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00138045
补(换)证登记服务指南
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一、申请条件
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换发的需提供)原件一份;
(四)换证情况说明(换发的需提供)原件一份;
(五)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原件一份(补发的需提供)。
三、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其中受理、审核、登簿和发证属于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发证提供EMS邮寄送达。
四、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7〕16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8〕1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标准: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六、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
1、中心办证大厅: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专区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城东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45;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15)
3、城西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经开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20-17:2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50-16:50)
电话咨询:0577-88597260、0577-86508000、0577-85255870、0577-85850321
七、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 0577-88597260、0577-88926920
投诉热线:12345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