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关于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介绍
访谈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5:01
主题描述: 2017年4月21日上午,举行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介绍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浙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一、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浙江是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省份之一。截至2017年4月20日,全省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322处,15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其中直接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67处。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影响,全省地质灾害呈高发频发态势,地质灾害已成为我省当前威胁山区农村公共安全的首要问题。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09年11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构建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逐步形成了 “地方负责、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全省有29个县(市、区)建成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持续提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扎实做好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让搬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39起,避免了1405人的伤亡;与“十一五”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增加了一倍多,经济损失增加了30%,但死亡和受伤人数各减少26人。2016年全省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9起,避免伤亡206人,死亡和失踪人数比前年下降17%。
二、“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将基本消除10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2017年省政府十方面为民实事之一。3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车俊省长出席会议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是:按照积极防灾、科学减灾、主动避灾”、 “避让搬迁为主,搬迁和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和要求,通过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到2017年底,全省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1000处以上,其中完成重大隐患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350个以上;减少受威胁群众3万人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地质灾害避灾安置点1550个。到2019年底,全省基本消除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967处,减少隐患点数量3000处以上;受威胁人数减少10万人以上;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目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本着 “迟干不如早干、出事后干不如未出事前干”的理念,扎实推进 “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实现了良好开局。截至4月20日,全省已启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1010个,其中,搬迁避让项目850个,治理工程160个。全省工程治理项目投入资金6501.1万元,完成搬迁避让242户、730人。具体体现在“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上,省政府建立了以孙景淼副省长为召集人,16个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全省除没有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的嘉兴市以外,10个设区市和43个重点县(市、区)政府召开了专题动员部署会,7个设区市和21个县(市、区)印发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市还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中,丽水市委书记任组长,杭州市和衢州市由市长担任组长,其他地市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温州市还成立了由政府领导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市人大、市政协分别成立了督导组;遂昌县实行“一名县领导联系督导、一名乡镇领导具体负责、一名工作人员联系”的组织领导机制,为全面推进“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纷纷自加压力,拉高标杆。舟山市提出“存量一年清零、增量即增即消”;湖州市提出“一年基本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杭州、宁波、衢州、台州等地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按照以“以搬为主,搬治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隐患避让搬迁和综合治理相关政策,全力保障“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顺利开展。省级层面上,对避让搬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人均80平方米标准下达,对集中安置的避让搬迁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各地按照“总量不减、局部微调、统一办理”的原则办理局部调整手续;对淳安县等26个加快发展县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有关乡镇,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省级补助在享受异地搬迁人均8400元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再按照人均66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各地纷纷结合实际,整合宅基地复垦、新农村建设、农民异地搬迁等政策,出台相应的搬迁补助政策,切实提高群众避让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温州市级财政对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等5个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按人均5500元标准补助,丽水市级财政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标准补助,丽水市政府还对避让搬迁示范点和地质灾害治理优质工程给予一定的奖励。杭州市富阳区拟从5万元/户提高到15万元/户,建德市拟从2.5万元/户提高到8-10万元/户的标准,对避让搬迁对象进行补助。泰顺县实行“3个1.5万”差别化安置补助政策,引导搬迁群众向县城、中心镇集中。遂昌县给予搬迁户异地转移补助奖励、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奖励、搬迁购建房贷款贴息等三个方面扶持。同时,各地还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工程项目及时顺利开工。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省级层面上,3月中下旬,省国土资源厅组织10个督导服务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10个设区市、76个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督导组共实地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20个、避让搬迁安置点34个,工程治理点28个,召开座谈会63次,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市县。同时,各地也结合汛前检查,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导工作,逐级传导责任压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强化基础支撑。省级层面上,及时组建了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督导组和宣传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相继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年度工作方案、年度“除险安居”工作任务书、“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较好地发挥了参谋部和协调部的作用。各地充分依托驻地地勘单位的技术力量,为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服务,10个市、56个县(市、区)与相关资质单位建立了应急技术服务保障机制。杭州市和各县(市、区)依托省地勘局所属第一地质大队、第七地质大队等技术力量,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中心,有效保障了全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的技术需求。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省级层面上,省国土资源厅录制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宣传片,并及时将宣传片发送至各地,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所有村庄、学校进行播放。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编制了《全省设区市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汇编》、《全省地质灾害隐患“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及2017年作战图册(送审稿)》,编发“除险安居”工作简报,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日报》、浙江在线等部省级媒体发表多篇新闻报道。同时,各地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积极报道各地好的做法和推进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总体考虑
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对有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5月中下旬省政府将在遂昌县召开全省“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现场推进会,学习遂昌县“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好的做法,交流工作经验。同时,对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平稳度汛。二加强督查指导。省政协、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蹲点督导、专项督导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重点督查各地重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的推进、政策的落实、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
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全省各地正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这方面情况,5月再向媒体朋友通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