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
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2〕 31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保护,规范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省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四日
浙江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技术要求
(试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的目的任务、工作程序、基本要求、调查方法与评价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浙江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的立项、设计、实施、成果编制与评审。
2 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0号)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令第21号)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0〕89号)
国家矿山公园申报工作指南(国土资发〔2004〕256号)
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工作指南(国土资厅发〔2000〕77号)
浙江省省级地质公园申报工作指南(浙土资发〔2005〕83号)
DD 02-2004 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总则(试行)
GB/T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DZ/T00 01-1991 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
3 地质遗迹分类和分级
3.1 地质遗迹分类
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依据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0〕89号),地质遗迹分为地质(体、层)剖面、地质构造、古生物、矿物与矿床、地貌景观、水体景观和环境地质遗迹景观等七大类,结合浙江省地质遗迹特点,进一步细分为类、亚类与型(附录A)。
3.2 分级标准
3.2.1 国家级及以上
(1)能为一个大区域甚至全球演化过程中,某一重大地质历史事件或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2)具有国际或国内大区域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和矿床等;
(3)具有国际或国内典型地学意义的地质景观。
(4)能为国际或国内矿业发展史提供证据,或代表当时国际或国内科学技术水平的采矿遗迹景观。
3.2.2 省级
(1)能为区域地质历史演化阶段提供重要地质证据的地质遗迹;
(2)有区域对比意义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和矿床等;
(3)在地学分区及分类上,具有代表性或较高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地质景观;
(4)能为区域矿业发展史提供证据或代表当时区域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采矿遗迹景观。
3.2.3 县级
a.在小区域范围内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典型剖面、化石产地、矿床等;
b.在小区域内具有特色的地质景观;
c.能为小区域矿业发展史提供证据或代表当时地方科学技术水平的采矿遗迹景观。
4 目的任务
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主要任务是查明地质遗迹的分布、类型、数量、丰度、形态、规模与景观特征、保存与保护现状;分析遗迹的形成、发展与演化;评价遗迹在科学、美学、科普教育及旅游开发等方面的价值;提出保护与利用建议,为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5 基本要求
5.1 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制与审查、野外调查与验收、综合研究、成果编制与审查、资料(成果)汇交等工作程序。
