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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10-12 16:10:3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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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破解难题,积极参与土地宏观调控,较好处理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基本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耕地保护,资源保护能力明显增强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全力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市政府先后于4179291023召开全市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建设任务。同时,采取标准农田建设进度与建设用地审批相挂钩、提高资金补助标准等措施,去年上半年停止了除文成县以外10个县(市、区)的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并安排4000万元对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有力地推动了工程进度。全市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257个,规划建成标准农田39.02万亩;竣工并通过省、市级验收项目243个,建成标准农田34.96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完成了20个乡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文成县局大力开展标准农田建设,提前完成下达任务的137%,为我市完成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做出了贡献。

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力度。积极开发利用山区耕地后备资源。全市落实垦造耕地项目77个,规划新垦耕地15045亩,完成项目52个,新垦耕地8313亩。加大海涂围垦力度。全市正在实施的重点海涂围垦项目17个,海涂围垦18.2万亩,预计可用于垦造耕地的海涂面积约有4万余亩,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

规范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结合下山脱贫、万户避险、灾区移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大力开展闲置宅基地整理复耕工作。全市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立项68个,规划建设用地复垦面积5191亩,竣工并通过市级验收项目241250亩。开展宅基地整理示范村建设,经省厅确认的9个宅基地整理示范村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瑞安市飞云镇中洲村宅基地整理示范村项目已经完成。

(二)节约集约用地,经济发展保障力度加大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采取节约集约用地措施,用好用足用地指标,有效保障了我市水利、交通、能源、城建及五个一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严格把好土地供应闸门,认真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全市总供地39124亩,较上一年同期提高了53%,其中出让16062亩,成交地价款达110.37亿元。二是全力开展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全市转而未供土地已供15253亩(包括尚未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出让合同5826亩),比原来的97913亩下降了15.6%,其中市本级已供6705,各县()已供8548亩。三是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全市共上报183个批次(项目),申请用地30294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7992亩、农用地26053亩、耕地18050亩。四是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报市政府收回国有土地17317亩,其中用于旧城改造15208亩,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市政建设。五是做好土地整理折抵指标调剂工作。市本级全年调入土地整理折抵指标5000亩,调入建设用地复耕指标180亩,两项使用资金总量超过2.28亿元,较上一年同期提高了22%,确保了我市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三)深化资本营运,土地市场建设实现突破

土地要素市场建设有了新突破。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上报市政府发布《温州市市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实现两个100%,即:工业用地100%进市场,工业用地100%招拍挂。全市共招拍挂土地2461亩,较上一年同期提高了10%,成交金额76.35亿元,其中工业用地招拍挂46644亩,成交额4.02亿元。清理历史遗留工业用地,在去年630日前受理报批供地计57414051亩。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健全和完善地产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确保了土地产权交易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畅通。全年市本级实现土地登记交易18477件,发证18071本,收取土地出让金3158万元、土地收益金119万元、交易手续费189万元。

土地储备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争取土地储备资金,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储备中心新增银行贷款4.05 亿元,累计贷款24亿元,全年向财政局争取土地收储成本返还款 5.54 亿元,向各指挥部回笼成本2亿元,新增收储土地8501亩,较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45亩。市本级在储土地510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886亩,存量建设用地1220亩。积极发挥在储土地的调控作用,有计划地向市场投放土地。市本级出让储备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154.6亩、工业用地237.36亩,调拨储备土地143.51亩支持市政府安置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出租储备闲置土地和房屋约10万平方米, 年租金收入 947 万元,大大提高了在储土地的经济效益和利用效率。同时,加强改制企业土地流动管理,对69家国有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开展清查,收储改制企业土地276亩,为改制企业提供改制资金521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四)推进依法行政,管地用地秩序有效规范

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一年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当年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率达93%。全市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556件,立案4555件,涉及违法占地4654亩,其中耕地2593亩,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17%;结案4544件,收回土地1100亩,没收构建物162.9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187.9万平方米,罚没款8905万元;提出党纪处分建议68人,刑事处罚2人。查处非法采矿案件154件,结案154件,罚没款36.8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了有限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瑞安、永嘉局在联合执法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拆违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共收到行政应复案件15件,其中维持6件,撤销1件,确认违法1件,撤回2件,已结案件胜诉率为80%,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个百分点;收到行政应诉案件76件,其中驳回30件,撤诉27件,维持2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3件,已结案件胜诉率为85%。

