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塘溪村、霞山村、赤金村等村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南陀安置地块等5个项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平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的《平阳县腾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第1次规划落实方案)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2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17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塘溪村、霞山村、赤金村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南陀安置地块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使用《平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县级规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5483公顷以及县级规划预留基本农田指标3.2591公顷,并同意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县应督促腾蛟镇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特此批复。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项目清单
单位:公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乡镇 |
新增建设用地 |
基本农田 |
1 |
腾蛟镇青湾村、塘溪村、霞山村、赤金村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南陀安置地块 |
腾蛟镇 |
2.8079 |
0 |
2 |
腾蛟镇平棋异地移民安置小区A地块 |
腾蛟镇 |
2.9678 |
2.6025 |
3 |
腾蛟镇平棋异地移民安置小区B地块 |
腾蛟镇 |
0.3004 |
0.2363 |
4 |
腾蛟镇青湾村、塘溪村、霞山村、赤金村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塘溪安置地块 |
腾蛟镇 |
0.1418 |
0.1283 |
5 |
腾蛟镇湖窦村农民建房用地 |
腾蛟镇 |
0.3304 |
0.2920 |
合 计 |
6.5483 |
3.2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