5.2 设计编制必须系统收集地质地貌、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人文历史、旅游、环保、建设等相关资料,通过分析整理、踏勘验证,了解地质背景和地质遗迹分布及其保存利用现状。提出拟调查的地质遗迹名录,确定调查区域的范围、面积。依据遗迹的类型,确定调查方法与工作要求。
5.3 野外调查应在地质图、遥感影像、地形图或数字高程分析基础上,通过路线穿越、定点观测、剖面测量、采样测试等方法,详细记录描述,对重要和典型的地质现象与景观填写调查记录卡,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
5.4 综合研究与地质遗迹评价应逐项登录地质遗迹,划定地质遗迹边界,归纳主要特征,分析成因与演化,对比评述价值、确定等级。
5.5 成果报告与附图、附件编制要做到资料真实可信、数据准确;章节安排与内容完整,论述简明清楚、重点突出;名词、术语、符号和代号准确统一;图式图例规范、层次分明、清晰美观;文图表齐全、相互一致。
6 调查
6.1 调查区
以下区域划为地质遗迹调查区:
6.1.1 已公布的地质遗迹,及其分布区域;
6.1.2 与地质遗迹有关的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保单位等;
6.1.3 文献提出的重要地质地貌现象点及其分布区域;
6.1.4 拟开发利用的各类旅游区;
6.1.5 其他相关的区域。
6.2 调查要求
依据地质遗迹类型确定调查内容,结合遗迹特征,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与精度,有效掌握地质遗迹的类型、结构特征与分布。
地质剖面、地质构造、古生物遗迹、矿物与矿床应布置穿越路线与定点观测、剖面测制与采样测试工作,详细划分主要岩层单元,编测精度大于1/1000的地质剖面,填写调查记录卡。
地貌景观、水体景观与环境地质遗迹景观应通过路线穿越和追索,圈定景观分布范围,详细观测景观特征,填写调查记录卡。调查路线间距不小于2000米。配合解译分析,编制地貌剖面图和比例尺不小于1/25000的地貌景观详图。
采矿遗迹景观应通过定点观察、采坑采硐测量,圈定采矿遗迹景观分布范围,详细描述遗迹特征,填写调查记录卡,编制比例尺不小于1/1000的平面分布图。
6.3 调查内容
6.3.1 地质遗迹分布与保存状况
调查内容包括:地质遗迹的地理位置、范围、面积、交通条件、环境质量、保存、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
6.3.2 地质遗迹结构形态
调查内容包括:体量规模、结构组分、数量丰度、时空序列、演变证据等:
(1)地质(体、层)剖面重点调查分层特征与标志,及其接触关系和构成的序列。
(2)地质构造重点调查地质体和构造形迹所构成的空间结构与先后序次。
(3)古生物遗迹重点调查产地的化石种属及其特征、数量、组合、埋藏特征、赋存层位,收集反映古生态与古地理环境的证据。古人类活动遗迹还应收集考古资料。
(4)矿物与矿床重点调查岩石与矿物的结构构造特征,以及矿体的内部结构、形态、产状、控矿因素和矿石结构构造、围岩蚀变等。观赏石产地还应调查观赏石的美学特征。
(5)地貌景观重点调查地貌单元的岩性、形态、规模、组合、结构关系、高程、数量丰度等自然特征及景观的美学特征。
(6)水体景观重点调查不同季节的流量、深度、面积、水质、水温等及其地质地貌背景。
(7)地震和地质灾害遗迹景观按照地貌景观的要求开展调查,同时调查灾害破坏征状和发生过程的记载。
(8)采矿遗迹景观重点调查采矿活动中产生的探、采、选、冶、加工和商贸遗址及矿业史料。注重反映矿石特征与矿床成因的典型露头,以及典型、奇特的遗址景观。
6.4 调查方法
6.4.1 资料收集与分析
检索及收集以下资料,摘录地质遗迹的地点、范围、特征、科学意义等相关内容:
(1)各类中外文献;
(2)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调查、规划及相关资料;
(3)地质地貌调查研究著作及图件;
(4)地方史籍,包括县志、考古、历史记载及口头传说等;
(5)高精度遥感影像、地形图及数字高程。
6.4.2 路线与定点观测
以地形图为工作手图,通过穿越和追索进行连续观测,对典型地质现象及界线定点,确定地理坐标,进行文字描述、素描、照相、采集标本等,标记工作手图,勾绘信手剖面,填写地质遗迹调查记录卡(参考附录C)。
6.4.3 剖面测量
依据岩性、构造和地貌的变化进行分层(段)和丈量,逐层(段)描述,对重要现象进行素描、照相,勾绘信手剖面图,采集标本,编制剖面图、柱状图。
重要接触界线、标志层等被覆盖时,应有地表工程揭露。
6.4.4 洞穴测量
布置连续导线,测量洞穴形态,连续勾绘导线平面图、纵剖面图及代表性的断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
依据洞穴形态、洞内地貌与堆积物的变化进行分段和分层,逐段和逐层描述、对重要现象进行素描、照相、采集标本,并标记在导线平面图和纵剖面图上。对重要地段勾绘断面图。
7 综合研究
7.1 地质遗迹登录
参照附录A对地质遗迹进行类、亚类、型的归类和统计。参照附录D的编写内容与格式编制地质遗迹登录表。每处地质遗迹编制一份登录表。
编制登录表应正确命名遗迹,合理划定边界,准确计算面积,详细描述遗迹形态、结构、物质组成等特征,阐述成因演化,评述突出价值;详细说明遗迹的保存、保护和利用现状,简述其它自然人文景观;简述遗迹的发现、研究史料,注明文献出处;附地质遗迹分布详图、剖(断)面图、照片、遥感影像图等。
