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永鑫石材有限公司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协议转让事项公示
洞矿交公示 [2011]001号
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洞头县永鑫石材有限公司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转让人名称:洞头县永鑫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友法;
注册地址:洞头县北岙镇健康巷20号。
二、采矿权受让人名称:温州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登荣;
注册地址:温州市信河街松台大厦A幢12层。
三、转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洞头县永鑫石材有限公司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
2、地理位置:洞头县城约305°方向直距20km的霓屿乡布袋岙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1980西安坐标系)
J1、3083511.35,40603051.63
J2、3083652.12,40603156.46
J3、3083522.78,40603287.80
J4、3083424.34,40603135.73
5、开采深度:由155.8米至45米标高;
6、矿区面积:0.0268平方公里;
7、资源储量:依据转让方提供的《〈浙江省洞头县霓屿乡布袋岙村西岙普通建筑石料矿区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金新资评[2008]151号)资料显示,推断的内涵经济资源量(333):126.69万吨(52.76万立方米)。
四、转让采矿权许可证号:C3303222009117110045795
发证机关: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有效期限:2011年07月14日至2014年11月27日。
五、转让价格:1586.23万元整;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六、公示期
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1日。
七、联系方式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浙江省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洞头县中心街251号
邮政编码:325700
联系电话:0577-63382278
联 系 人:陈海龙
洞头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