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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10-12 16:10:3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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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做好2010年国土资源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着重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手段,更加有力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举措,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要素保障力度,服务发展大平台建设和大项目落地,重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

1、优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用足用好用地指标。要严格执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不得超计划使用。严格管理土地整理折抵指标,未经国土资源部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年度计划指标要重点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沿海产业带建设、大都市区建设用地,优先安排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计划的调控引导作用,强化计划对用地结构的调控,引导新增建设用地尽量少占耕地、充分利用未利用土地和低丘缓坡。

2、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工作,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城市土地储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不断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制度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开辟政府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保障城市快速发展,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能。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充分发挥财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在政府土地收储、管理、开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要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规范和完善土地储备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土地储备工作。积极拓展土地储备空间,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能力,促使土地储备和城市建设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3、强化项目用地报批协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加强与发改、规划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用地报批的协调机制,更好地解决用地保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市、县两级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建设,进一步增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重大项目报批做到超前思考、靠前指导、提前介入、主动协调。要大力发扬“白+黑”、“5+2”精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要继续加强对报部、报省项目的跟踪服务,努力缩短建设用地报批周期。

(二)更新理念,更加努力地参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发展,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全面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全面完成市县级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乡级总体规划修编。在修编过程中,各地要确保落实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指标。各地要特别重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紧紧抓住规划修编契机,优化空间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大平台建设、保障大项目落地的目标任务。同时,做好与“十二五”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沿海产业带实施规划和产业集聚区、新农村建设等各类专项规划的有机结合,实现相互衔接,形成一个总体的科学布局,不断改进规划调控手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一要推广“亩产论英雄”理念,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约束和评价机制,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二要全面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着力抓好存量挖潜、工业企业节地挖潜等六大工程建设,重点做好“八个一批”专项活动,促使各地依法依规供地、节约集约用地。三要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发布全市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监测报告。四要积极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抓好建设用地的挖潜调整、优化配置,探索建立建设用地退出机制。继续开展“破三难、促规范”活动,加大对转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五要出台土地集约利用引导政策。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准入制度。建立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税收产出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考核。

3、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强化建设用地项目审核,严格项目准入制度。项目用地审核不仅要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许可、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用地指标到位等情况,更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科技含量高、绿色环保、保障民生等项目的用地需求,着力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4、加强房地产用地的有效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国土资源部门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把握供地节奏,适时调整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和时序,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数量,确保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及拆迁安置房用地。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跟踪检查、复核验收等供后监管各项工作,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坚守红线,更加积极地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违法用地现象大规模发生,防止群体性涉土信访大幅度增加。

1、增强耕地保护意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标准和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建立划区定界成果数据库,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抓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并在每个县(市)完成1个乡镇的建设任务。

2、强化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加快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特别是有滩涂资源的县(市、区),要将滩涂资源作为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后备资源进行调查,统筹安排滩涂围垦地块土地利用的布局与用途,大力推进围垦地块垦造耕地工作。对2004年及以后开工的滩涂围垦项目,开发垦造成耕地的面积占实际围成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各地要将下达的年度造地任务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地块,加快垦造耕地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年内完成2.03万亩垦造耕地任务。要统筹使用好造地改田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严格工程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垦造耕地项目质量。进一步抓好宅基地整理示范村及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

3、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自去年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后,今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15号令的关键一年。我市违法用地的形势不容乐观,土地违法的领导问责压力加大。为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组织网络、巡查制度、督查考核机制以及信访责任体系,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不留死角,切实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今年卫星遥感实施全覆盖的要求,各地要着重抓好卫片检查发现问题的分析整改工作,坚决打击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切实在拆除建筑物到位、复垦到位、处理责任人到位上花力气,抓一批典型,努力将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控制在10%以内。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完善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要建立完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监察合力。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认真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以及巡视工作。

(四)规范管理,更加有效地提高矿政管理水平。要巩固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进一步加强矿政管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1、整合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初步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整合总体方案和矿区整合实施方案;要制定鼓励整合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任务;要加大矿产资源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前瞻性地研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建筑石料的需求,合理扩大已有矿山开采规模,保障建设发展合理需求。要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鼓励、支持和引导矿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和控股等方式实施开发整合。

2、加强矿权管理,切实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全面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大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新设及总量控制,确保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省厅规定之内。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上半年要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开展绿色矿山创建试点,计划启动4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千矿整治”活动,完成“百矿示范”项目治理任务,确保到年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累计达到90%。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下移,健全和完善乡镇国土资源所监管责任机制,实现任务到所、责任到人、监控到点,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3、完善应急机制,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的年度防治方案,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明确防治责任人,发放明白卡,竖立警示牌。要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各级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抓好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移民搬迁工作,尽快消除一批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做好监测网络和相关课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五)大胆探索,更加自觉地推动国土资源改革。当前是管理制度改革的变更期和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期,国土资源工作如果不进行改革探索,就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