7.2 地质遗迹分布与成因演化
7.2.1 地质遗迹分布
概述工作区地质遗迹的类型、等级、特征和数量。依据地质遗迹的地域聚集性、成因相关性等条件,进行地质遗迹集中分布区的划分,概述集中分布区的地质遗迹的类型、等级、特征和数量。
7.2.2 成因演化
依据地质遗迹的结构、形态、构造等特征及样品测试成果,结合区域地质背景,分析地质作用过程及地质演化历史,发掘地质遗迹的科学内涵。
归纳总结与地质遗迹有关的人文历史事件与社会发展过程。
8 地质遗迹评价
8.1 遗迹资源评价
对登录的每处地质遗迹,参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0〕89号)》,按科学价值、美学价值、科普教育价值及旅游开发价值等指标进行评分,评分指标和打分标准参照附录E。把地质遗迹景观资源按总分划分为三个级别:100-80分为I级,79-65分为II级,65分以下为III级。
8.2 综合评价
以地质遗迹亚类或集中分布区为评价单元,参照地质遗迹资源评价结果,选取其中级别最高的地质遗迹或组合,与全省、全国及全球代表性的同类地质遗迹对比评价,根据分级标准划分为国家级及以上、省级和县级,并对遗迹分布区内的地理地貌、社会经济,以及I、 II、III级地质遗迹数量等进行综合评述。
9 保护与利用规划建议
9.1 保护区划
依据地质遗迹的类型、级别和等级、保护与保存现状等,划定保护区,确定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范围,标注边界拐点坐标。
9.2 保护措施
提出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保护措施,设计标示标牌。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露天开矿、采石、取土、砍伐及其它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工程建设活动;不得设立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大型服务设施。一级保护区可以安置必要的游赏步道和相关设施,但必须与景观环境协调,要控制游客数量,严禁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二级、三级保护区允许设立少量地学旅游服务设施,但必须限制与地学景观游赏无关的建筑,各项建设与设施应与景观协调。
9.3 开发利用
以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为原则,提出地质遗迹开发利用方案。对拟建地质公园的,应提出公园的性质、总体布局、功能分区等建议。其它地质遗迹资源,提出参观游览的路线及设计解说牌和立牌地点。
10 成果编制
成果包括:调查评价报告、地质遗迹分布图、保护与利用规划图、地质遗迹登录表、标示系统设计方案及标牌文图说明。
10.1 报告编写
参照附录F,编写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任务、项目概况、地质背景、地质遗迹特征与分布、地质遗迹形成与演化历史、地质遗迹资源评价、其他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建议、结论和建议等内容。应按附录G和H把各项地质遗迹及其组成、分布、面积、级别、保护利用建议等内容汇总成表。
10.2 图件编制
10.2.1 图件内容
( 1)调查区总图:
地质遗迹分布图(1/50000 ~1/100000);
保护与利用规划图(1/50000 ~1/100000)。
(2)遗迹集中分布区详图:
地质遗迹分布图(1/1000 ~1/25000);
保护与利用规划图(1/1000~1/25000)。
选编以下附图:区域地质图、地质构造图、水文地质图、区域地貌图、第四纪地质与地貌图、地势图、水系图、植被类型与分布图、环境质量图、其它景观资源分布图、遥感影像解译图等。
10.2.2 编制方法
(1) 一般要求
参照1/50000区域地形地质图编制方法,以点、线、区的方式表示地质遗迹及其结构。按地理底图的比例尺,长与宽小于5mm的表示为点,仅长度大于5mm的,表示为线,长与宽都大于5mm的表示为区。重要现象适当放大表示。
图件数字基础符合国家地形图标准,图框内不留空白。
(2)调查区总图编制要求
地质遗迹分布图,以区域地质图或区域地质地貌图为底图,编号标注地质遗迹及其类型、等级,以及地质遗迹区划。
保护与利用规划图,以地质遗迹分布图为底图,编号标注保护区(段、点)、保护等级,拟建地质公园的应标注公园的园区、景区、景点与游览路线等。
(3)遗迹集中区详图编制要求
地质剖面、地质构造、古生物、矿物与矿床等类型的地质遗迹分布详图,以大比例尺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在底图上标注地质遗迹类型、等级及主要照片、素描等内容。
地貌景观、水体景观或地质灾害遗迹景观等类型的地质遗迹分布详图,以大比例尺地貌图为底图,在底图上标注地质景观的类型、等级及主要照片、素描等内容。大比例尺地貌图的主要表述内容为地貌类型、物质组成及其高程与坡度等。
