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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登记之企业依生效法律文书(调解书)权利转移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9-04 10:44:23 浏览次数:

具体办哪些事项?

根据生效法院调解书办理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

需要哪些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涉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同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有哪些特殊情形需要注意的?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还需提供房屋原值凭证(购房发票)、允许扣除税金(完税凭证)(适用于土地增值税);

(2)增值税发票(纸质发票收取第五联)(原件,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符合自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

(3)地名证明(核对原件,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

(4)非正常企业需先恢复正常再进行办理(适用办理前置);

委托代理人办理:

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温馨提示:

缴税方式(可从下列选择一项);

(1)支付宝

(2)微信支付

(3)云闪付

全市有哪些办理点?

(1)   鹿城办证处: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1楼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859726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窗口17:00停止取号,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2)   瓯海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525587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30

(3)   龙湾办证处: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6508000。

办理时间:8:30-12:00   14:00-17:15

(4)   经济开发区办证处:浙南经济总部大厦东附属楼东南向行政办证大厅登记财产企业专窗,电话:0577-85850321。

办理时间:8:45-11:30   13:50-16:30

领取不动产证需要等多久?

税后一小时办结。

如有特殊情况,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如需公告,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间)。




来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