政府征用集体建设用地319.74亩,其中市本级203.42亩。上报重点急需确认项目160个,经省级确认项目29个,最后经国家确认项目10个,其中已有2个项目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用地。上报14号台风灾后重建安置用地471.03亩。

  (三)及时做好供地工作。全市批准供地24695.1亩,其中新增用地20376.6亩,存量用地4318.5亩,有偿出让12822.45亩。市本级批准供地9679.8亩,其中新增用地8407.5亩,存量用地1272.3亩,有偿出让4275.6亩。市区完成了基准地价更新,并经省厅批准同意,市政府决定于200551日起实施。市区三个区建立了地价动态监测系统。

  (四)加大征地政策处理力度。市区全年完成征地项目493个,面积34212.22亩。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全市各地均已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开展了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查明我市自199911以来共征用集体土地19.695万亩,应付土地补偿费808659.91万元,拖欠土地补偿费10969.72万元,通过督查后现已全部清欠完毕。

  (五)合理设置专用采石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为满足围海造地工程对砂石料的需求,我们按照“定点、定向、定量、定时”的原则和矿山总体布局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专用采石场,既保证了工程建设,又保证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规范矿业秩序。

  (一)继续调整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全市矿山总数从年初的345个减少到270个,提前并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控制指标。禁采区、开采区、限采区矿山数量分别比上年减少了43%11%27%。普通建筑石料矿山年均开采规模达18.45万吨,比上年提高了4.85万吨。

  (二)矿业权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全市除半岛工程等个别特殊情况外,乙类矿产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全市有偿出让采矿权97宗,收取出让金3656万元。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377万多元,且全部及时入库,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征收入库任务。

  (三)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市区已完成《温州市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送审稿,各县(市)也基本上完成了治理规划(方案)初稿的编制工作。制定了超过总数15%的治理废弃矿山计划,其中完成治理设计18个,正在治理15个,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其中有3个治理工程被列入省“百矿示范”工程。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书的签订率和治理备用金征收面均达到100%,收取治理备用金796万元。

  (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对全市24个重要地质灾害点逐个落实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加强动态监测,开展险情巡查,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负责人。整个汛台期间,落实值班和24小时通讯畅通等制度,特别在去年第1418号台风期间,领导带头投入抗台工作,深入重点地质灾害点了解情况,督促落实防灾措施,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成功避险88人。勘查治理重要地质灾害点32个,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

  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4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依法行政工作。先后制定了《实施<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办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行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撤回1件,不予受理7件,撤销3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中。行政应诉案件13件,其中维持10件,撤销1件,还有2件尚未判决。

  (二)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全市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151件,涉及土地面积1912.5亩,收回土地250.35亩,收缴罚没款2470万元。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2件,收缴罚款11.2万元。今年,我们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加大了对人的查处力度,全市有16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受到处分或处罚,其中有13起因涉嫌犯罪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开展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121宗,已基本予以立案查处。全市各地结合综合整治违法用地专项活动,加大了拆违力度,市区拆除了占地总面积128.21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三)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全市受理群众来信292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1.9 %,接待群众来访9451615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27.4%31.2%。市局受理来信995件,比去年同期上升 33.6%,接待来访333 523 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 69 %27.3 %,其中重要信访件196件,已全部报结。开展土地信访专项排查工作,办结信访件1158件,基本消除了信访积案。配合市有关部门,对58件省、市级以上土地信访件进行集中处理,已全部报结。

  五、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服务国土资源工作大局。

  (一)进一步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全市全年发放土地使用证89563宗。市区发放土地使用证21816宗,换证72768宗,调处土地权属纠纷40余件。市区加大了各类安置房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力度,全年受理此类收件7855宗,已发证6451宗,发证率93%,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全面展开。自查已发土地使用证5000多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登记。

  (二)严格财经纪律,做好财务管理。坚持依法规范收费,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项目,市本级共收取各项规费11.0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9.89亿元。加强财务管理,对所有经费收支项目,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市区全年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6480宗,土地总面积1218.9亩,收取土地出让金2591.97万元,收益金173.42万元,交易手续费107.35万元。市区建立了统一的地产交易大厅,统一受理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业务,将地产交易的收件、办理、发证等程序集中进行,实行一站式服务,规范了市区土地二级市场。

  (四)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市区全年收储土地117.31亩,协议支付资金1.28亿元,另外还有近百亩土地已达成收储意向;招标出让储备土地113亩、总成交价15.33亿元,调拨给各类指挥部用地1058.10亩;清偿国有企业改制债务3.72亿元,为城市建设融资9.38亿元;抓好收储土地厂房出租的安全和规范化管理。

  (五)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全年编发《温州国土资源通讯》24期,被《中国国土资源报》录用19篇、省厅录用16篇、市委办市府办录用28篇,超额完成了市委办、市府办下达的信息达标任务。

  (六)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统筹安排全市信息化工作,在网络构建、系统平台、应用系统开发应用等方面实现全局一盘棋。开展“数字国土”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地籍信息系统的升级,扩大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网络建设,新增内网信息点178个,并认真做好数据备份、病毒防治及安全保密工作。

  (七)认真抓好档案管理达标工作。2004年,乐清、永嘉、泰顺局的档案管理通过省一级达标验收,平阳、瑞安局的档案管理通过省二级达标验收。至此,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4个、省二级达标5个,省级达标率为90%

  六、以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04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以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等理论知识;加强综合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全年组织各类培训及教育794人次。

  (二)加强源头防范,全面推进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廉洁从政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局域网“廉政之声”栏目,经常推荐优秀文章,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举行违法违纪案例分析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并与各县(市)局党组书记和市局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对全局76辆各类公务用车的保险费进行公开招投标,年保险费支出降低到163065.7元,同比节约经费48%。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对全局的所有公车全部贴上了公车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为全体科、所、队长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监察介入制度,对建设用地集体预审、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出让金收缴等事项,实行监察全程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违法违纪22人次。据统计,全年共上交礼金、礼券、礼卡折合人民币13750元。联合市检察院,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深化“效能革命”,改进机关作风。为深化“效能革命”,我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结合“文明管理所”创建活动,组织各种检查100多次,对检查发现的11人全部予以严肃处理。结合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并重新制定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

  (四)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省委组织部文件下发以后,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完成了党组改党委、纪检组改纪委及干部重新任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