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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地类、权属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46号)
发布日期:2011-07-19 00:00:00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地类、权属审核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146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正确认定地类、权属是依法审批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的基础。从总体情况看,各地在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报批时能认真审查、正确认定地类、权属,确保了土地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但有些地方对地类、权属审查不严,错报、瞒报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项目用地的依法审批,影响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土地审批行为的依法、高效,就进一步完善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地类、权属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类、权属审核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地类、权属审核的重要意义,要从依法行政、保护权益的高度重视地类、权属审核工作,对报批项目涉及的每一块地都要从法律、政策和技术层面,认真组织调查,严格履行程序,层层把好审核关,确保地类、权属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国家土地用途管制、耕地补偿制度的落实,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分级审查负责制度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地类、权属的职责。

1.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农转用、征收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报批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实地踏勘、征地调查,及时掌握违法用地、先行用地、临时用地等情况。要加强对土地勘测定界资料的审查,确保地类、权属及面积准确。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区分不同情况正确认定报批地类:

1)对违法占用的土地,经土地执法部门确认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违法前的地类报批;

2)对经批准的先行用地、临时用地,按批准前的地类报批;

3)对已经办理农转用审批的采矿用地,按建设用地报批;对需要办理但未办理农转用审批的,按采矿前的地类报批。

4)上述情况以外的,根据土地勘测成果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已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按变更后的二调成果)确定报批地类。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土地权属时,要认真调查,严格履行确认程序,确保土地权属准确。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地类、权属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 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地类、权属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审查以下内容:违法用地、先行用地、临时用地、采矿用地情况;报批地类与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调查成果的符合情况;土地权属争议情况;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是否符合规定。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审查结果负责。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直接组件报批项目的,对地类、权属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3.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对市县认定地类、权属的方法、依据和程序等进行审查,并可组织对各地上报的农转用、征收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地类、权属及其面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情况进行抽查。

三、完善报件材料

按照分级审查负责的要求,对原报件材料进行修改完善(详见附件14),各地要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确保材料完整、内容准确。

四、明确责任追究

各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错报地类、权属情况的发生,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瞒报地类、权属的情况。严禁通过土地调查、土地登记等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对审查不严造成错报或者弄虚作假故意瞒报地类、权属的,省厅将责令整改;对屡次发生错报、瞒报的,省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整改;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予全省通报。

本通知有效期为五年,至2016718日失效。

附件:

1. 农转用、征收项目分类面积汇总表

2. 农转用、征收项目市级用地审查报告文本格式

3.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书

4.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市级审查意见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2:农转用、征收项目市级用地审查报告文本格式(文中下划线处为修改内容)

 

***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批次建设项目

用地的审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该批次的用地情况

[实地动工情况]该批次实地均未动工(或表述其中第**个项目**面积已于****月未批先建,**面积已于****月批准临时用地,**面积已于****月批准采矿但未办理农转用审批)。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局委托***测量单位对该批次的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批次用地涉及****镇等**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已完成土地调查登记。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需征收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需使用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需使用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经核对,该批次报批地类与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和历次年度变更后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相符合(不符合的需说明原因;涉及违法用地、临时用地、采矿用地的要单独表述地类认定方式),土地权属无争议。我局审查认为,该批次用地地类认定正确,权属清楚无争议,各项面积与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相符。

[地块安排情况]该批次拟申请**个地块,主要用于****建设,其中**地块、**地块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用地面积**公顷。

[城镇规划情况]该批次拟申请地块用地选址已取**规划局的选址意见(或证明),符合**县城市(镇)、村庄建设规划。

二、用地规划计划

[用地规划]该批次拟申请地块用地选址符合**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公顷,位于**建设用地管制区。

[用地计划]该批次用地使用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或盘活指标),安排用地**公顷(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用地计划已落实。

