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工作方案(试行)
温土资发〔2010〕314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确保依法、及时、果断、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信访事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倡导依法、有序信访,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局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社会和确保国土资源事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领导小组,由刘允南局长任组长,潘建炳副局长、周晨晖副局长、张建明副局长、金华军纪委书记、陈林克副局长、王永力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徐战洪)、法规监察处副处长(郑子云)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处置程序及步骤
(一)处置程序
1、5人以下到市局信访的。由市局信访室人员接待处理,各相关成员处室配合,认真了解情况,宣传法律政策,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员解释及劝访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如来访人员情绪激动,行为偏激、思想固执,并扬言要赴省进沪上京上访或以极端方式进行信访的,要及时向法规处处长或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同时,向省厅和市维稳办报告情况。并通知信访人员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派人做好劝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矛盾。
2、5人以上至20人以下到市局信访的。由局法规处信访科科长及相关成员处室负责人接待处理,认真了解情况,宣传法律政策,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员解释及劝访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如来访人员情绪激动,行为偏激、思想固执,并扬言要赴省进沪上京上访或以极端方式进行信访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同时,向省厅和市维稳办报告。并通知信访人员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派人做好劝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矛盾。分管副局长或其他副组长视情况进行当面接待劝访。
3、20人以上到市局信访的。由局法规监察处负责人、信访科科长及相关成员处室负责人接待处理。接访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认真了解情况,宣传法律政策,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员解释及劝访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如来访人员情绪激动,行为偏激、思想固执,并且扬言要赴省进沪上京上访或以极端方式进行信访的,要及时向省厅和市维稳办报告。同时,责成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落实领导包案,落实稳控措施,积极化解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副局长或其他副组长视情况进行当面接待并劝访。
一旦发生5人以上的群体性或者情绪激烈、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信访事件,接访人员应立即上报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做好相关应急接待的准备工作,进入应急接待程序;同时,要求信访群众推选5名以内信访代表参加。信访群众在20名以上的,要求信访群众推选5名以内信访代表参加的同时,在接待场所门口配备5名左右保安维持秩序,并视情向公安机关报警。
(二)处置步骤
1、劝说。对信访人员进行耐心劝说教育,做到宣传先行,引导信访群众合法、有序信访,警示信访群众不要围堵办公场所,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引导群众到指定场所接访。
2、接待。接待地点在局信访接待室或其他指定场所。根据信访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通知相关或全部领导小组成员共同接待信访代表,并安排相应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
3、警告。在劝告无效情况下,应发出严重警告,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配合公安机关强行带离进行审查。同时,积极做好其余人员的劝返工作。
4、善后处理。事态平息后,及时做好有关情况综合整理和善后处理工作。研究针对性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反复。
四、工作要求
1、服从组织领导。出现群体性信访事件时,全局工作必须服从局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尤其是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必须及时到场,全局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集中力量做好处置工作。
2、注重工作方法。在处置工作过程中,要讲究方法和工作策略,避免因言辞、措施不当激化矛盾,造成冲突。
3、遵守工作纪律。参与处置人员必须服从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冷静、沉着、机智、果断,不能擅离职守或自行其是,要互相配合,统一行动,并做到“三不”(不激怒群众、不放弃原则、不乱作承诺)。
4、信访答复。受理的信访件,由信访科按工作职责转相关处室办理的,相关处室要指定专人,认真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时作出恰当的答复意见,经处室负责人审签后送信访科,由法规处按程序答复;信访件转分局办理的,由分局相关业务科室调查,并及时提出初步的答复意见,分局信访机构将答复意见报分局领导签发。
5、做好善后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善后工作,对处置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必须落实到处室、单位,专人负责,按期兑现,取信于民。
6、按时报送信息。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所有的信息报送材料,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局领导审阅后上报。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