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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万众勘测有限公司浙测资审温[2017]15号
发布日期:2017-12-30 11:24:32 来源: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浏览次数:

测绘与地理信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浙测资审温[2017]15号

 

申请人:温州万众勘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梦露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双雁路538号5楼

你单位于2017年12月13日提出的测绘资质审核行政许可申请,经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丁测资字3330754

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丁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测量(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100km以下的线路。不得承担桥隧测量。不得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100km以下。)、矿山测量(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海洋测绘:海域权属测绘。

请持本决定书到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处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温州市规划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