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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登记之企业合并、分立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9-04 10:35:42 浏览次数:

具体办哪些事项?

企业分立、合并、兼并等引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公司分立、合并协议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合并、分立的批文或股东会决议;

(5)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市场监管部门档案专用章);

(6)合并、分立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

有哪些特殊情形需要注意的?

(1)地名证明(核对原件,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

委托代理人办理:

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温馨提示:

缴税方式(可从下列选择一项);

(1)支付宝

(2)微信支付

(3)云闪付

全市有哪些办理点?

((1)鹿城办证处: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1楼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859726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窗口17:00停止取号,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2)瓯海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525587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

(3)龙湾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650800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15

(4)经济开发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5850321。

办理时间:8:45-11:30   13:50-16:30

领取不动产证需要等多久?

税后一小时办结。

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间)。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