[农用地转用]该批次申请农用地转用**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涉及**个乡镇**个村**个地块,其中:位于**镇、**镇的**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公顷)由我市人民政府审批;位于**镇、**镇的**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公顷)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三、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该批次需征收集体土地**公顷,涉及****个镇**个村,征地补偿标准按**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价(文号)执行,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也符合**县制定出台的征地补偿政策。

[征地安置]该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县通过货币安置**人、调整土地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措施落实。

[社会保障] **县按照已经出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文号)规定,已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拟安排**个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已落实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已经市级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符合“先保后征、即征即保”要求。

[征地程序]**县国土资源局已规定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告知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征地调查成果(地类、面积、权属)已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并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送达了听证告知书,草签征地协议、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听证告知书及回执等材料齐全,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履行到位,征地程序符合规定要求。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就**(事项或内容)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已按规定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对听证申请人提出的**(事项或内容)进行了说明和听证。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使用国有土地]该批次需使用国有土地**公顷,涉及**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已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原用地单位意见,需支付补偿费**万元。

[使用集体土地]该批次需使用集体土地**公顷,涉及****公顷、****公顷,已拟定补偿方案并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需支付补偿费**万元。

四、 补充耕地和补建标准农田情况

[补充耕地]该批次占用耕地**公顷,采取由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补充耕地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在申报用地前,****县国土资源局已落实了**个补充耕地项目,补划地块已经**市级验收合格,并在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备案号为**********;补充耕地方案在国土资源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备案,挂钩确认信息:**********,落实了挂钩制度。

[标准农田补建]该批次用地占用标准农田**公顷,**县国土资源局已按规定从**县的标准农田储备库中进行了补划,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已经省级部门审核同意。

五、 压矿审核、地灾评估情况

[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该批次拟申请地块用地范围已由**单位进行了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并通过了**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文号),经审查,均不压覆矿产资源/**地块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甲类),已取得省厅同意压覆**等矿产资源(甲类)的批复(复函,文号),并履行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手续,已妥善处理相关矿业权人权益关系。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该批次拟申请地块均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无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该批次**地块、**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国土资源局已委托***(单位名称)对**地块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六、 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确认]该批次**地块用地涉及信访。****月,******村村民***来信(访)反映***(信访具体内容)。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依法进行处理。

(如不涉及信访的,表述为:经审查,该批次用地目前尚未发生信访事项。)

[违法用地处理]经查,该批次**地块于****月被非法占用,违法用地面积**公顷,**国土资源局已依法立案查处,作出了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对***(负责人)的处分建议。截至******日,行政处罚决定已全部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查处情况已经省厅执法监察局确认,并同意补办用地手续。

综上所述,****年度****批次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予上报,请予审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项目属于***(如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表述),****月,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预审(文号)。****月,***(发改部门等)批复(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文号);****月,***(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核单位)批复(或审核通过)工程初步设计(文号)。工程按***(建设标准或规模)建设,总投资**万元。

[有关审核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单位已于****月取得***(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业审核同意书(证号);已于****月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矿的(矿种)采矿许可证(证号)。

[实地动工情况]该项目实地均未动工(或表述其中**面积已于****月未批先建,**面积已于****月经部同意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面积已于****月批准临时用地,**面积已于****月批准采矿但未办理农转用审批)。

二、申请用地现状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测量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项目用地涉及**县、……和**县等**个县(市、区)的**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已完成土地调查登记。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标准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经核对,该项目报批地类与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和历次年度变更后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相符合(不符合的需说明原因;涉及违法用地、先行用地、临时用地、采矿用地的要单独表述地类认定方式),土地权属无争议。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用地地类认定正确,权属清楚无争议,各项面积与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相符。

三、用地规划计划与落实预审意见情况

[用地规划计划]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安排使用**年度上级下达我省//市的用地计划指标。(用地涉及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表述为:用地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已按规定履行规划修改/调整的论证和听证工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方案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修改/调整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等材料齐备。)

[落实预审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申报用地与预审控制用地规模一致(或基本一致;或因***等原因,申报用地超出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预审提出的***等意见,已按***等规定分别得到落实。