保护与利用规划详图,以地质遗迹分布详图为底图,编号标注保护区(段、点)、保护等级,拟建地质公园的应标注主要园区、景区、景点与游览路线等。
10.2.3 附件编制
地质遗迹登录表及其附图表逐项按序装订,汇编成册。
标示标牌设计方案包括保护、解说两类标示牌,一处一牌,附标牌位置图,装订成册。保护标示牌标题为遗迹名称,特征、价值、形成时代、保护范围与措施、保护单位与立碑时间等内容;解说标示牌标题为遗迹名称,用简明的图件表示遗迹特征、价值、形成过程及时代等,用中英文表述。
附录B
地质遗迹调查评价设计书编写提纲
前言
说明项目来源及目的任务。简述资料收集分析、遥感解译与野外踏勘工作情况。
1 概况
1.1 地理位置与交通
说明调查区地理位置(经纬度),调查区距省、市、县(市)城的直距与交通条件(附交通位置图)。
1.2 自然地理与经济社会概况
概述调查区自然地理特征与气候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简述自然(地貌)景观与旅游业的现状;简评地质遗迹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作用与地位。
1.3 以往工作概况
阐明以往相关工作成果,评述对在本次地质遗迹调查的作用(附前人工作程度图及一览表)。
2 地质背景与地质遗迹
2.1 地质概况
说明区域构造位置与主要地质特征;简述与地质遗迹有关的地层、岩石、构造形迹、古生物、矿产资源与矿业活动;简评地史阶段与事件对地质遗迹形成、演化的作用与意义。
2.2 地貌概况
说明区域地貌单元、水系特征与地貌类型;简述新构造运动对地貌景观形成的作用与意义。
2.3 地质遗迹概况
列出已知和潜在的地质遗迹名录,简述其类型、特征、规模与分布等,说明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
3 工作部署
3.1 调查分区
说明重点调查区确定的依据、范围、面积和经纬度。
3.2 技术路线与工作方法
3.2.1 技术路线
阐明遗迹调查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的实现途径。
3.2.2 工作方法
依据遗迹类型、分布特点、规模等条件,说明选用的工作方法。
3.3 实物工作量
说明各种比例尺的地质地貌调查工作量及其布设位置,包括观测路线的数量及长度、剖面测制的数量及长度、样品采集测试的数量等(附工作布置图与实物工作量一览表)。
3.4 技术要求
以本技术要求为准,结合实际,对调查采用的各种手段,提出具体技术要求。
3.5 人员组织与工作进度
3.5.1 人员组织
依据任务与工作量,确定各类技术人员配置和分工。
3.5.2 工作进度
编制调查工作计划进度表。
4 组织管理
4.1 质量保证措施
4.2 安全卫生保障措施
5 经费预算
说明经费预算依据、分项目编制预算总表,跨年度项目编制年度预算表。
6 预期成果
包括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报告、地质遗迹分布图、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规划图、地质遗迹登录表等相关的附图、附表与附件。
7 设计的附图与附件
7.1 附图
区域地质与地质遗迹分布概图(比例尺1:5万~1:10万)
地质遗迹调查分区与工作布置图(比例尺自定)
7.2 附件
项目任务书
项目设计初审意见书
项目实施单位资质证书
8 参考文献
附录F
地质遗迹调查评价报告提纲
前言
说明项目的目的、任务及立项背景等。
1 概况
1.1 调查区位置和范围
1.2 自然地理概况
1.3 社会经济概况
1.4 研究程度及前人成果评价
1.5 本次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评述
(插图表:行政区划和交通位置图、水系与地势图等;前人研究工作一览表等)
2 地质背景
2.1 地层岩石
2.2 地质构造
2.3 地形地貌
2.4 地质发展简史
(插图表:区域地质略图、地貌类型简图、地层表(含岩浆岩序列))
3 地质遗迹特征与分布
3.1 地质遗迹类型
3.2 主要地质遗迹特征
3.3 地质遗迹分布
(插图表:主要地质遗迹特征一览表、平面图、剖面图、展示图、素描图、照片、地质遗迹分布图等)
4 地质遗迹形成与演化
4.1 重要地质作用过程
4.2 重要地质发展事件与过程
(附地质成因模式图、地质发展历史表等,上述事件与过程需要列举区内地质遗迹)
5 地质遗迹资源评价
5.1 评价原则和评价标准
5.2 遗迹资源评价
5.3 综合评价
(插表:地质遗迹评价结果一览表)
6 其他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
6.1 自然景观资源
6.2 人文景观资源
(插图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资源分布图及一览表)
7 保护与利用规划建议
7.1 地质遗迹区划
7.2 地质遗迹保存和保护现状
7.3 保护措施和开发利用规划建议
8 结论和建议
9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