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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8 10:00:26 来源: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浏览次数:

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复时间:2018年9月11日(温政函[2018]138号)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兰田浦、南至黄石山、西至炮台山、北至瓯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2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21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定位

以科创为引领,现代服务业为主导,融合高端智造,总部经济,科创金融,生态旅游、智慧宜居等科技产业要素,形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产业带现代服务业的新平台、温州都市区东部复合中心新引擎。

四、承担职能

全球层面:积极搭建系统性的网络、组织和服务体系,创建全球温商人才回归创新创业的服务家园。

国家层面:承担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研发的策源地,发挥未来资源整合、产业升级、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人才聚集等方面的先导示范作用。

浙南层面:打造辐射浙南地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助推整个浙南地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调整。

温州层面:加快城市创新能力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构筑江海特色彰显的科技服务核心和智慧生态新城。

五、规划规模

用地规模:总用地规模约为4.42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4.21平方公里。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温州高新区的总人口约为9.3万人,其中居住人口约5万人,就业人口约4.3万人。

六、总体布局结构

本次规划总体布局形成“两核强高新、两轴联发展、两区筑产城”的整体结构。

两核:为高新极核及黄石山绿核;

两轴:分别为以快速路G330国道为轴带形成的区域联动发展轴和结合瓯江沿岸高品质景观带建设形成滨江公共活力轴;

两区:指两大类功能分区,包括以科技研发、职能制造为主的科创智造园区、以时尚居住为主的时尚生活园区。

七、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104.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85%,人均居住用地约20.94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0.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80%,包括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和宗教用地;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5.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8%;教育科研用地约13.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约3.21%,主要以中小学用地为主,规划布设4所小学、1所初中;本次规划范围不设独立的体育用地,在龙湾中心区奥体中心已布设有区级体育赛事场馆用地,本片区可与其共享设施,本次规划范围内需设1处黄石山体育公园,为非独立体育用地,规划结合社区中心设置,用地面积不宜小于1万平方米;本次规划范围不设独立的医疗卫生用地,根据医疗专项规划黄石山南侧及东侧已规划有区级医疗卫生用地,本片区可与其共享设施,本次规划范围内需设1处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次规划范围不设独立的社会福利用地,本片区按规范要求主要考虑配设社区级老年服务设施;宗教用地1.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23.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56%;工业用地均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M0),用地面积约为78.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5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116.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58%;公用设施用地为3.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86%;绿地与广场用地约74.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77%。

八、产业空间布局

本区以二产、三产发展为主导,致力于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同的多元化体系。

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形成五大科创园区,分别为科技智造小镇、生命健康园、科创梦想港、黄石智慧谷、瓯江创意小镇。

现代服务业——分为片区的创新服务中心——创新金融港和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

九、综合交通

1、对外交通规划——主要为内河航道,主要指大浦河为九级航道。

2、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布局“一横一纵”快速路,为机场大道和G330国道北段(机场大道以北);三条纵向主干路,分别为曹龙路、G330国道南段(机场大道以南)和永强大道;“两横五纵”次干路,两横为蓝滨路、中兴路,五纵为金江路、致富路、金龙路、金盘路、雷达路;27条城市支路。

3、交通设施规划——规划沿中兴路预留一条东西向中运量公共交通线;沿机场大道、永强大道、曹龙路、中兴路和G330国道设置快速公交(BRT),并设公交专用道。


十、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规划结构图

4、土地利用规划图

5、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图

6、综合交通规划图


  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