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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15-06-28 18:12:15 来源:瑞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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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思路
  温州市规划局
  (2015年2月)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表现在:
  (一)规划编制成果丰富
  城市总体规划方面,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已经上报国务院审批,超出了年初报到省政府的目标。
  规划研究方面,完成了温州都市区规划纲要、都市区发展战略研究、时尚之都专题研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居住用地适宜性开发指标研究、年度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报告等17个课题。
  专项规划方面,完成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公共开放空间系统规划、黄线控制规划、紫线控制规划、省级绿道网布局规划、诸永高速公路进城口景观整治规划等14个专项规划。
  控规方面,修编了鞋都一期、中央涂等22个城市近期重点更新区域、开发区域的单元控规和街坊控规。同时,实施控规修改启动专题联审会议制度、控规修改关键环节实行短信提醒服务,完成控规编制与管理弹性研究,使市区控规修改的随意性大大减少。
  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面,10月,我局正式接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积极跟住建部对接,先后邀请分管副部长、副司长、名城处处长来温考察指导,并重点就规划编制、名城价值挖掘提炼、迎检线路梳理、PPT介绍片制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在,住建部已答应2015年6月之前验收。
  (二)审批服务不断优化
  制定了一批配套政策。修改完善了市区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明确复式住宅中空部分面积不再累进计算容积率指标,放宽了商业层高的限制要求,对工业厂房层高和公共建筑层高设置不做限制,鼓励公共开放空间的创造和建筑设计的多样化。另外,还研究了D级危房改建和安置相关政策、临时建设项目管理政策,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制定了市区非机动车道建设技术要点。
  制定了“权力清单”。我们对行政职能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权力事项,划清了权力边界,完善了权力运行规范。我局将原147项权力事项最终压缩为26项,并将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录入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另外,还相应制定了“责任清单”,积极参与我市“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
  落实了审改要求。推行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实行规划核实竣工测量、房产测绘、地籍测绘“三测合一”,使测绘数据统一规范、中介服务时限缩短一半、收费大幅下降,被省审改办在全省推广。同时,认真落实了模拟审批制度、审批绿色通道制度、规划修改和项目审批“三同步”制度、“一次性告知”和否决事项双告知制度,尝试实行联合公示制度(部分分局与国土部门实施批前联合公示制度),深入开展主动服务,如市局窗口实施预约延时服务,瓯海分局窗口实施周日预约服务,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市区全年共办理规划审批件1999件,全部提前办结,平均每件办理1.58天,平均每件提前2.52天。局审批处因此荣获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三)监督检查得到强化
  第一,强化了规划遥感督察。完成住建部对温州城乡规划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231个变化图斑的调查工作,并将其中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的30个图斑、涉及违法建设的7个图斑的调查和处理情况,按时上报住建部。同时,协助住建部城乡规划督察组浙江二组对温州旧城、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开展督察。
  第二,提升了竣工规划核实效率。按照行政审批的要求,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确认书已进审批中心窗口统一发放,各分局采取了许多规范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市区全年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467件,全部提前办结。
  第三,加强了批后监管。如,鹿城分局完善审批资料移交制度,建立“一项目一专人”巡查机制,每周不少于1次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发函移送执法部门查处。瓯海分局则重点开展了临时建筑与临时改变功能建筑的专项整治。
  此外,市、县两级都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街区的防灾督查工作。
  (四)基础测绘数据不断丰富
  一是地下管线普查。市区完成了温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地下管线普查。普查的范围达到了284个平方公里,调查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7大类管线,总长度8700多公里,涉及20多家权属单位、10个行政部门。在完成普查的基础上,我们还建立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制定了《温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审批流程,第一次全面建立了从管线资料查询到设计施工、资料归档、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目前,普查成果已经广泛应用于市域铁路建设、交通治堵工程等方面。
