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景宝接听市长专线
访谈时间:2016年08月08日(周一)下午3:00-4:30
主题:听取广大群众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预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网友 叶女士 领导你好。划龙桥村纬一路安置房A幢B幢的全体村(居)民至2002年旧房拆迁安置于此。房产证也长达14年了至今还没有办理下来,给百姓生活安居带来不便。子女上学问题,父辈的离世,给我们带来过户难的问题。2016年7月该纬一路安置房又面临再次拆迁,城中村建设是好事我们村民百姓住上好环境好房子而高兴。没有房产证让我们如何拆迁的安心,希望领导给予帮忙和支持,尽快拿到房产证让百姓们安居乐业。
陈局长回复:您好,经了解,您反映的纬一路安置房A幢B幢土地和房屋分割登记均已办理完毕,现门牌号为鹿城区锦江路39、41号,住户可凭土地分割凭证、房产证、完税凭证、拆迁资料等材料申请土地登记。另据了解,房屋拆迁安置部门目前正在与拆迁户办理结算手续,今后住户也可在结算手续办结后,凭上述有关资料直接申请不动产权证书。
适龄青年 温州市区适龄青年如何根据2003年的《温州宅基地管理办法》申请合法面积的宅基地,谢谢
陈局长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出标准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符合建房条件的,请向所在村集体申请,经村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统筹安排。
网友 8787 一、 戍浦江整治段渡头村段拆迁顺利,早点抓紧先加快建设渡头村安置房,也对曹湾山遗址公园工程前渡头村拆迁转为遗址保护用地和公园用地。 二、 轻工产业园区中心区商业金融地价较高,但是建议BRT延伸轻工中心区曹湾山公园站,有助于解决轻工中心区卖地难问题。 三、 轻工产业园区中心区地名一点不适宜,改为“曹湾山遗址公园综合商业休闲中心区用地”,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消除嫌远嫌工业太多印象。 四、 感谢上级大力支持藤桥镇发展,但是藤桥镇缺少现代化商业基础设施,影响藤桥人生活品质很问题。 五、 建议引进印象城落户藤桥用地,优先绿色通道审批,解决轻工园区摊贩占用道路混乱问题,收编外来工登记投资进驻与接受商业档次升级培训。 六、 藤桥绿康小镇,建议大力支持提供土地给养老养生用地。
陈局长回复:您好,您提及第一个涉及曹湾山遗址保护及公园建设项目的问题,经对接,该项目2013年已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遗址项目,国土部门将督促属地轻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梳理项目征收、供地存在的问题,积极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协调解决,以利项目及早启动。您提及第四个关于藤桥镇缺少现代化商业基础设施的问题,目前,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已将轻工园区B-2、B-4两宗经营性用地列入2017年鹿城区做地、储备、出让计划,待招商工作到位后,适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您提及第六个关于藤桥绿康小镇建设项目的问题,经与藤桥镇联系,该项目整体需要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00余亩(其中一期用地290亩),目前土地农转用征地工作均尚未启动。2016年起全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利用方式发生重大改变:一是省政府增大了用于解决全省民生公建项目的省留指标比例分,申请省留指标的需符合项目类型,同时省政府会对地方申请指标的使用跟踪管理;二 是对特色小镇涉及农转用指标问题,省政府进行专项保障,对列入省级特色小镇的,将重点予以保障。关于您反映的其他问题,不在国土部门职能范围内,建议您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镇反映或拨打12345进行咨询了解。
网友 泊 一、轻工产业园区B-4地块流拍原因?肯定影响藤桥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北岸竹桥夜市人流车流影响安全严重,还有盛宇路摊乱影响轻工园区形象,但是轻工中心区招商进展停滞严重,适度降低地价,建议优先拍卖先在商业用地搞商业综合体,让城管对流动摊贩管理更好,后挖掘轻工中心区地价价值潜力增加最后再拍卖住宅用地。 二、曹湾山遗址公园工程,先办好渡头村安置房用地、对曹湾山公园所在村庄征收国有土地,2020年前必须开工。 三、曹湾山至下巨道路,考虑温州第32中学投用招生,曹湾山公园建设同步跟中央大道延伸第32中学,方便第32中学师生到轻工中心区购物休闲,确保第32中学师生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但是必须先办轻工中心区商业用地必须纳入今年计划,必须要办好。 四、邀请深圳投资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到轻工中心区考察,谈办购商业用地计划,建设温州首家5万平方米印象城,提高藤桥商业形象档次,有利于住宅用地价值发挥潜力吸引购房者更多关注。先办好曹湾山遗址公园和印象城两大项目,推进藤桥一路一江城市转型升级。
