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00138056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一、申请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三)以法律文书、征收决定等注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四)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三、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其中受理、审核、登簿属于部门内部工作流程。
四、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
1、中心办证大厅: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城东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45;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15)
3、城西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经开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20-17:2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50-16:50)
电话咨询:0577-88597260、0577-86508000、0577-85255870、0577-85850321
七、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 0577-88597260、0577-88926920
投诉热线:12345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