全面开展各项专项执法监察行动。一是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共梳理排查出我市2005112007630新增建设用地11761宗,涉及违法用地578911822亩,占实际用地的19.1%。立案1891件,查结 1468件,占地面积2403亩,拆除建筑物66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及构筑物68万平方米,收缴罚没款2389.7万元。二是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发现“以租代征”11件,租用土地45亩,实际占用土地57亩,立案11件,查结1039亩;发现未批先用70件,涉及土地29929亩,立案21件,查结10215亩。三是开展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在市本级及乐清市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共调查1878个图斑,新增建设用地204222162亩,其中非法占地13377548亩,分别占总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65.48%34.06%;立案694宗,拆除3宗。四是开展“三沿”综合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大力实施集中拆违行动。一年来,仅市区就出动人员2万余人次,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56万平方米,为温州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目标、推进“平安温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去年7月,我局鹿城、龙湾、瓯海等三个分局被市文明办评为“三沿整治”先进基层单位。

(五)整顿规范管理,矿产开采秩序逐步好转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选择洞头县花岗岩、泰顺县辉绿岩等步促矿种,作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重点矿区和重点矿种,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管理。开展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全年完成矿山治理12个,累积完成矿山治理45个,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矿山治理任务。洞头县局按时完成温州首座“百矿示范”工程――洞头燕子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带动“千矿整治”工作全面实施。调整优化矿山布局和矿业结构,严格控制矿山总数。全市持证在采矿山总数218个,较上一年同期减少20个,完成省厅下达的矿山数量压缩任务。按时收取矿山治理备用金。共签订矿山治理责任书38个,收取矿山治理备用金762万元。全面启动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储量监测经费,完成矿山储量动态监测任务。

加强采矿权有偿使用管理。规范采矿权公开出让程序,市、县两级采矿权已停止行政授予,全部实行采矿权有偿使用,除重点工程红线范围内开山挖石和河道采砂采矿权协议出让外,其余所有矿山采矿权一律委托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拍挂公开出让。全面完成瓯江温州段河道采砂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据统计,全市共挂牌出让采矿权20宗,成交额2223万元;协议出让采矿权15宗,成交额1468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588万元,全部入库,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入库任务。

(六)优化地灾防治,抗台救灾措施扎实有效

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全面开展第二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温州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完成11万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完成外业调查和水文、气象、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论证。开展温瑞平原地下水动态监测,全年累计监测1200余次,监测控制面积516平方公里。完成永强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监测路线总长181平方公里。

努力消除地质灾害威胁。深入开展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完成乐清、永嘉两县市小流域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苍南、文成、泰顺三县野外调查成果已通过验收,平阳、瑞安两县市野外调查工作基本结束,瓯海区项目设计书已编制。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全年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010万元,对列入省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市“515”防洪保安工程的31个项目进行专项勘查设计和工程治理,泰顺县泗溪镇泗水中路滑坡治理工程等19个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积极开展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作。全市已完成1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内的移民安置工作,安置20077309人。

全力以赴做好抗台防灾工作。2007年,我市连续遭受“圣帕”、“韦帕”和“罗莎”台风袭击,台风暴雨引发54处地质灾害(隐患)。在抗台期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派出工作指导组630组次,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067点次,协助当地政府转移人员78271人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起,避免8人伤亡,取得抗台救灾的胜利。一是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对全市59个乡镇、428个村、18所学校、42个基层所,共计8100余人进行地质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制定防灾工作方案,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指挥调度组、应急调查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机构,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三是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引进安装运行了12套滑坡位移自动监测仪,对11处市重点地质灾害点落实24小时群专结合监测,并对全市17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人员监测,提高了科学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四是迅速开展应急调查工作,及时排查灾(险)情。台汛期先后组织地质专家124人次,应急调查地质灾害点46处,提交应急调查报告44份。平阳县局、苍南县局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七)坚持执政为民,群众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完成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补充、完善和成果转换工作。二是解决了市区经济适用房增购部分视同商品房处理及部分住户缴纳土地收益金冲抵出让金和出让金缴纳标准等历史遗留问题,仅市区受益住户就在1万户以上。三是精简机构简化流程。将鹿城分局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四个基层所土地办证职能集中到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一手房”土地办证时间比原来平均缩短10个工作日。四是调整土地登记公告方式,一律改在市政府门户网、市局门户网发布或在基层所等指定场所张贴公告,用户不再负担公告费,减轻了群众负担。五是推出便民举措。土地登记交易中心实行周六窗口无休制度;永嘉县局黄田所开展农村村民建房审批一条龙服务,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六是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139富民攻坚计划”、“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等,多渠道争取土地指标,用足用好土地政策,积极为民谋利益。全年报批下山扶贫移民用地153.9亩,供应下山脱贫用地303.5亩。泰顺县局积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100亩促进小康移民工程建设。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征地制度改革,上报市政府《温州市市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在征地工作程序、征地区片、征地地类、征地补偿费标准、安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存量建设用地征收等七个方面取得突破,征地政策向农民倾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据统计,市本级缴村财政专户的征地补偿费及安置费共2.59亿元,已介入被征地村委会户头,无拖欠扣留现象;征地管理费上缴财政4288.4万元;上缴省厅122.37万元;返还乡镇419.1万元。深入贯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市本级共核给226个村,核定被征地农民参保14.5万人;审核153个村,11.4万人参保,参保人数比去年增加了10.3万人。乐清市实行征地新政策,取消村集体安置用地政策,建立保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补贴制度,做到即征即保。