陈局长回复:您好,第一个关于轻工产业园区B-4地块的流拍问题,经调查,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于2015年挂牌,终因无人应拍导致流拍。今年市政府要求土地出让前,要做好出让地块政策处理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力度,提高土地招拍挂成交率,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将该宗地列入2017年的出让计划,目前正在开展招商工作。第二个涉及曹湾山公园建设项目土地报征的问题,经与藤桥镇联系,曹湾山公园建设项目需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征收林地407亩,耕地162亩,目前土地农转用征地工作均尚未启动。由于曹湾山公园建设项目已列入省重点文保单位,建议业主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报批条件后争取列入省级项目库,争取省留计划指标,国土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能,在计划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征收报批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第三个关于曹湾山至下巨公路项目的问题,涉及国土部门职能的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土地报征问题。经与藤桥镇联系,目前土地农转用征地工作尚未启动。建议进一步做好道路土地报批前期工作,争取列入省级计划指标项目库,申请年度计划指标。国土部门会根据自身职能,在计划申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征收报批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第四个问题,不在国土部门职能范围内,建议您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镇反映。
网友 供地审批 6月27日回复说平阳县万全镇台头村返回地安置房第二幢正在进行供地手续审批,到8月8日供地手续审批批下来了吗?预计啥时候可以批复,一般返回地国有划拨供地的审批有个规定时限的吧
陈局长回复:您好,万全镇台头村返回第安置房第二幢余兴灶等24户已于2016年7月13日完成用地审批,审批手续相关材料于2016年7月14日由该村负责人领取。
网友 违章至今不动 娄桥村底河塘路 余国平家一间三层违章建筑,至今没有相关部门来处理及责令整改恢复原样等处罚没收。三改一拆不是都在进行吗?为什么他们家就不受管控对象,亲戚在国土局、城管等相关单位执政就牛逼点吗???望陈局能引起重视,一视同仁
陈局长回复:您好,经初步调查,余国平于2006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娄桥街道娄桥村集体土地,将原猪栏拆建成住宅,现状为一间三层砖混结构,计占地面积约15.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74平方米。该地块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目前包括余国平在内共4人入住,分别是他妻子和两个儿子。对于历史违法建筑,我局将会同街道和三改一拆办依法处置。
网友 228国道 228国道瑞安南滨段和228国道平阳段的土地预审方案上报温州故土国土局了吗?农转用和土地审批安排啥时候上报到省国土厅,这是国道,应该省里也会批复同意下拨指标下来的吧
陈局长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出标准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符合建房条件的,请向所在村集体申请,经村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统筹安排。
网友 永嘉人 我家农田于2000年因金丽温高速建设而被征用,按相关政策,应该享受永嘉县被征地社会保障待遇,可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这件事我也询问过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解释是可能当初村干部报遗漏,造成我家年过六旬的父母不能办理(永嘉县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陈局长,像这样的情况我家父母还能补办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待遇?联系号码13968997658
陈局长回复:您好,金丽温高速建设征收的土地,已全部落实征地社会保障到村,具体参保对象由村委会统一分配确定后,上报社保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金丽温高速涉及征收桥下镇西岙村土地21.639亩,落实指标名额40个,建议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如该村尚有未办理的指标,可办理参保手续。
友 小高 蒲州单元E街坊E-03地块(现华鸿万墅)当初出让的时候是龙湾区的,怎么现在变成鹿城区了?最近并没有区划调整啊?我去售楼处,他们销售人员口口声声说他们就是鹿城区的,只是地块出让的时候在龙湾,后来就划到鹿城去了。而我向蒲州街道咨询,他们又说这块地是龙湾的。我已经糊涂了,土地主管部门能给个确切的答复吗?