四、土地利用与供应情况

[供地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符合的,说明申报用地的理由);拟采取**(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符合***法规或文件)的规定。

[用地标准]项目建设标准为***(交通项目应同时说明项目等级标准);建设内容为**、……**(同类设施的,还应说明该设施的设置数量)。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包括同类设施的设置数量)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不符合、超出初步设计批准规模或者设施数量的,应说明理由)。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各功能分区面积情况)。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对均不符合、部分不符合或者某一设施、某类设施用地不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应说明理由;未颁布行业用地指标的,表述为: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建设涉及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有偿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承诺在批准用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或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已按有关规定预缴)。

(不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表述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不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价执行(同时说明落实用地预审中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情况)。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亩补偿**万元**万元(其中耕地每亩**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其中耕地每亩****倍)。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对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表述为: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值按**万元**万元计算,土地补偿费为**倍、安置补助费**倍,两项费用合计每亩补偿**万元**万元,加上征收其他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征地总费用**万元)。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也符合**县(市、区)制定出台的征地补偿政策。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人均耕地变动大或人均耕地少的,说明原因;征后人均耕地少于0.5亩的,要详细说明当地政府采取何种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征地涉及有关市县已经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或项目所在省份已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已落实资金**万元。其中**万元已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已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尚未出台办法,表述为:征地涉及有关市县已提出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总体方案,明确了保障内容和标准,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等途径解决,承诺在批准用地后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县国土资源局已规定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告知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征地调查成果(地类、面积、权属)已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并向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送达了听证告知书,草签征地协议、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听证告知书及回执等材料齐全,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履行到位,征地程序符合规定要求。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使用国有土地]该批次需使用国有土地**公顷,涉及**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已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原用地单位意见,需支付补偿费**万元。

[使用集体土地]该批次需使用集体土地**公顷,涉及****公顷、****公顷,已拟定补偿方案并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需支付补偿费**万元。

六、补充耕地和补建标准农田情况

[耕地先补后占]项目占用耕地**公顷,已由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公顷(或委托**单位,或按**省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国土资源厅/局补充耕地),在市县申报用地前,落实了补充耕地。补充耕地位于****乡,挂钩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未**项目、……项目,补划地块已经**市级验收合格,并在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备案号为**********;补充耕地方案在国土资源部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备案,挂钩确认信息:**********,落实了挂钩制度。

[耕地边占边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拟由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公顷(或委托**单位,或按**省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局补充耕地)。市县申报用地前,拟定了补充耕地方案。补充耕地位于****乡,对应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项目、……和**项目,均已经**国土资源厅(局)批准立项,并已开始实施(或****月开始实施)。计划****月前竣工,由**国土资源厅(局)组织验收。挂钩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已在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中备案编号,对应编号分别为**、……。验收合格后,**国土资源厅(局)负责,及时将项目信息在报部备案的项目中更新。

[标准农田补划]该批次用地占用标准农田**公顷,**县国土资源局已按规定从**县的标准农田储备库中进行了补划,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已经省级部门审核同意。

七、土地复垦和压矿审批、地灾评估情况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项目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审查号)。土地复垦资金从***列支,平均每亩土地复垦资金**元,涉及复垦面积**公顷,复垦率为**%。

(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不通过的,表述为:项目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不通过,建设单位已向我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出具承诺书,在** **月前按照国土资发〔2007〕81号文件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厅(局)负责,向部补充说明有关情况)。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已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压覆**等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复函,文号),履行了压覆矿产资源登记手续,并已妥善处理相关矿业权人权益关系。

(不压覆重要矿产的,表述为:经审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单位名称)对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级别为**级,评估报告已经***(审查单位)审查通过。并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表述为:根据**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

八、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确认]****月,******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表示不再上访。

[违法用地处理]******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提出对***(负责人)的处分建议。截至******日,行政处罚决定已全部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责任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的,须增加表述:我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予上报,请予审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书(文中下划线处为修改内容)

 

 

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填报单位(章): xx 县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xx xx xx




来源:法规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