1、全面推进管理职能转变。要按照国土资源管理从重审批向重监管、从项目安排走向制度设计的思路,以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管理职能转变,真正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一要加快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该放的权力要放、该减的程序要减、该并的环节要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二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制定完善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三要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良性竞争型土地市场。

2、重视加强对工业用地再利用政策的研究。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每年供应的工业用地要占各类建设用地总量的50%以上,其中有部分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对工业用地实施再利用,尚有很大潜力可挖,关键是要研究相应政策、积极加以引导。要对低效利用的厂房、场地,在不改变用途和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经批准采取厂房加层、拆除重建等途径增加容积率、提高利用率;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运用“增减挂钩”原理,促使零星工业项目向各类开发区(功能区)集中,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探索工业用地出让期限改革,加快传统型工业企业淘汰更新频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3、研究落实城乡“增减挂钩”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不仅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而且有利于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步伐,推行这项工作意义深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核心是农村居住点的整合、整治与复垦。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节约集约原则,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抓紧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政策,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将净增的土地指标用于城镇边际扩大,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4、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盘活和流转机制,按照“规定范围、规范操作、结果可控”原则,做好宅基地合理调整、互换置换、经济补偿等工作。对需要流转的农村宅基地,运用土地“二调”成果,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要紧密结合城市化发展要求,通过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研究制定农民宅基地换商品住房、有偿使用、村集体组织有偿回购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农村住房改造途径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

(六)关注民生,更加主动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关注民生、维权维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能。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民生意识,促进社会稳定。

1、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一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加强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防止不顾当地发展条件和客观环境,急推冒进,侵害农民权益。全市启动实施53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重点抓好15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及时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发挥规划引导作用,避免重走规模扩张的老路。二要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确保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并把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要结合省厅部署的“百局百所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开展送服务上门、送政策下乡、送平安进村、送温暖入户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2、建立完善政策举措,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推进中各地都将面临的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它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国土政策和国土部门的服务紧密相连。要从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出发,调整和完善城中村改造的工作体制关系,提高改造效率和质量。要强化可供建设用地资源整合,完善村发展留用地供给办法,妥善处置村发展留用地历年欠账问题,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3、密切关注涉土信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一要切实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全面实施《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实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严格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高度关注新老补偿标准之间的衔接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项目征地补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大信访工作格局,坚持领导下访、约访制度,完善业务处室参与联合接访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继续推进“破三难、促规范”活动,努力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三要继续做好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尽快建立、完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落实协调机构和人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七)夯实基础,更加有力地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基础工作是国土资源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努力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1、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市为单位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用系统。完成文成县地质灾害防治和苍南县执法监察信息系统试点建设。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档案影像系统建设,加快建设用地审批信息系统的建设进度。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系统上进行日常土地登记,实现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等基础数据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地政和矿政主要业务市、县、所三级网上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和服务质量,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完成省、市、县三级业务内网和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市本级要完成数据中心建设,各县(市)局完成方案编制;加强数据资源整合,逐步建立信息“立交桥”,实现信息互通互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2、加快推进数字地籍调查。以街道(镇)为单位有序推进,年底前全市争取基本完成城市市区和中心镇数字地籍调查任务。积极开展其他建制镇数字地籍调查任务,每个县(市)完成2个镇以上调查任务,全市年内力争完成50个镇(街道)400平方公里城镇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其中市本级228平方公里。稳步推进村庄数字地籍调查,洞头、文成、泰顺完成3个村以上调查任务,其他县(市)完成5个村以上调查任务,除市本级外全市年内力争完成47个村14.54平方公里调查任务。同时,强化成果质量控制,注重调查成果应用,及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通过应用促进数据库的不断完善,保证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一致性和现势性,增强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基础支撑能力。

3、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为重点规范土地产权管理。全面完成二次调查工作,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加大农村土地登记力度,年内完成集体农用地使用权调查登记扫尾工作,并探索建立日常变更与注销登记机制。着力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全年力争登记发证5万本,当年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达到90%。规范日常土地登记,抓住建立土地登记簿这个核心,逐步完善操作规范,全面贯彻实施好登记新要求。稳妥处理历史遗留的土地登记发证问题,探索建立历史遗留问题信息库。

4、全面加强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为工作载体,力争年内各县(市、区)局全部通过省厅达标考核验收。同时,将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向基层所延伸,探索制订基层所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及标准,力争年内各县(市、区)局至少有1个以上基层所通过达标考核验收。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内容和程序。完善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落实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土地登记疑难案例集体研究制度,及时总结分析土地登记败诉案件,举一反三,规范登记行为,重视在信访环节进行登记的自我纠正,降低败诉率。

(八)优化队伍,更加坚决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国土资源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队伍,核心在领导。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

1、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标兵”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做到敢问敢抓敢管、认真较真动真,保证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和锻炼。加大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系统预防腐败的能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重查办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坚决遏制违法违纪案件易发多发势头。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会审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保障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正常使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