陈局长回复:您好,蒲州单元E 街坊E-03地块虽然位于鹿城区行政区域范围,但属于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村土地,是龙湾位于鹿城的飞地,现在管辖权属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范围的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与龙湾区人民政府政区合一)承接办理,所以龙湾代表市政府出让了这块土地,并非新的区划调整。
网友 上分 如果山地被政府拿去开发成山体公园,会给村里货币补充还是按照征地算?
陈局长回复:您好,如山地是属于国有,政府不需要给予村里补偿;如果山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需要土地征收的,要给予村里征地补偿,具体由当地政府负责政策处理。
网友 13587670806 您好 我8月3号去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审批 温州8月12号开始办理不动产证,那我办理的这个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程会不会有所变化
陈局长回复: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如已于8月3日正式受理划拨转让和土地登记申请,能在8月13日前办结的,流程不受影响。如未正式受理,在8月13日前不能办结的,将按照新流程办证,具体烦请与受理单上的咨询电话联系。
网友 4291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龙湾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已建成的未登记房屋,可视为合法建筑。我家房子94年航拍图没拍到,建于95年,说按违章赔偿150一平方,合法吗?按上面的实施办法.城市规划法出台于2008年,我家应该算合法建筑才对
陈局长回复:您好,未登记房屋一般是指未取得权属登记证件的房屋,政府在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对此类房屋如何认定,各地均有相关政策规定。2015年7月,龙湾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湾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5〕74号)。《通知》第四条规定:“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房屋,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城管与执法、房屋征收、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认定”,“建立龙湾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综合协调。设立龙湾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未登记房屋认定政策的拟定、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初审认定、组织复查和提请复核等相关工作。”据了解,龙湾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龙湾规划分局,建议当事人就其房屋问题向龙湾区未登记房屋认定工作办公室作具体咨询。
网友 大力子 陈局长您好!温州市长宏矿山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龙湾区状元镇西台村大罗山脚下非法偷采矿石和岩石粉碎生产,每天夜间和双休日生产作业,产生大量粉尘污染大气层环境,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和山地植被,也造成山体塌方等地质隐患,也影响到温州城市形象(离瓯海大道150米距离),引起周围村民极大不满。目前,杭州G20峰会将近,该公司还在明目张胆非法经营生产活动,请陈局长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查处关停该隐患点。
陈局长回复:您好,我们将马上派员调查,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如属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网友 杜爸爸 前几天谈下来一个房子,本来跟卖房的约好下周二去房屋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现在不动产登记了,房屋登记要暂时停办,怎么办?12日-17日之间,这6天时间还能办登记手续吗?人都约好了呀,都是外地赶回来的。
陈局长回复:您好,温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今天已在《温州日报》上发布。8月12日起房屋登记、土地登记停止受理,期间要经过数据迁移与转换,8月17日起正式开展不动产登记受理(只受理不发证)。您这种情况只能在8月12日前申请房屋登记,或者在8月17日之后申请不动产登记。因改革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网友 老王 1973年征用牛山北路里垟村谷仓半亩地创办街道企业(有协议书,公正书),带三个农民工至今,2015年一次性买断,1979年五马街道转下面企业(有公证书),可是到现在没有办理土地证,请问陈局长如何办理。联系人:王先生,13968849147
陈局长回复:您好,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规定,请您持以下材料到府东路上堡公寓一楼温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土地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材料,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其他证明材料。您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办证中心进行具体咨询,电话88597260。
网友 周海军 陈局长,您好!我是温州市平阳县南雁镇雁山村村民卓海弟,今年满22周岁,在空军部队服过兵役,父母均为残疾人。适龄青年如何根据平阳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年满22周岁视为婚户),申请合法面积的宅基地,谢谢!
陈局长回复:您好,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回乡落户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用地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可以依法申请宅基地。经了解,您表示在服役结束后继续上大学,目前还未毕业,定居去向不明确,为节约集约利用我县农村宅基地,我局建议您毕业后确定回乡定居申请宅基地再给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