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紧紧抓住土地征收、土地权属争议、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等主要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处解决,信访报结率达98%,其中重要信访件报结率达100%。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收到群众来信377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接待群众来访16233084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5.8%和下降2%,其中市局收到群众来信109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2%,接待群众来访135275 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3.5%1.4%,承办重要信访件249件,省厅交办201件,市级批办39件,已报结239件,尚有10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共受理处置土地权属争议32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八)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2007年以来,我局紧紧抓住“作风建设年”活动,在积极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效果。一是结合社会意见整改工作,集中开展“阳光行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召开座谈会105次,走访农户、企业400余家,解决各类问题145个。二是开展“科学发展创新业、为民办事树风范”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是开展“转作风、抓落实”活动,在土地审批、征收、报批、矿山开采等工作环节上,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四是开展“千名科长服务基层”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办事难”问题。五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各类特色活动。如“四个一”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和基层基础提高年”活动、民主评议国土资源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办事窗口)”活动、“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等等。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基层所和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报批工作。加大干部调整和交流力度,选拔提任中层干部4名,调整交流干部3名。实行竞争上岗,完成了2个科级领导职位公开竞岗,对直属事业单位4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优化了人才资源配置。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推荐了53位后备干部。做好非领导职务审核任命工作,提任非领导职务10人。抓好干部学历教育,市本级大专以上学历占95%,大学以上学历占70%,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0%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文化教育,去年10月份在市局一楼推出“廉政之窗”宣传栏,定期在栏内张贴图文并茂的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增强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注重制度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行风评议、效能建设及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从源头上加强腐败防治工作。加强党内外监督管理,自行开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软件,及时办理举报件,接受人大、政协及群众监督,共收到举报信52件,办结率100%。继续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共配合市县两级纪委、检察院查处28起违法违纪案件,涉案28人。其中属受贿的14人,基层所20人。分别占50%71.4%

(九)加快信息化步伐,基础业务建设成效明显

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市、县级规划大纲编制及评审工作,待省政府下达规划控制指标后,就能迅速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并在日常管理中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规划局部修改。全面开展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市级矿产资源规划已编制评审,洞头、乐清已完成规划送审稿,其余各县(市)已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健全信息化机构,经温州市编委批准成立了温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加大地籍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已实时办理土地登记40多万件次,有属性数据70多万条,图形宗地32.7万宗。构建协同办公电子政务平台,开发设立包括收发文、地产交易、考勤管理等14个程序,实现内外网信息一体化。全面开展建设用地审批专网建设,已完成市县建设用地审批联网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

加强地籍工作管理。抓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全年办理土地登记13.9万件。加快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进度,已完成总工作量的80%以上,有2150个村进行了登记发证。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现各地已编制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有9个县(市、区)已开始实施城镇数字地籍调查。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完成了市级数据的汇总上报。继续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已有7个县(市、区)上报省厅达标验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认真做好数字地籍调查和数字化宗地测量工作,理顺土地权属关系,全力为开发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加强国土资源规费征收和财务管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法征费,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政支出预算,合理有效地核拨和使用专项资金,为全市国土事业正常运转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市局本级实现总收入70.8亿元,市财政已下达预算2272万元。积极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清查结果市局资产4889万元,负债278万元,净资产4611万元。规范基层所财务管理,对全市103个基层所有关规费征收、经费核拨、经费支出构成等方面进行调研,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所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履行部门救济职能,落实各项扶贫救济资金30万元。

其他各项基础工作也做得扎实有效。新闻宣传突出了国土资源管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报道,特别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能紧扣“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23乡镇(街道)49个村播放电影103场次,3万多观众接受了教育,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做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领导批示督办反馈工作,及时办结议案和提案79件。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整理档案3万多宗,完成314万页各类档案的影像建库工作,接待档案查询服务5000余人次,提供档案利用9000余卷。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全年安全行车40余万公里无事故。各项统计年报、年终考核、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政务信息、职称评审、公务员登记、老干部工作、工会、技协、妇联、团委、机关党建等方面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