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时间:2018年7月9日(温政函【2018】111号)
一、编制背景
为了充分服务对接“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建大美”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7年修订)的指导下,我局开展了《温州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修编)》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和完善温州市城市供水体系及管网系统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温州市域范围,包括鹿城、龙湾、瓯海和洞头四个市辖区,瑞安、乐清两个县级市,以及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五个县。主要对市域范围的水资源协调和供水整体布局统筹研究。
第二层次:温州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三个辖区和洞头北岙街道、东屏街道、元觉街道、霓屿街道,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区域。
三、规划期限
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市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总计温州市域2020年、2035年的需水量将达到398万m³/d、616万m³/d,而通过相应的水库建设、流域引水等措施2020年、2035年的供水量将达到490万m³/d、682万m³/d,总量可以满足用水平衡,同时各个县市也可以自身达到平衡。
五、中心城区供水设施规划
规划新建滨海水厂、瓯江口水厂、曹坪水厂、扩建石鼓山水厂、西向水厂,其中滨海水厂为东片新增供水设施,规模40万m3/d,用地面积15ha,推荐选址为滨海大道西侧、马湾大道南侧的元宝山脚下,现状为矿区。原水管结合瓯江引水工程生态用水协调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