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0577-WZ-ZP-05)A-1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发布日期:2016-02-16 0:00:00 来源:瑞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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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项目名称:温州市状蒲片区三郎桥单元(0577-WZ-ZP-05)A-1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批复时间:2016年 2月(温政函 [2016] 20号)
规划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一、规划修改范围
具体修改范围可划分为五个修改区块:修改区块一主要包括A-11、A-12、A-13、A-14等地块,东至宅西河,南至纬四路,西至中兴大道,北至纬三路;修改区块二主要包括A-17、A-18等地块,东至沈海高速,南至纬六路,西至中兴大道,北至环山北路;修改区块三主要包括A-22、A-24等地块,东、南至三郎桥河上段,西至经二路,北至瓯海大道;修改区块四主要包括A-31、A-32、A-33、A-34、A-35、A-36等地块,东至沈海高速,南至经三路,西至纬四路,北至瓯海大道;修改区块五主要包括A-26、A-40、A-41等地块,东至纬四路,南至纬三路和纬四路,西至前五河和经二路,北至纬二路;本次规划修改涉及总面积约39.65公顷。
二、地块划分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编号遵循原规划编号体系,共修改7处地块。根据DN2000源水管对A-17、A-18地块界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A-17地块用地面积为29651㎡,A-18地块用地面积为10522㎡;根据110kv变电站用地要求对A-22、A-22b、A-24地块界线进行调整,调整后的A-22地块用地面积为4439㎡,A-22b地块面积为944㎡,A-24地块面积为8382㎡;根据中学路调整A-40、A-41地块界线,调整后的A-40地块面积为27676㎡,A-41地块面积为45893㎡。
三、用地性质和功能修改
修改后A-1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服务设施用地(R2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后A-13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零售商业用地(B1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同时在A-11和A-13地块内结合总平布置设置一所六班幼儿园;修改后A-17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业用地(B1)兼容二类居住用地(R2),地块内配建净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公厕等配套设施各一处。修改后A-2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A5)调整为供电用地(U12);修改后A-26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商业用地(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修改后A-26a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园绿地(G1);修改后A-32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环卫用地(U22)调整为公园绿地(G1);修改后A-33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的供电用地(U12)调整为环卫用地(U22);修改后A-4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修改后A-4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为36班初中;
四、道路交通修改
规划建议取消纬三路(经二路以东路段),在A-40和A-41地块之间增加一条16米宽的中学路(规划暂命名)。规划要求新建地块停车配建标准按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执行。
五、地块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A-11和A-13地块统一开发建设;A-12和A-14地块统一开发建设;A-17地块兼容居住功能,应保证5万㎡的居住建筑面积。
六、绿线控制
沿河地段用地应按照河流两侧绿化带控制宽度要求预留公共开发空间,保障沿河慢行系统的贯通。
七、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编前)
4、土地利用规划图(修编后)
批后公告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