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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生态度假宾馆地块
发布日期:2014-01-21 00:00:00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4〕12号  
2014/1/21  
温州生态度假宾馆地块  
 
5.999783  
 
期次:  中标时间:  地块名称:  中标单位:  出让面积:  成交价(万元):  招拍挂基本信息  
瓯海区三垟街道上垟村  
挂牌出让  
住宿餐饮用地  
40年  
土地坐落:  出让方式:  用途:  出让年限:  中标情况:  万平方米  
 
2014/1/21  
 
 
公告日期:  批文:  录入时间:  是否发布:  
15853.74  

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4〕12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生态度假宾馆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但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单独计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的地价款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出让地块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温州综合测绘院于2012年10月9日提供的G-2012-092号《土地供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2013]规设字6-03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宗地编号

33030400900710010000

宗地面积

59997.83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宗地坐落

瓯海区三垟街道上垟村

出让年限

40

容积率

1.0<容积率<1.2

建筑密度(%)

<30

建筑限高(米)

见须知

绿化率(%)

≥30

保证金

3171万元

起始价

15853.74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及以上(含)

挂牌开始时间

2014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4年2月28日下午3时30分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竞买前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温州生态园辖区范围内按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参加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经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00分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00分向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4年2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171万元整;竞得者的保证金即转为受让地块定金,抵作地价款,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他人不得代交。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14年2
月11上午9时00分至2014年2月28日下午3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让底价为该幅土地的政府保留价格,在挂牌截止时由地价评估小组现场进行投票确定。

    (三)开发建设规模不得超过规划设计条件规定的指标。
   
(四)温州市规划局生态园分局〔2013〕规设字6-031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用地范围内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小区配套等建设工程,必须按此通知执行,规定无偿负担建设,建成后按规定移交。
    (五)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馆建筑设计规范》设计建设,按五星级标准建设;同时地上建筑应达到国家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或一星以上评价标准。宾馆产权不得分割,必须由竞得人100%自持。

    (六)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车位配置必须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指标。地下空间不得改变用途,如确需改变用途则要经规划部门同意后补交出让金。

    (七)竞得人在缴纳地价款同时应缴纳按期竣工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伍佰万元,按宾馆施工进度,分别以基础完成、竣工、绿色建筑星级评定3项达标要求,按40%、40%、20%比例分期无息返还。

    (八)有关建筑面积指标计算按温政办〔2011〕62号文规定执行,项目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指标的,按温政办〔2010〕45号文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林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688837  吴先生

    开户单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起始价(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