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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0577-WZ-ZP-05) 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日期:2014-10-13 0:00:00 来源:瑞星科技 浏览次数:
      规划项目名称: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0577-WZ-ZP-05) 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审批时间:2014年9月(市政府温政函[2014]174号)
      规划编制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的旧村改造和周边地块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建筑工程。用地范围是西临三垟湿地,北临瓯海大道,东跨甬台温高速公路至大罗山麓,南部隔大罗山余脉与温州高教园毗邻。隶属龙湾区状元镇,规划地段内有三郎桥、干岙村、大岙溪三个行政村及泽雅移民村,规划区域包括水域总用地面积为178.92公顷。
      三垟湿地村落改造移民安置用地位于本规划单元内,在本规划编制前,已先由温州市民用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0577-WZ-ZP-05)A、B、C地块小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规划审批,且局部已经开始建设,不属于本次规划强制内容,本次规划对该地块不作修改,按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二、规划背景
      随着温州生态园建设的逐步进行,为生态园的生态修复与基础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其中急需对三垟湿地内工业、企业进行搬迁,并且对较大的村庄聚集地实行改造调整和搬迁。为确保移民搬迁安置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对三垟湿地进行保护的迫切性和该地区开发建设条件的日趋成熟,需要在《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对该地区尤其是移民安置与生态人居等地块的用地开发作出更详细的规划控制和建设指引。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作为旧村改造移民安置区及环生态园开发建设协调区,保障上一层级的《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修编)》在本单元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0577-WZ-ZP-05)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年10月,本规划项目形成中间成果方案,项目于2012年10月10日由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中间成果的审查,并出具了会议纪要。进行了1个月的规划公示。2014年9月,正式获得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现正式出具批复成果。
      三、功能定位
      依托生态园综合型生态旅游休闲区优势,将本规划区打造为宜居、休闲的生活社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便捷的交通出行。
      四、规划规模
      1、人口规模:本单元规划总人口4.2万人。
      2、用地规模:本区规划总用地178.92 ha,其中建设用地164.89 ha,其中包括37.18 ha的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和127.71 ha的城市建设用地。
      五、用地布局
      1、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78.6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7.71%,其中,二类居住用地78.67公顷(其中包括服务设施用地2.37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62%,其中行政办公用地(已批)0.61公顷,中小学用地9.20公顷,医院用地0.60公顷,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38公顷,宗教设施用地0.12公顷。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68%,其中农贸市场用地1.42公顷,商业用地6.30公顷。
      4、交通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3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2.55%。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8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12%,规划两处供电用地,用地1.09公顷,环卫设施用地0.28公顷,供水设施用地0.47公顷。
      6、绿地
      规划绿地28.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32%。其中公园绿地10.41公顷,防护绿地18.13公顷。
      7、非建设用地
本规划区河道经过梳理、适当改道等措施后,水域总面积约14.0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84%。
六、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附表

      七、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地块编号图
      4、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