  二是大比例尺地形图全覆盖。市本级基于上一年度完成的1200平方公里航拍成果,生产了全市域的正射影像图和市本级的1:2000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这些数据覆盖了整个市区,使山区首次有了大比例尺地形图,也为今后1:2000 地理信息产品的大面积开发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启动了地理国情普查。全市都完成了普查的年度规定动作,就是建成区范围和面积的调查工作。同时,自选动作有创新,市本级增加了6项市情调查内容。
  四是稳步推进了“数字温州”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应用。在政务平台应用方面,“数字温州”用户已达22个,为近30个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在线或离线服务。在公众平台应用方面,“天地图•温州”全年新增应用4个,整合完成“清三河”数据、市区中小学学区等一大批可公开的成果发布。
  二、2015年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城市提质、发展提速、民生提高”这一目标,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编好五大规划,深化总规成果
  首先,争取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修改成果在年内获得国务院批准,尽早为温州都市区建设提供高起点、高水平的法定规划。在此基础上,按照我省四大都市区发展布局和市委提出的都市化战略,重点编制好五大规划。
  第一,完成都市区平苍副中心协调规划研究,确定平苍副中心的发展定位、规划结构、发展思路,引导温州都市区“一主两副”中的南部副中心加快形成。同时,抓好乐清市域总体规划的审查和报批工作,推进北部副中心建设。
  第二,深化时尚之都课题研究,提出时尚之岛、时尚街区、时尚小镇建设的规划实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第三,开展瓯江两岸、中央绿轴等城市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
  第四,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理顺市域铁路网、市区轨道网、核心城区轨道网的功能定位和相互关系,制定多层次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第五,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统筹各类专业管线布局,提高地下管线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安全性。
  此外,还将加大城市近期重点开发、更新区域的单元控规修编力度,启动中心城市规划建成区外村庄规划。
  (二)建立四套机制,引导规划实施
  第一,建立都市区规划统筹协调机制,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和都市区规划纲要实施。重点加强瓯江两岸、瑞安市与三个区、东部围垦空间、鳌江两岸的规划协调与研究。
  第二,建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机制,全面实施控规弹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同时,在规划条件中,完善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引导城市风貌和谐塑造。
  第三,建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专业评审机制,审查重点地段重点项目的总平布局、建筑形态、立面、色彩和公共开放空间,引导城市风貌和景观塑造。
  第四,建立房地产项目联审机制,统一市区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把关尺度,引导房地产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创新三种载体,强化规划监督
  根据“责任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一,以城乡规划卫星遥感监测辅助执法为载体,加强和优化全市规划督察和稽查工作,严格层级监管。
  第二,以竣工规划核实管理为载体,加强批后监管。因为前些年的审批放权,今年各分局的竣工核实工作量会大幅增加,所以需要加强竣工核实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竣工规划核实的效率。
  第三,建立市局对分局业务的监督、指导机制。同时,规范规划所的巡查管理职责。
  (四)夯实两个平台,提升基础服务
  第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要全面启用温州2000坐标系,进一步提升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生产能力;完成地理国情普查等一批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项目。在此基础上,全市要全面建成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加快推广应用,实现基础数据通过一个平台发布。重点要完成永嘉、泰顺两县的公共平台建设,增加各地公共平台的在线应用数量,完成公共平台公众版——天地图省、县节点的数据融合,实现省、市、县公共平台政务版互联互通,更好、更多地向全社会提供在线的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规划展示平台。确保对外开放市规划展示馆。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立足规划服务,做好展馆日常的运行维护和内容更新,充分展示温州城乡规划的特点和亮点,打造亲民、利民、便民的公共服务交流平台。
  (五)抓好一个专项,力争“申名”成功
  争取年内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升温州都市区的人文特质。根据名城申报的要求,重点加快完成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正式确定迎检线路和沿线整治方案,助推名城集团加快完成迎检线路沿线的整治提升工作。
  第二,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对市区历史建筑进行挂牌保护。
  第三,出台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办法。
  第四,做好申报材料编撰,包括系列丛书、宣传片、汇报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