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单位: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复时间:2019年12月4日(温政函[2019]121号)
一、项目背景
为实现珊溪水库水源、泽雅水库水源、瓯江引水水源“互为备用”的供水格局,进一步提高温州市区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助力温州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满足城市生活、生产、灌溉等供水需求,改善温瑞平原河网水环境。同时,为了提高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的安全稳定性,协调处理周边用地功能,减少瓯江引水工程对周边的影响,组织开展编制《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二、项目区位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位于温州市中心城区的西部和南部山区,工程路线途径鹿城区的山福镇和藤桥镇;瓯海区的泽雅镇、郭溪街道、瞿溪街道、潘桥街道、丽岙街道、茶山街道、南白象街道以及生态园管委会片区;龙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规划选址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渡船头~双岙输水建筑物以及附属建筑物,其中输水主线的隧洞和埋管全长约61km,输水支线包括施工支洞9道、分水支洞13道、连接管道1条和箱涵14道;附属建筑物包括渡船头取水枢纽(含泵站运行管理调度中心)、瓯江翻水站取水枢纽、分水口、施工支洞口、顶管口、西向加压泵站、维修养护管理中心等。
2、项目标准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
3、项目建设范围及工程规模
本工程引水主线全长约61km,附属建筑用地共23处,总用地面积约19公顷。
4、项目沿线控制要求
规划对项目沿线控制的要求参照《瓯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的相关内容,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主要内容如下:
(1)渡船头泵站和陈岙泵站
泵站的管理范围:泵站建筑物轮廓线各向外延伸25m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m内的地带。
(2)分水口控制闸(阀)
分水口水闸的管理范围:水闸建筑物轮廓线各向外延伸25m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m内的地带。
(3)输水隧洞
输水隧洞的管理范围在《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无明确规定,根据保护工程安全的需要,以分水隧洞的出口边坡永久排水沟以外5m范围为界。
(4)泽雅埋管和山下顶管
埋管管理范围在《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无明确规定,根据保护工程安全的需要,以各埋管中心线两侧各15m为管理范围,埋管两端管理范围与隧洞进出口管理范围封闭。考虑泽雅埋管和山下顶管附近多有永久基本农田,埋管的管理范围考虑不征地,按照复垦设计。但是,埋管相关线路和管理范围应该在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备案,并在现场设立界桩等标志。
(5)瓯江翻水站
瓯江翻水站取水口延用原有管理和保护范围,在已划定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再另设管理范围。
(6)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和管理区
工程运行调度中心工程管理范围根据房建及室外绿化交通设施要求布置,并按规定不大于建筑物轮廓线外侧50m。
(7)工程永久道路均为准四级公路,以道路边线5m或挖方路段边坡轮廓线外侧5m范围作为工程管理范围。
在工程管理范围外100m为工程的保护范围,输水隧洞轴线、输水管道轴线两侧各100m均为本工程的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列入工程永久占地,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征用,但应根据工程管理的要求和有关法规制定保护范围的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经上级政府划定后,应划桩标界,以便和地方划清地界线,管理范围内的设施、林木等为管理单位所有。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工程建筑物安全的活动,如个别确需作业活动的,须报请管理单位及地方政府双重批准,分析对本工程无安全影响后实施。以防污染水源,影响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等事故发生。
以上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容最终以瓯江引水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相关图纸:
1、项目规划选址总体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